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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 【(1993年2【。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方便人《民生产和生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下列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含附属》设施)属本办法管】理范:围, ?。   《 (一)道—路、桥涵设施包括】车行道、人行道、广!场,、路肩和桥》梁、立体交》叉桥:、人行天桥、城市】。道路与铁路两用桥】和平交道口、涵洞】、,。隧道、地下人行【通道等设施; 【    (二)】排水设施包括排【水的专用管道—、沟、渠、塘、【检查井、泄水—井、泵站、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场等!设施;? :  : (三)》防洪设施包括—防洪堤岸《。、防:洪墙、河坝、防洪】闸、排涝排》渍泵站、排》洪道等设施》;   》 (四)道路照明!设施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地下通道、广】场,、街巷及公共场地的!路灯灯?具、变?压器、配电间—、输配电线路、地】下电缆?。等设施;《    (【。五)供水《设施包括供》水专用水库、—引水道?、取水口、》水厂、取水井—、泵站、管》道、闸门、消—防栓、公用水站等】设施;    !(六)公共交通设】施包括公共汽车【和公共出租汽车【站点、停车场、【回车道、站棚、护栏!、站牌?、城市客运》轮渡码头《、,岸线等设施; 】   ?。 (七)燃气设施】包括气源厂》、煤气柜、压送【机房、调压》站、输配管道—系统、液化石—油气罐?装厂、贮气罐、充气!钢瓶库、供》应站:等设施;  【。  (八)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公共厕所、!垃圾:。站(箱、桶、围)、!果皮箱、《痰盂、垃圾粪便专】用码头、垃圾堆放】场、贮粪池、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厂)、废弃》物最终处理场—、车辆清洗》场(站)等设施【;   (—九):园林绿化设施包括】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苗圃、小游园、【。游乐场、纪念—。。地、公共绿地等设】施 :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察?市政:公用设施《各具体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筹集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第五条! 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应当遵循】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综合《配套:和建:设与维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 ,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必须把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纳入开发》和改造计划并—且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顺序进行    !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工【程设计?、施:工由取得市政工程】设计、施工资格的】单位:承担工程《竣工后须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城】市规划区内因—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而增加《市,。政公用设施容量的】须,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增加设施容量所需的!投资纳入项目计【划,后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建设 】 第七条 》市政公用设施各具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发现有破】损、残缺或者其【他妨碍正常》运行的?。情况时?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排!除障碍保持市—。政公用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 】 第二章 城市道】路、桥涵设施管理】 第八条 机动】车辆经过桥梁—、涵洞、隧道、【地下:通道时必须》。遵守:限载、?限递、限《高的规?。定机动车通过桥【梁其总重量超过桥梁!负载量的通》过涵洞、隧道、【地下通道、》其装载超高》的履带车《在铺装路面上行【驶的均应当经城市】道路:、桥涵管理部门【许可: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九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的须经城市】道路、桥《涵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同意并按《。国家规?。定交:纳费用 《。 第十条《 铁路?与城市道《路的平交《道口必须《接平铁路管》。理部门需临时改变】轨面:。高度应事先》。与,。城市道路、桥—。涵管理?部门联系并按照城市!道路的要《求及时恢复》   城市—。道路上各《种管线的检》查井口必须与路面】接平: 第十一》条 在城市》道路、桥《涵设施?管理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    (一)倾!倒垃圾?、废物擅自堆放物】品或者?敷,。设、架设管》线以及装置其他设施!;    【(二)?擅自摆?摊、搭棚、占道【作业:、插坚标牌、拉线】栽杆、停放车辆; !。 ,   (三)【损坏道路和桥梁分隔!栏杆、花《坛护栏、《道路标牌等设施;】    (四)!挖砂、取土》及有:。碍道路桥《涵设施?安全的作业;   ! (五)在桥—梁两端?。桥头、栏《杆规定范围内—修建建筑物 — 第三章 城市【排水设施管》理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污《水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经城市排》水管理?部门核?定水质水《。量后:按国家规定缴纳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 第十三》条 :。在,。城市排?水设施?管理范围内不—得,擅自:进行下列《活动 》    《 (一)《堵塞排?水设施?。;    —。 (二)覆盖、损】毁、侵占检查井【、泄水井盖板;【    (三】)占用、改》建、:拆除排水管道和雨】。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场的排水—设施;?  : (四《),在排水设施及其附属!设施上修建建筑物】。或者设置管线— :第,十,四条 新建—、扩建下水道—的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经城【市排水设施管理部门!勘定核准方可—施工 第四章 城!市防洪设施管—理 第十五条 在!城市防洪堤防管【理,范围:内不准?采石、挖砂、取土】特殊情?况需要采石》、挖砂、取土的须】经,城市:防,洪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按照矿产资》源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 修建跨《越城市河《道的桥梁、管道和渡!槽等工程设施—应,。当确保堤防》安全不得影响—河道行洪、》泄洪和排渍 第】十七条? 利:用城市专用防洪堤作!机动车道须经—城市防洪管》理,部,门许可   沿】江,河的通道《闸门由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负责维修管理和】汛期防守;影响河道!堤防安全时应—当,限制使用《、改建或者封—闭 第十八—条 在城市防—洪,设施管?理范围?内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一)倾倒垃圾【、废物和擅自堆放】物品;    】 (:二):擅自修建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作业; !。    (三)】擅自砍?。伐护堤林木;  】 (四《)其:他,侵害城市防洪设【施的活动 —第五章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 第十九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拆迁照明设!施的须经城市道路】照明: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条 在》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    《 (一)损》坏或者私自迁—移、拆除《路灯杆线、灯具【和其他附属设施; !。    (—二):。擅自在公共照—明线路上接线;【 :   (三)依】附路:灯杆搭棚、》盖房、堆物;  】 (四)在路灯】杆上:拉线、涂写和张贴广!告 第六章 城】市供水设施管理 】 第二十一条【 使用城市供水】设施须到《。城市供水管理部【。门办理手《续自备水源的单【位,敷设:管道必?须在限定的范围内】不得擅自与城市供】水管线连通》 , , 第二十二条— ,在供水设施管—理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 ?。   (一)擅自!启闭:、改动、占用—。、拆:除城市?供水设施和进—行有损、有》碍供水设施正常【运行的其他活—动;    】(二)在城市供水】。管道两侧各一米【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堆放!物料:、植树或《者敷设有腐蚀性、有!毒害的?管道; 《    《。 (三)擅自—截流或者《堵塞供水管道—; : ,   ?。 ,(四)在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水域内排《入污水、倾》倒废物以及进行【采石、捞砂等—有损水质的活动【。;,   (五—)从事?其,他污染城市水资源】或者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 第七章 》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 —在公共汽车》站和:公共出租汽车站30!米内、客运》轮渡码头50—米,内其他车辆》和船:舶不得停靠 【第二十四条》 ,在市区?内设置汽车停靠【站点须按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设【置; 第二十五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损坏—公共交?通设施或者擅自移】动公共汽车停靠站标!志, 第八章》 城市?燃气:设施管理 —第二十六《条 新建液化石油】气贮罐厂(》站)、充气》钢瓶库必须有—稳定的气源》和,安全可靠《的设施经城市建设】、公安、劳动等部】门审查同意》。方可办理《申请:定点和用地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未经城市燃!气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改、移、拆、】接、:截燃气设施严禁在燃!气,输配管?道上面建造建(构)!筑物、堆《积,物品严禁在调压站】、液化?气供应站防》火安:全距离内用火—、倾倒垃圾或—者摆摊设点、搭建】。临,时建筑、堆》放,物品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泄,。漏、:爆炸、起《火,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和城市燃—气管理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和城市燃【气管理?部门必须迅速组织】灭火和抢《修 第《九章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 【 第二十九条 【城市的环境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第三十条 各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并接受当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损坏城市【公共环境卫生设【施未经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拆除或者!变更其用途 第十!章 :。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管理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园林绿化》设施;不得》利用绿地、行道【树摆摊?、搭棚;《不得在园林绿化【设施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污水、损坏—花草树木 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输电、通讯》等架空线路或者敷】设地下管《。线确需砍伐树木的须!经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批准 第三】十四条? 因国家《建设确需占用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的须经规—划部门批准》。和同级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同意 第!三十:五条: 城市内的古树【名木以及其他—具有研究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要建立档案—和标志严禁》砍伐、破坏单位【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负责养护并—接受: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 第十一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 认真【执行本办法维—护市政公用设施【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未取得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而《承担设计、施工任】务的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规定处《理 :。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情况责令《其,改正限期《清除、拆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恢复原状赔【偿直接?损失;属非经营性活!动的对责任》单位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可以《。并处200元以【。下的罚款《;,属经营性活动的对责!任单位可以并—处1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可以并处】50元至5》00元的罚款 !    (一)未!经,审批同意作业、施工!的;    (!二,)侵:。占、:拆毁、损坏市—政公用设施》的; ?    (三)在!市政公用设施范【围内倾倒垃》圾、废物擅自堆放物!品或者敷设、架【。设管线以及》。装置其?他设施的;》   《(四)?在市政公用设施范】围内擅自摆摊、搭】棚、:盖房:或者修建其他建【(构)筑物挖砂【、取土、采石以【及进行其他》有损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的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条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