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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湖】南省建筑节能设计文!件检查表(》自查)参考样式 】 ?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文件?检查表(《自,查,) 工《程,所在市(《县、区)  —   ? ,    《      —       【   项目名称【      —  :   ?    《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设计《文件检?查内:容与依据 】 , 设计?单位 自查—结论 【。 备注 《。 【1 ? 体形系数 ! 建筑【物,体,形系:数应:符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第4—。.0.3条》的限值;若不符合】则应:。按要求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 : □符合 □不】符,合 【  】 2 】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 ? 》屋面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应!符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第4.0.4!条的规定;若不【符,合,则应按要求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符合 □不符合! —  《 外—墙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应符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第4.0《.4条的规》定;若?不符合,则应按【要求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符合 □不【符合 【   【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的传热系数应!符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第4:.0:.4条的规定—;若不符合,则【应按要求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 □《符合 《□,不符合 《 ,   【 : 户门—传热系数《应符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第4.0《.4条的《规定 □!符合 □不符合 !  — 【 分户墙、》楼板、楼梯间隔墙】、外走廊隔墙—传热系数的计算【及,设计(选《用)的作法符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第4.0.4条【的规:定 ? 《□符合 □不符】合,   】 【外窗的传热系—数、综合遮阳系【。数应符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第4.—0.:5条的?规定;?若不符合,则—应按:要求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符合 《□不符合 》   【 【3 》 :外窗气密性 — 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应符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第4.0.9【条,的规定 !□符合 □不符】合 ?   — : 》4 【采暖空调 》 负荷计算》 》。。 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不应超过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第—4.:。0.4条的规—定的限值 ! □符?合 □《不符:合 【  : ,。 ?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值与】建筑节?能计算及登记表是否!相符并符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第4.【0.4条的》规定 》 □符合— □不符合 【 ,。   — 【室,内采暖计算温—度不应低于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8.3.2条!的规:定 : : : □符合 □【不符:合  】。 ? 5— : 采》暖、通?风、空调设计 】 居住建筑】当采:用集:中采暖、空》调时必须《设置分室《(,户)温?度调节、控》制装置?及,分,户热(冷)》。量计量?或分摊?设施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第6.0.2条【的规定 — : □符合 》 □不符合 — 《   ? , 除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第【6.0.3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不应设!计直接电热采暖【 □符】合 □不符合【   ! , 当—设计采用户式燃【气采暖热水炉作为】采暖热源时其—热效率应符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第6.0.5条!的规定 【 □符合 【。□不符合《 《   — 当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采用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的电机驱动压缩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采用蒸汽、》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作为?住宅小区或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作为户式集!中空调(采暖)机组!时机组的能效比或】制冷:综合系数应符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第《6.0.6条的规】。定, —□符合? □不符合 【   ! 《 ,选,择地源热泵系统作为!居住区或户用—。空调的冷热源—时,严禁破坏、污染地下!资源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第6.0.7【条规定 !□符合 □不符】合 》。   《。 6 ! 自熄开关! :。 住宅的公】共部分?。应设有人工照明【除高层住宅的电【梯厅和应急照明【。外均应采用节能自熄!。开关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第6.—5.3?条规:定, □符】合 □不符合 ! :。 ,   — 7 【 应急照【明时自熄开关控制 ! : 当应急—照明在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控制时必!须采取应急时自【动点亮的措施应符合!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8.5.3!条规定 !□符合 《 □:不符合 】   【 8 — 照明与控】制 :。 , , 住宅公共部】分的照?明应:采取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节能控制【措,施应符合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10.1】.4条规《定, 《。 □?符合 □不符合】。   ! 》 9: 设备控!制, 住宅内!使用的经常》。运行:的动力?设备应采用高效率产!品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宜《采取节电措施应符】。合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1《0.1.5条规定 ! □符【合 □不符合【 ,   ! 》综合评价 》。 设计说明!□,符合□?不符合    【  设?计图纸□符合□不符!合 : ,节能计算书□—符合□不符合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符合□不符合 【 注】本表依据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 , ? ?设计单?位(章) 》 】 检查人(签—字)       !      日期】 》 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文件:检查表(自查—) ?工程所在《市(县、区)   !    《  :     》         ! 项目名称   】     》       【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 设计文》。件检查内容与依据 !。 ? 设计单位— 自查《结论 》 备《注 】 1 】。。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 ! 屋顶传热系—数的计?。算及:设计(选用)—。的作法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3.2.1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第】4.2?.2条的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时】按要求进《行权衡判断 】 □符合 【 □不符合 【 ,   】 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传热系数的计【算及设计《(,选,用)的?作法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3.》。2.1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第4.?2.2条的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时按【要求进行《权,衡判断? □【。符合 《□,不,符合 】  》 ,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传热系数的!。计算及设计(选【用)的?作法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3】.2.1《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第4.2.2条】的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时按要求进【行权衡判断 【 □符—。合 □《不符合 【。 , ,  : 》 :单一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设计的传热【系数及遮阳系—数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3.2—.1条、G》B50189-20!05第4.2—.2条的《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时按?要求进行权衡—判断 □!符合:。 :□不符合 —   】 屋顶【。透明部分设计的传】热,系数及遮阳系—。数,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3.2.1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第4.《2.:2条的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时:按要求进行权—。衡判断 !□符:合 □不》符合 》   — ? , , ,地面:和地下室外》墙热:阻值的计《算及设计(》选用:)的作法《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3.2.《1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第4.2!.2条的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时按要求进行!权衡判断 ! □符合《 □不《符合 【   】 2 《 ? 窗墙比》 建筑窗!墙面积比《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3.2.2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第【4.:2.4条的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时按要求进—行权衡判《断, 》 □符?合 □《不符合? , 《 ,  】。。 3 《 屋顶— 建筑】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3.2【.,1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第4.2.6条【。的,规定;或不符合规定!时按:要求进行权衡判断 ! 》□符合 □不符合! ,。 《 ,  《 4 【 外窗 !气,密,性, —外窗气密性设计【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3.】2.3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第4.?2.10条的规【定 — □符合 □【不符合?   !。 , , , : 透明幕《。墙,气,密性设计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3.》。2.4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第4】。.2.11条的规】定 — □:符合 □不符合】 ?   ! 5 】 采暖《 空调 》 计算 】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值》不应超?过规定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3.2.1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4.2《.2条规定的限【值, 《 :□符合 □不符合!   ! ,。 ,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值应与》建筑节能计算及登】记表相?。符,应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3.【2.1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4.2!.2条规定 】 , □符合》 □不符合 】   】 , : 必须对》采暖空调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应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4【.,1.4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5.!1.1条的规—定 (《。计算应按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5—.2节、7.2【.1、7.2.10!、7:.2.11条) 】 □—符合 □》不,符合 】  《 采暖【与空调水《管路应通过详细的水!力,计算使并联环路【之间的压《力损失相对》差额不大于15%】同时确定合理的采】暖,和空调冷热水循环泵!的流量和扬程—应,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4】.3.20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5:.3.18条—的规定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6.?6.5条) 【。 □符—合 : ,□不符合 【。   — 》 6: : ? 采暖 空调 !系统 设计 】 集中采【暖系:统应具有《分室(区)》。控温调节功能并应】。考虑:实行分区热计量的】可能应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4》.2.6条、公共】建第筑节能设计【标准第5《.2.3条的规定 ! : ?□符合 》。□不符合 》   ! 两管【制,空调水?。系统中选择冷—热水循?环泵共用时应—核,对循:环,泵的流?。量是:。否匹配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4:.3.21条、公】共建第筑《节能设计标准第【5.3.19条的】规定 】□符合?。 □不符》合 ?   【 建【筑物内设计》集中排风系统应考】虑设置排风热回收装!置应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4.4.2、4【.,4.4条公共建【第筑节能设》计标准第《5.:3,。.14条的规定 ! □符合 】 □不符合 】。   》 : 7 】 : 控制 】 末端装》置选:用,二通阀变流量—系统时其系统循环】水泵应采用变—速控制?应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4.?6.4(4.6【.6)条、》公,共建第?。筑节:能设计标《。准第5.5.8(5!.5.9)》的规定条《 □符】合 □不符合 ! 《  ? —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宜设—置分楼层、分—室内区域分用户的冷!热,量计量装置建筑群的!每栋公共建筑及其冷!、热源站房应设置】冷热计量装》置并对冷《热计量与分摊方式】进行:说明应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0第4?.6.2、4.6.!3,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5,.,5.:1,2条的规《定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9章)【 : □符合【 □不符》合 :   】 》 《 , 8 《 》保温 — 采暖《空调风、水管—道保温材《质,厚度等?应符合相关》。规范、规《。程的规定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4—3/003-20】10第4《.3.26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5.》3.:28:~5.3.》29条的《规定: 》 □符?合 □不符合 】  — — , 9 能!源 — 冷热源选择是【否符合国家》能源政策应符合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43/00》。3,-20?10第4.5.1、!4.:。5.2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5.4.》1、5.4.2条】的规定 【 □符合 □不!符合: ?   】 , : 10 》 镇流器 ! 直管形【荧光灯应《配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型电感镇流】器采用的镇流器【应符:合该产品的国家能效!标准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第3:.,3.:5条规定《 □符合! □不《符合 》。   》 , : :   【 《 ,。 11 !办公 建筑— 照明 》 》普通办公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 50《0,。3,4-20《04:第6.1.2—条规定的《限值 《 □符合 】 □不符合 !。 :  — 高档办—公室、?设,计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 50】034-20—04第6.》1.2条规》定的限值 》 《 ,□符合 《 □不符合》 《   【 ? 会:议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 50034【-2:004第6.1.2!条规:定,的限值 【 □符合 □不!符合 —   【 《营业厅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 500!34-?200?4第6?.1.2《条,规,定的限值 【 □符合 【 □不符合 !   — 《 文件整理、—复印:、发行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 5《0034-2—004第6》.1.?2条规定的限值 ! 《□符合 《 □不符合 】 :   】 一般商店营业厅!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2004第6【.,1.:3,条规:。定的限?值 : , □符合 】 ,□不符合 】   — 《 高档商店营—业厅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 5】0034-2—。004第6.1.3!条,规定的限值 】 □符》合 □《不符合 】   ! 12 — 商业 建】筑 : 照明 【 一般超市营【业,厅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 500》。34-200—4第6.1.3条】规定的限值 ! □?符,合 □不》符合 — : , 【 高档超市营业厅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 】5,003?4-2004—第,6.1.3条—规定:的限值 【 □符合 — □不?。符合 【   ? 客】。房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 50【0,34-2004第】6.1?.4条规定的限值 ! □—符合 □不符【合  】 》 : 中:餐厅: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 5《0034《-200《4第6.1.—4条规?定的限值《 ?。 ?□符:合□不符合 !   》 13】 —旅馆 建筑 【 照明 【 多功能厅—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50034-2【00:。4第6.1》.4条规《定的:限值 — □符合 □不!符合 ? ,。 《  ? : , : 客房层走廊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 5003—4-2004—第6.1.4条【规定的限值》 《 □符《合 □不符合 】。。   】 》 14 《 医院 】 建筑? 照明 【 ?门厅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 500!34-2《004第6.1【.4条规《。定的限值 ! □符?合 □不符合 】 》  ? 治【疗室、?诊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 5003】4-:。2004第6—.1.?5条规定的限值 !。 □符合【 □不符合 】   ! ? 化验?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 500】34-?2004第6.1.!5条规定的限值 ! □》。符合: □不符合 【  — 【 14 《 医院【 建筑 照明】。。 —手,术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 5003》4-2?0,。。04第6.1.5条!规定的限值 — □符合 ! □不符合》  【 》 候诊室、挂】号厅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 50!034-《200?4第6.《1.5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   《 病】房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 500【34-2004【第6:.,1.5条规定的【。限值 《。 《□符:合 □不符合 !   】 》护士站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 ,50034》-2004第6.1!.5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 □不【符合: :   【 : 药房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 50034-20!04:第,6.1.5条规定】的限值 【 □符合 □不!符合: :  》 【 重症监护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 5!0034-2004!。第6.1《。.,5条规定的限值【 ? □《符合 □》不符合 — :  : :。。。 教室、!阅览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 【50034》-,2004第》。6.1.6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不符合 】 》。  】 实:验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 》50034-200!4第6.1.—6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不符合 — 》  》 1》5 《 学校》 建筑 照明】 —美术教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 50034—-2004第6【.,1.6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不符合 —。 ?  : ? 多》媒体:教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 【50:034-《200?4第:6.1.6条规定】的限值? : □符合□不!符合 —。   《 美术!教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 50034】-2004第—6.1.6条—规定的限值》 —□符合□不符—合 : ,   — ,。 : ? 多:媒体教室照明功率密!度值:不超:过G:B 50034-】20:04第?6.1.6条规定】。的限值 】 □符合《□不符合 】   ! , 综合?评价 》 设计说—明□符合□不符【。合    》   设计》图纸□符合□不符合! 节能计》算书□符合□不【符合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符合□不符合】 , 注本!表依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43/!003-2》010、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 — 设《计单:位(章) 】 , , , 检查人(签字!)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