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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台州市物《业管:理,用房配?置实施细《则的通知
—台建规〔201【0〕430号
【。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 现《将修订后的台州市物!业管理用《房配置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台州市物—业管理用房配—置实:施细则
《 《为规范商品房物业】管理用房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使用维护业—主和开发(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台州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台政办发〔2010!〕7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
一—、配置比例
! 开发(》建设)?单位应按照该物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7‰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其中》3‰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4‰【为物业管《理经营用房》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均为《非住宅时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比例为【该物: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其》中物业管理经营【用房不?少于:1.5‰物》。业管理用房按—上述规定比例计算的!配置面积少于50】m2时按50m2】建筑面积配置
】 二、配置原】则,和,。要求
》 (一)物业管!理用房?应当:与新建物业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 ?
: (二)物业管!理用房应合理布【局应在?该物:业,的管理中《心或主出入》口附近?安排该?物业有社区》用房的应与社区用】房,。毗邻安?排
》 (三)物业【管理用房配置—应以方便业主和【物业管理活动为【原则必须具备—通风、采光条件且】应具备给排水—、,供电(强电、弱【电,)、通讯《、卫生等设施正【常使用功能
】 , (四)物业管理!用房应集中留置【一般应集中》安排一处最多不得超!过二:处,
(五】)没有电梯的—物业物业管》理办公用房所—在楼层不《得高于?四层
【 (六)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临街(路)商—业用房的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应当配置在临街】(路:)的商业《用房内物业管理区域!内无临?。街(路)商业—用房的可《以在该?物业管理区》域内其它商》业,用房的适当位—置配置且位于—底层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应《配置物业管理经【营用:房面:积的二分之一 【
: (七)—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为纯住宅的可】用于经营服务—。的用房?。应优先用于物业管理!经营用房
— (八—。)下列用《房不得作《为物:业管理用房
】 1、设施设】备用房?;,
?。 2、门卫、】技术层、设备—层、低于《2.6?米的架空层、夹【层、楼梯《间、车库、公—共卫生间等用—房;
— 3、地》下室及?半地下室房屋; 】
: 4、不具【有产权?最小:权属单元《要求的用房;
! 5《、其他不适宜物【业管理的用房—
三—。、监督管理 —
《 (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配置比例和要求列!入规划?条件在?。审查规划(建筑【。)方案时应》审查物业管理—用房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在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时应核查物—业管理用房和明【确留置位《置是否?符,合规:划,(,建筑)方案批复【要求
(!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通过的】建筑施工图和房屋预!测绘成?果报告将核》定的物业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座,落位置?记,载,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时】应当查验物业管理用!房房号、面积经核】。对,无误后?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
(三)!对修建?性详规(建筑方案)!已确定的物业管理用!房(包?括,面积、位置)—任何(?。建设)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变》。。更的变更后的物【。业管理用房不得降低!档次、品质且应当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经》物业主?管部门和规划管理部!门初审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按规定【程序办理《已领:取商品房预售证【的不得再变更物【业管理用房》留置位置和面—积,
》 (四)房屋登【记机构?在办理?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时!。应当先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记载的物业管—理用房记载于登记】薄,并在楼?盘表中予以限制【。;在办理《商品房?初始登记时应当按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告知》的物业管理用—房房号、《面积先?以该物业的》名称记载于房—屋登记薄
— 《(五)房地》产测:绘机:构在建筑面积预、实!测时要对《物业管理用》房单独?列项并在《测绘成果报告中【注明其位置(幢【、单元、层次等)和!面积不得将物业管理!用房面积《计入公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计入该物业地上总】建筑面积《
(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后的】。。实测地上总建筑面】积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的建:设单位?应当对超过部—分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比例!补,充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确实无法补充!配置的应当》按,照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该类物业】平均销售价格支【付不足部分的相应价!款列入专《项维修资金或者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 四》、权属和使用—
》 (:一)各地房地—产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用房的》确权工?作
》 (?二)物业《管,理,用房标牌内容和格】式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制作【和镶贴
— :。 (:三,)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用于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和业主!活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其用?途物业管理用房不】得买卖和抵押
! (四)利用】物业管理用房—进行经营《活动:的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约定用【于物业服务》方面的其他需要【属,前期物业服务—期间的按照》物业投?标书的约定》处理 ?
, : (五)开发(】建设)单位应在物业!竣工验收时将物业】管理用?房的相关资料移交】给物业?主管部门《
(六)!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将物业管】理用:房,产权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申请【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未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其物业管理【。用房由当地县—级物业主管部门【代管
五、!本细:则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批【准规:划(建?。筑)方案的项目按原!规定办理原台州市物!。业管:理用房配置实—施细则(台建规〔】2,。007?〕141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