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部分内容及】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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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建市管【〔2:。010〕29号
!各有关单位》
: 根据市!建设:交通委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建交—〔2009〕 99!。5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06〕4》。。45号)、关于发】布〈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含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的通知—(沪建交〔200】6〕:237号)和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场管理总《站)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市管〔2】009〕《79号)等文—件关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以及工《、料、机价款不得采!用无限风险等的规】定经研?究和测算《对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2】0,。0,0)及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部分内容《及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人:工费
《
【将原人工费内容中的!社会保险基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归入》规费项?目内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归入施工管理】费项目内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
【 二、机械【使用费
【 《将原机械使》用费内容中的养路】费调整为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
【
: : 三、综合费用(包!。括,施工管理费和利润)!
— 建筑《和装饰、安装、市政!和轨道?交通:、市政安装和轨【道交通安《装、民防等专业工】程将原综合费用内】容中的临时设施费】归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内(公用【管,线、园林《和房屋修缮等—专业工?程除外?)
【 建?筑和装饰、安—装、市政和轨—道交通、市政安【装和轨?道交通安装、民防】、公用管线、园林和!房屋修缮《等专业工《程,将原综合费用—内容中的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河道管理【费,等归入?规费项目《内
!其他内容及计算方法!不变调整后的—。各专业综合费用参】考费率详见附—件
【四、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 将原》施,工措施费《内容中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内容单独列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且保》留原施工《措施费项目》)其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按照《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0?6〕445号)【的规定执行计算【方法以直《接费与综合费用之和!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公《用管:线、园林《和房:。屋修缮等专业工【程仍按原施工措施费!的方法?计算其内容和计【算方法不变》
五、】规费
— 将原其他】费用项目更》名为规费《项目规费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和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和河道管《理费取消原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工程【质量监?督费两项收费内【容
》 (一)工程!排污:费
》 , : 建筑和装饰、市政!和轨道交通、—民防、园林和房屋修!缮工程以直接费、】综合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和:施,工措施费之和为基数!。乘以:0.1%计算安装、!。市政安装和轨道【交通安装和公—用,管,线工程在《结算时按实核算
!
【。(二)社会》保障费
》 —建筑和装饰、市政】和轨道交通》、民防、公用管线】、园林?建筑和房屋》修,缮工:程以直?接费:、综合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和施工措》施费:之和:为,基,数乘以1.》72%计《算安装、市政安【装和轨道交通安装】、园林绿化工程以】人工:。费为基数乘以8.4!%计算
】。。 , (三)》住房公积金
! , 建《筑,和装饰、市政和轨道!交,通、民?防、公用管线、园】林建筑和房屋—修缮工程以直接【费、综合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和施工—措,施费之?和,为基数乘以》0.32%计算安】装、:市政安装和轨道交】通安装、园》林绿化工《。程以人工费为基【数乘以1.59【。%计算?
】(四)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按本市现—行规定计算
! :。 (?五):。河道管理费
【 : 建筑和装饰!、安装、市政和【轨道交通、市政安装!和轨道交通安装、民!防,。、公用管线、园【林和房屋修缮工【程以:直接:费、综合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措施费》、,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和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之和为》基数乘以《0.03%计算
! 六、—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
: 》建,筑,和装饰?、安装、市》政和:轨道交通、市政安】装和轨道交通安【装、民防、公用管线!、园:林,和房屋修缮工—程以直?接费、综合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措施【费和规?。费(不含《河道管理费)之和为!基数乘?以相:应税:率计算纳税地市区】为3.41%县镇为!。3.:35:%,其他为3.22%】
—七、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和—调整
— , 建筑和—装饰、安装、市政和!轨道交通、市政安装!和轨道交通安装、】民防、园林工—。程施工期内人—工、材料《、机械市场价格发】生波动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调?整方法按照市建设】交通:委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2008)!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建交[《2009] —9,95号)以》及市市场管》理总站关于建设【工程要?素价格波《动风险条款约定、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等事宜的—指导意见(沪—。建市管〔《2,008〕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 公用】。管线和?房屋:修缮工程参照市市】场管理?总站关于建设工程要!素价格波动风险条款!约定、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等事宜的!指导意见(沪建【市管〔?2008〕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水?。利工:程的:调整内容及标准另发!
九、】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发布之【日前:签订:合同的工《程建设项目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 十、本通知由】市市场?。管理总站《负责解?释施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市市—场,管理总站反映
】 ? 附件建筑和装饰】、安装、市政和轨道!交通、市政》安装和轨道交通安】装、民防、公用管】线、园?林和房屋修缮等各】。专业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表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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