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停车《配套
》。
9.?。。。3.1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停车设施的配!建需满?足,。池州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池规指办〔20【13〕2号)中【的,。相关规定
》
9.3.2 鼓】。励,采用地下停》车场和?立,体停车库地下停车场!宜与地下《街、:大型商?业中:心及相邻地块—。的地下空间设施相】连通
9.3.3! 地下空间利用应】与地面建筑、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管网、】地,下文物及其它地下】构筑物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鼓《励同一街区内—公共建筑的》地下空间按规划进】。行,互通设计
】 ? 地下通道的设【计应与地上、地下建!筑密切配合出入【口应安排人流集散用!地其:面积不应小》于50平方米
【
9.3.4 室】外停车场应当进行绿!化处理鼓励》结,合绿化采用树阵式】停车停车场绿化【覆盖率不应低于3】。。0%
9.—3.5? 物流园区、仓【储区、工业》。区及:专业批?发市场等地应设置货!运公共?停车场货物装卸【。停车设施应设—于道路以外
—。
9.3《.,6 鼓励在》停车配套时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每设置一】个,无,障碍车位可减设1个!标准机动车车—位
? 《 :无障碍停车位应靠】近出入口附近—方便进出;其地【面平整、坚固和不】积水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