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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建筑色彩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筑色彩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体现河洛之!根、千年帝都—、牡丹花城、丝路】起点的城市风貌【。塑,造统一?和谐、丰《富有序?的城市建筑色彩【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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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和已建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外》立,面改造、装饰的【。色彩管理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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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设—施、城市《小品、各类广告及】影响城市景观环【境营造要素的色彩】应与建筑《。。色彩相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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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街《区、工?业遗产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及》环境:协调区内的建—(构)筑《物应当严格控制【建(构)筑》物的高度、体量、形!。式、色?彩和材料确》保与保护建筑相协调!
】 ,第三条? 市城乡《规划局主管全—。市建筑色彩的规划】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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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应依据洛阳】市城市色彩规划及洛!阳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提出:各地块建筑色—。彩的:指导原则编制城市】设计、街景整治规划!须包括?建筑色彩指导原【则及沿街立面—色彩设计设计中还应!包含:。对,。外墙面材《质的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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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新【建建设项《目的建筑色彩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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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城乡规划局在】下,达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时【应依据洛《阳市城?市,。色彩规划、洛阳【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关:于该地块建筑色【彩的指?导原则提出》建筑色彩控制强制】性要求?及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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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城乡—规划局在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时《应根据规划设计【要点对建筑立面【设计进行审》查并根?据规:划设:计要点的《建筑色?彩要求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建:设单位依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进【行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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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规定须做【景观环境设》计的:项目应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在景!观环境设计文本中提!。供,建筑色?彩设计图经》专家论证《后市城乡规划局提出!建筑色彩《。设计的书《面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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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项目!建设必须按批—准的建筑《单体方案或》景观环?境设计文本确—定的建筑色》彩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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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申报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时应将—建筑色彩审》查的相关资料及【图纸报市《城乡:。规,划局纳入《建筑规划验收内容】未按批准的》建筑色彩设计图【施工的项目由—市城乡?规划局责令其对建筑!色彩进行整改后【方可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 第八?。条 已?建建筑及附属设施】进行外立面装饰【。、改造的其》装修形?式、建?筑色彩纳入建设项】目景观环境设计【规划审批的内容【。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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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要对已【建建筑及附属设施进!行外立面装饰—、改造等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向规!划部门?提交:申请报告、该—建筑的规《划房产相关手续、】建筑色彩设计意【向,等材料规《划部门依据洛阳市城!市色彩规划、洛【阳市建?。筑色彩控制技术导则!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关于该地块建筑】色彩的指导原则【提出建筑色彩控【制强制性要求及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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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单位按景【。观环境设《计,审查的相《关要求编制建—筑外:立面形式及色彩设】计,图报规划部门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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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点【区,域的:项目:、,重大项目或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认为需要!城市规划项目专题审!议委员会或城市规划!委员会研《。究的项目按程—序提交规《划专题会或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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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筑《控制地带内》各类建筑及历史建筑!、保护性建筑的【外立面?及色彩应保》持,。其原有风貌特—色和历?史环境?不得擅自拆》。除、改建、装饰装修!如确属危房改—造的需征《求文物部门》意见: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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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对—新建、改《扩建建筑色》彩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批准】的建:筑色彩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且:未,改正的由市城—乡规划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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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已】建建筑?。色彩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擅自对已建建筑】及附属?设施进行外立—面装饰?、改造?且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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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二《条 洛阳市所—属县(市)范围的建!筑色彩管《理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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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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