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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 【 (19《93年2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 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方便人民生产】和生: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下列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含附【属设施)属本办法管!理范围?    !(一)道《路、桥涵《设施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广场、路肩和桥梁】、立体交叉桥、人行!天桥、城市道路与】铁,路两用桥和平交道】口、涵洞、隧道【、地下人《行通:道等设?施;    】。(二)排水设施包括!排,水的专用《管道、沟、渠、【塘、检查井、—泄,水井:、泵站、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场等设《施; 《   (三—)防洪?设施包括防》洪堤岸、《防洪墙、河坝、防洪!闸、排?涝排渍泵《站、排洪道等设【施;    (!。。四,),道,路照:明设施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地下《。通道、广场、街巷及!公共场地的路—灯灯具、《变压器、配电间、输!。配电:线路:、地下电缆等—设施;   【 , (五)供水—设,施,包括供?水专:用水库、引》水道、取水》口、水厂《、取水井、泵站、】管,道、闸门、消防【栓、公用水》站等设施;   ! (六)公共交通!设施包括公共汽车】。和公共?出租汽车站》点、停?车场、回《车道:、站:棚,、护栏?、站牌、《。城市客运轮渡码头】、岸线等设施—; ?   (七—),燃气设施包括气源】。厂、煤气柜、压送】机房、?调压站、输配管道】系统、液化石油气罐!装厂、贮气罐、【充气钢瓶库、供应】站等设施; 【  : (八)》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公?共厕:所、垃圾《站(箱、桶、—围)、果《。。皮箱、痰盂、垃圾粪!便专用码头、—垃圾堆?放场、?贮粪池、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厂)、废弃】物最终处理场、车辆!清洗:场(站)等设—施;   (九】。)园:。林绿化设施包括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苗圃、—。。小游园、游》乐场、纪念地—、公共绿地》等设:施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察市政公用设【施各具体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 】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筹》集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第五条 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应当遵循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综合配套和》建设与维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必须把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纳《入开发和改造计划】并,且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顺序进【行,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工》程设计?、施:工由取得《市政工程设计、【施工资格的单—位承担工程竣工后】须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城市规划区内因【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而增加市—政公用设施容量的】。须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增加设施容量—所需的投资纳入项目!计划:后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建设 第七条【。 市政公用设施【各,具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发现:有破损、残缺—或,者其他?妨碍正常《运行的情况》时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排除障】碍保持市《政公用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 】第二章 《城市道路《、桥涵设施管理 】 第八条 机动车】辆,经过桥梁《、涵:洞、隧道、地下【通道:时必须遵守限—载、限递《、限高的《规定机动《车通过桥梁其总重】量超过桥梁负—载量的通过涵洞、】隧道、地《下,通道、其《。装载超?高的:履带车在铺》装路面上《行,驶的均应当经城市】道路、桥涵管理部门!许可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九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的须经?城市道路、》。桥涵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同意并按—国家规定交纳费【用 第十》条 铁路与城市道路!的平:交道口必须接—平铁路管理部门【需临:时改变轨面高度【应事先与城》市道路、桥涵管【理部门联系并按【。照城市道路的—要求及时恢复   ! 城市道路》上各种管《线的:检查井口必须与路】面接平 《 第十一条 —在城:市道路、桥》涵设施管《理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 (一)倾倒垃圾!、废物擅自堆放【。物品或?者敷设、架设—。管线:以及装置其》他设施;  【  (二》)擅自摆《摊、搭棚、占道作业!、插坚标牌、拉线栽!杆、停放车辆—;    (三!),损坏道?。路和桥梁《分隔栏杆、》花,坛护栏、道》。路标牌等设施; !   ? ,(四)挖《砂、取土《及有碍?道路:。桥涵设施《安全的作业;—   (五)在】桥梁两端桥头、栏】杆规定范《围内修建建筑—物 : ,第三章 城市排【水设施管理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污】水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经城市排水管【理部门核《定水质水量后—按,国家规定缴纳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 第十—三条 在城市排水】设,施管理范《围内不得《。擅自:进,行下列活动 【    》 (一)《堵,塞排水设施;  !  (二)覆【盖、损毁、侵占【检查井、泄水井盖板!; :。    (三)】占,用、:改建、拆除》排水管道和雨—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场的排?水设施;  —。 (四《)在排水设施及【其附属设施》上修:建建筑物或者—设,置管线 第十四条!。 新建、扩建下】水道的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经城市排水】。设施:管理部门勘定—核准方可施工 第!四章 城《市防:洪设:施管理 第十【五,条 在城市防—洪堤:防管理范围内不准】采,。石,、挖砂、取土特殊】情况需?要采石、挖砂、取】土的须经城市—防洪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按照矿产资源【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 修—建跨越城市河道的】桥梁、管道和渡槽等!工程设施《应当确?保堤防安全不得【影,响河道?行洪、泄洪》和排渍 《 第十七条 —利,用,城,市专用防《洪堤:作机:。动车:道须经?城市防洪管》。理部门许可  【 , 沿江河《的通道闸门由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负责维修管理】和汛期防守;影【响河道堤《防安全时应当限【。制使:用、改建或》者封闭? 第十八条 在】城市防洪设施管【理范:围内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一】)倾倒垃《圾、废物和擅自【堆放:物,品;   — (二《),擅自修建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作业; —   (》三)擅自砍伐护【堤林木; 》 , (四)其他【侵害城市防洪设施的!活动 第》五章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 第》十九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拆迁照明设!施的须经城市道路】照,明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条 》在,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   (一—)损坏或者私—自迁移、拆》。除路灯杆线、灯具和!其他附?属,设施;    !(,。二)擅自在公共【照明线路上接线【;,   《 (三《。),依,附路灯杆搭棚、盖】房、堆物; — , (四)在路灯】杆上:拉线、涂写和张【贴广告 第六【章 城市《。供水设施管理 【 第二十一条 !使用城市供水设施须!到城市?供水管理部》门办理手续自备水源!的单位敷设管道必】须在限定的范围内不!。得擅自与城市供水管!线,连通 第二十】二条 在供水—设施管理《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 :   (一—)擅自启闭、—改动、占《用、拆除《城市供水设施和进行!有损、?有碍供水设施—。正常运行的》其他活动; 【   《(二)在城市供水】管道:两侧各一米》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堆放物料、【植,树或者敷设有腐蚀】性、:有毒害的管》道; 《。。  : :(,三)擅自截流或【者,堵塞供水管道; 】    (—四)在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水域《内排入污水、倾倒废!。物以及进行采石、】捞砂等有损水质的】活动:;,   (五—。)从事其他污染城】市水资?源或者?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七章 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管理 ? ,。第二十三《条 在公共汽车站和!。公共出租《汽车站30米内、】客运轮渡码头50】米内其他车辆—和船舶不得》停靠: 第二十四条【 在市区内设置【汽车停靠站点须按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设?置; 第二十【五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损坏公共!交通设施或者擅自移!。动公共?汽车停靠站标—志, 第八章 城【市,燃气设?施,管理 ?。。 第二十六条 新建!液化石?油气贮罐厂(站)、!充气钢瓶《库必须有稳》。定的气源和安全可】。靠的设施经》城市建?设,、公安、劳动等部】门审:查同意方可办理申】请定点和用》地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未经城】市燃:气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改、移、】拆、接、《截燃气设施严禁在燃!气输配管《道上面建《造建(构)筑—物、堆积《物品严禁在调压站】、液化气供应—站防火安全》距,离内用火、倾倒【垃圾或者摆摊设点、!。搭建临时建》筑、堆放物品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泄》漏、爆炸、起火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和城市燃气管理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和城市—燃气管?理部门必须迅速组织!灭火和抢修 第】。九章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 》 第二十九条— 城市?的环境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 第三十条 各【。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并接受当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损】坏城市公共环境卫】生设施未经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拆除或者》变更:。其用途 第十【章 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管理 《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园?林绿化设施;—不得利?用绿地、行道—树摆摊?、搭棚;不得在【园,。。林绿化设施》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污水、损【。坏花草树木 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输电?、通:讯等:架空线路或者敷【设地下?管线确需《砍伐树木的须经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批准 ! 第三十四》条 因国家建设【确需:占用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的须经《规划:部,门,批准和同级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同意 《第三十?五条 城市内的古】树名木以及》其,他具有研究》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要建立档案和标志严!禁砍伐、《破坏单位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负责!养护并接受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章 】奖励与处罚 — ,第三十六条 认真】执行本办法》维护市?政公用设施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未取得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而承担—设计、施工任务的】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情况责令》其改:正,限期清?除、拆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恢复原状】赔偿直接损失—;属非经营性活动的!。对责任单《位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可》以并处200元以】下的罚?款;属经营性活动的!对责任单《位可以并处1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可【以并处50》元至:500元的》罚款 —   (一)【未经审?批同意作《业、:施工的?; :    (—二)侵占、》拆毁、?损,坏市政公《用设:施的;    】。 (:三)在市政公用【设施范围内倾倒垃圾!、废物擅自》堆放:物品或?者敷设、架设管线】以及装置《其,他设施的;  【 (四)在—市政:公用设施范围内【擅自摆摊、搭棚【、盖房或者修建其】他建(构)筑物挖】砂、取土、采—石以及进行其他有损!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的  ?。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条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