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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
(19!93年2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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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方【便,人民生产和》生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下列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含》附属设施《)属本办法》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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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路、桥涵设施】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广场、】路肩和桥梁、—立体交叉桥、人行】天桥、城市》道路与铁路两用【桥和平?交道口、涵洞—、隧:道、地下人行通道】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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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排》水,设施包括《排水的专用管道、沟!、渠、塘、检查井、!泄水井、泵》站、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场【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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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洪《设施包括防洪堤岸、!防洪:墙、河坝、防洪闸】、,排涝排渍泵站—、排洪道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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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道】路照明设施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地下通道》、广场、《街巷及?公共场地《的,路灯灯具《、变压器、配—电间、输《。配电线路、地—下电缆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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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供水设【施包括供水专用水】库、引水道、取【水口、水厂、取水井!、泵站、管道、闸】门,、消防?栓、公?用水站?等设施?;
【(六)公共交通【设施包括公共汽【车,和公共?出租汽车站点、停车!场、回?车,道、:站棚、护栏、站【牌、城市《客,运轮渡码头、岸线】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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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燃气设施】包括气源厂、煤气】柜、压送机房、【调压站、输》配管:道系:统、液?化石油?气罐装厂《、贮气?罐、充气《钢瓶库?、,供应站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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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公共】厕,。所、垃圾站(—箱、桶、围)—、果皮箱《、痰盂?、垃:圾粪便专《用码头、垃圾—堆放场、贮》粪池、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厂)、【废弃物最终》处理场、车辆清洗场!。(站)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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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园》林绿化设施包括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苗圃、?小游园、游乐场、】纪念地、公共绿地等!设施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察》市政公用设》。施各具体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 【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筹集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第《五条 ?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应》当遵:循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综—合配套和建设与【。维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必须—把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纳?入开发和改造计划】并,且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顺序进行—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工【程设计、施工由取】得市政?工程:。设计:、施:工,资格的?。单位承担工》程竣工后《须,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城市规—划区内因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而增加市政公【用设施容《量的须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增】加设施容量》所需的投资纳—入项目计《划,后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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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市政公】用设施各具》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发】现有破?。损、残缺或者—其他妨碍正常运【行的:情况时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排除障《碍,保持:市政公用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
】第二章 城市—道路、桥《涵设施管理
【第八条 《机,动车辆经过桥梁、涵!洞、隧道、地下【通道时必须遵守限】载、限递、》限高的规定机动【车,通过:桥梁其总重量超过桥!梁负载量的通—。过涵洞、隧》。道、地下通》道,、其装?载,超高的履带》车在铺?装路面上《行驶的均应当经城市!道路、桥《涵管理部门许可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九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的须经【城市道路、桥涵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同意!并按国家规》定交纳费《用
?第十条? 铁路与城市—道路的平交道口必须!接平铁路《管理部门需临时改】变轨面高度应—事先与城《市道路、桥涵管理部!门联系?并按照城市道—。路的要求《及时恢复 —。。
城?市道路上各》种管线的检查—。井口必?须与路面接平
】第十一?条 在城《市,道,路、桥涵《设施管理《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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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倾倒垃圾、》废物擅自堆放物品或!者敷设、架设管线】以及:装置其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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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擅自摆摊、搭—棚、:占道作业、插坚标】牌,、拉线栽杆、停放】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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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损坏道】路和桥梁分隔栏【杆、花坛护栏、道路!。标牌: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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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挖》。砂、取土及》有碍道路桥涵设施安!全的:作业;
【(五)?在桥梁?两,端桥头、栏杆规【。定,范围内修建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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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城市排水《设施管理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污水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经城市排【水管理部《门核定水质水量【后按国?家规定?缴纳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
《第十三?条 在城市排水设】施管理?。范围内不得擅自进行!下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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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堵塞】排,水设:施,;,。
(【二)覆盖、损毁【、侵:占检:查,井、:泄水井盖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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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占用:、改:建、拆除排水管【道和雨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场】的排水设施》;
》(四)?在排水设施及其附属!设施上修建建筑物】或者设置管线—
:第十四条 —新建、?扩建下水道的—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经城市排水》设施管理部门勘【定核准方可施工
!第四章 城市防洪设!施管理
第十【五条 在城市—防洪堤?防管理范围内—不准采石、挖砂【、取土特殊情况需要!。采,石、挖砂《、,取土的须经》城市防洪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按,照矿产?资源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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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修《建跨越城市河道的】桥梁、?管道和渡《槽,等工程设施应当【确保堤防安全不【得影响河道》行洪、泄洪和排【渍,
第十七条— 利用?城市专用《。防,洪,堤作机动车道须经】城市防洪管》理部:门许可
沿】江河的通《道闸门由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负责维修管理和!汛期防守;影响【河道堤防《安全:时,。应当限制使用、改】建或者封闭
【第十八条《 在城市防洪设【施管理?范,围内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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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倾?倒垃圾、废物和擅】自堆放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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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擅:自修:建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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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擅自砍伐护!堤林木;
(!四,)其他侵《害城市防洪设—施的活动
—第五章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
》第十九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拆迁照明设》施,的须经城市道路照】明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条 】在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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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损坏或者《私自迁移、拆除路】灯杆线、灯》具和其他附属设施】;
(二!)擅自在公共照明】线路上接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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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附路灯?杆搭:棚、盖房、》堆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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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路灯杆上拉线】、涂写和张贴—广告:
第六章 城市】供水设施管理—
?第二十一条》 使用城市供水设!施须到城市供水管】理部门办理手—续自备水源》的单位?敷设管道必》须在限定《的范围?内不得擅自与城【市供:水管线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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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在供水设】施管理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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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擅自启闭、改动【、占用、拆除城【市供水设施和进行有!。损、有碍供水设施】。正常运行的其—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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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城市供水!管道两侧各一米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堆放物料、植】树或者?敷设有腐《蚀性、有《毒害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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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擅自截!流或:者堵塞供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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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水域—内排入?污水、倾倒》废物以?及进:行采石、捞砂等有】损水质的活》动;
—(五)从事其他污】染城市水资源或者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七章 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 在公共汽车站和】。公共出?租汽:车站30米》。内、客运轮》。渡码头50》米内其他《车辆和?船舶不得停》靠
第二十四条】 在:市区内设置》汽车:停靠站点须按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设置;
第二十五!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损】坏公共交通》设施或者擅自移动公!共汽车停《靠站标志《
第八章 城【市燃气设施管理
!第二十六条 新建】。液化:石油气贮罐厂(站)!、充气钢瓶库必须有!。。稳定的?气源和安全可靠的】设施经城《市建设、公安、劳】动,等部门?。审查:同意方?可,办理申?请定点?和用地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未经城市燃】气,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改、移、拆、接【、截燃气设》施严禁在燃气—输,配管:道上面建造》建(构)筑物—、堆积?物品:严禁在调压站、液化!气供应?站防火安《全距:离内用?火、倾倒垃圾或者】摆摊设点、搭建临】时建:筑、堆放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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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泄漏、爆炸、起火】。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和!城市燃气管理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和城市【燃气管理部门必须迅!速组织灭火和抢修】
第九《章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
【第二十九条 城【市的环境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第三!十,条,。 各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并?接受当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损坏:城市公?共环境卫生设—施未经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拆除》。或者变更其》用途
第十章 】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管,理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园林绿化设施;不得!利用绿地、行—道树:摆摊:、搭棚;不得—在,园林绿化《。设施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污水、损坏花草树木!
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输电、通讯—。等架空线路或者敷设!地下管线确需砍【伐树:木的须经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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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因国家建》设确需占《用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的须经规划—部门批准和同级【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同意
第三【十五条 城市—内的古树名木以及】。其他具有研究—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要建立档【。案和标志严禁砍伐、!破坏单位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负责】养护:并接受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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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 认真》执行本办法维护市政!公用设施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未!取得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而承担设计、!。施工任务的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情况责令【其改正?。限期清除《、拆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恢复原状赔偿直接】损失;属非经—营性活?。动的对责任单位【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可以并处200元】以下的罚款;属经】营性活动的对—责任单位《可,以,并处:1,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可以并】处50元《至5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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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审—批同意作业、施工的!;
(二!)侵占、拆》毁、损坏市政公用】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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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市政公《用设施范围内倾【倒垃圾、废》。物擅自堆《放,物,品,或者敷设、架设管线!以及装?置其他设施的—;
(四【。)在市政公用设施】范围内擅自摆摊、】搭棚:。、盖房或者修建【其他建(《构):筑物挖砂《、取:土、采?石以:及进行其他有损【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的 《 ,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条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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