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中税金内容及费】用标准的《通知
沪【建市管?。〔2011〕1【8号
《各有关?单位:
》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教〔20】11〕10》号)的精神本—市从2011—年1月1日起除【按国家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外应》当依照该办法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征:依据征收率为2【%为此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中税》。金亦作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税金内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上海市地》方教育附加费率【为市区3.》48%;《县镇3.4》1%;其他3.2】8%
》 ? 本通知适用于在!本市缴纳建》筑类:营业税的施工—企业凡不在本市缴】纳建筑类营业税【的,施工企业仍按原【。税率计算
》
《 本通知由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负责!解释施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反《映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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