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钻探与取芯技术要求
8.2.1 沃斯列夫(Hvorslev)提出的选择钻探方法应考虑的原则是:
1 钻进地层的特点及不同方法的有效性;
2 能保证以一定的精度鉴别地层,了解地下水的情况;
3 尽量避免或减轻对取样段的扰动影响。
表8.2.1就是按照这些原则编制的。现在国外的一些规范、标准中,都有关于不同钻探方法或工具的条款。我国在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中首次提出了钻探方法的条款。本规范就是借鉴该标准编写的。根据有关规定,今后在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中,制订勘察工作纲要时,不仅要规定孔位、孔深,而且要规定钻探方法。承担钻探的单位一般均应按任务书指定的方法钻进,提交成果中也应包括钻进方法的说明。
8.2.2 取芯是钻探工作的重要目的,为此必须采用合理的钻进方法、符合规定的取样设备,才能保质保量满足试验要求。对边坡稳定起决定作用的软弱结构层,必须查清和采取试样,否则将采取补救措施。本条对钻孔口径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以满足测试和取样要求为前提。
8.2.3 本条对钻探与取芯提出了具体要求。
3 由于露天煤矿岩土工程勘察,针对的工程主要是边坡,因此对钻探取芯要求严格,特提出此要求。
4 岩芯采取率90%时以上才能构成岩芯首尾相接的条件,满足岩芯定向的要求。定向成功率达95%以上,才可以保证正确定向。
8.2.4 岩芯的编录内容应包括:
1 岩石名称、矿物成分、结构、构造、硬度、蚀变状态、风化程度等;
2 岩石的破碎状况、岩石质量指标RQD、裂隙密度(条/m);
3 不连续面的类型、粗糙状况,充填情况;
4 点荷载试验成果等;
5 定向岩芯段不连续面的类型、粗糙度、间距、充填状况、岩石硬度、构造角和方位角等。
为长期保存岩芯资料,应将全部岩芯拍成彩色照片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