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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建筑色彩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筑色彩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体—现河:洛之根、千年帝都、!牡,丹花城、丝》路起点的城市风貌】塑造统一和谐—、丰富有序的城市建!筑色彩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和已?。建,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外立面改【造、装饰的》色,彩管理?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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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设施、】城市小品、各类广告!及影响?城市:景观:环境营造要素的色彩!应与建筑色彩相协】调,
! 历史文化街区、!。工业遗产《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及环:境协调区内的建【。(构)筑物应—当严格控《制建(构)》筑物的高度、体量、!形式、?色,彩和:材料确保与保护建】。筑相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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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城乡?规划:局主管全市建—筑色彩的规划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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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应依据洛阳市城【市色彩规划及洛【阳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提出各地块建【筑色彩的指导—原则编制《城,市设计、街景—整治规?划须包括《建筑色彩指导原【则及沿街立》面色彩设计设计【中还应?包含对外墙面—材质的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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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新建建设项目!的建:筑色彩?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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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城乡规《划局在下达》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时应依据洛阳【市城市色彩规划、洛!阳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关于该地块建筑】色彩的指导原则【提出建筑《色彩控制《强制性?要求及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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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城乡规划局在】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时应根据!规划设计《要点对?建筑:立,面设计进行审—查并根据规》划设计要点的建【。筑色:彩要求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建,设,单位依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进行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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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按规定须做!。景观环?境设计的项目应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在景观环境设!计文本中提供—建筑色彩设计—图经专家论证后【市城乡规划局提出】建筑色彩设计的书面!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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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项目建设》必须按批准》的建筑单体方案或】景观环境设计文【。本确定的建》筑色彩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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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申报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时应!将建筑?色彩审查的相—关资料及图》纸报市城乡规划局】纳入建?筑规划验《收内容未按批准的建!筑色彩设计图施【工的项目由市城乡】规,划局责令其对建筑色!彩进:行整:改后方可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 第八?。条, 已建建筑及附属】设施进行外》立面装饰、改造的】其装修形式》、建筑色《彩纳入建《设项:目景观?环境设计规》划审批的内》容实施管理 —
! (一)需》要,对已建建筑及附属设!施进行外立面装饰】、改造等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向规?划部门提交申请【报告:、该建筑的规—划房产?相关:手续、建筑色彩【设,计意向等材料—规划部门依据—洛阳:市城市?色彩规划、洛阳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关于】该地块建筑色彩【。的指导原《则提出建筑色彩控】制强:制性要求及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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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单位按】景观环境设计审查】的相关要《求编制?建,筑外立面形式及【色彩设?计图报规划部—门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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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点区【域的项?目、重大项》目或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认为需要城—市规划项目专—题审议委员会—或,城,。市规划委员》会,研究的项《。目,。按程序?提交规划专题会或】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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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筑!控制地带内各类建】筑及历史建》筑、保护性》建筑的外《立面及色彩应保持其!原有:风貌特色和历史【环境不得擅自拆【除、改建、》装饰装修如确—属危房改造的需征求!文物部门意见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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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对—新建、改扩建建【筑色彩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批准的建筑色—彩,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且未《改正的由市城—。乡规划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 第十一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已—建,建筑色彩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擅】自对已建《建筑及附属设施进行!外立面装《饰,。、改造?。且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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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洛阳市?所属县(市)范【围的建筑色》彩管理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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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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