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