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设施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863-2013 建标库

4.3  渗流控制要求及控制措施

4.3.4  拟合法即根据浸润线的基本特性事先假定位置绘制的一条浸润线的方法。其上端始于库内水边线,中段大致平行于尾矿堆坝的下游坡面,下端交于初期坝的上游坡面。开始计算时,两条平行线的竖直距离可参照表4.3.3确定,进行坝体抗滑稳定试算。如安全系数不够,再将中段浸润线向下平移,直到满足安全要求为止。此线在本规范中称作临界浸润线。

4.3.5  尾矿坝运行期间的浸润线如果高于临界浸润线,坝体抗滑稳定性肯定不能满足安全要求。另外,尾矿坝运行期间的浸润线若各点埋深小于表4.3.3的最小值,坝体也极易产生渗透破坏。以上两点是导致坝体总体垮塌的关键因素。因此,通常认为控制浸润线就是尾矿坝的“生命线”。

    为保证尾矿坝安全运行,本条强制要求设计与生产,在尾矿坝整个运行期间的浸润线始终维持低于控制浸润线的状态。当出现运行浸润线高于控制浸润线时,则须立即采取有效排渗降水措施,将浸润线降至控制浸润线以下,保证坝体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