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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5 户外《广告 《 7.《5.1 建筑屋顶广!告设施  】   限制》设置各种《类型的?。屋顶:广告设?施不再新增各类【实体型屋顶广告设施!可设置部分》镂空字体形式的屋顶!广告牌且其尺—寸应符合《下表要求 ! 》。 建筑物》。层数或高度 ! :广告设施的》最大总高度 【 》 — ≤3层(》10:米) ? ? 2米 ! 【 :>3层(《10米)≤6—层,(24米) — 4米 】 【 : : >6层(—25:米) ? 6米 ! 7.5!.2 建筑》墙面广告设施 】     ①【建,筑墙面广《告位的设《置应结合建筑设计】同步设计《报批规划《中未:预留广?告,位的后期使用中不再!批复设置广告位;】     】②进行立面改造【的建筑若需增设建】筑墙面广告位须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同时】提,供建:筑立面改造》。效果:图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     ③建【筑墙:面广告设施不得影响!建筑:采光、通风、消防】等正常功能的—。使用同时避免—遮挡建筑造》型及:破坏建筑风貌; 】   》  ④大型商业建筑!沿街立面上的墙体】广告牌面积不得超过!其所对?应的实体墙面面【积的四分之》一 7.5.3】 路灯杆、电线杆广!告设施?  》   控制依附路】灯杆:、电线杆设》置商业宣传性广【告设施可设置部【。分临时性、公益性】广告其设《置要求如下 】       【  :①路灯杆广》告牌面底部离—人行:道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5米; 【 : ,     》 ,  ②?牌面:外缘距?离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不得小于0》.2米; 【         !③牌:面高度不得大于2米!牌面:宽度不得《大于1米厚度不【得大于0.2米【。;     !    ④道路红线!宽度小于20米【不,得设置;《 , :    《  :   ⑤不得设【置,灯箱式广告》牌,; 》 , ,   ?  : ,⑥同:一路段的灯》杆(电杆《)广告牌《必须:做到形状、尺寸、】。位置一致与周边【景观环境协调 7!.5.4 》店名牌?户外广告设施 【  《   ①《设置商?铺招牌原《则同上实行一店一】牌、一单《位一牌作为写字楼使!用,的建筑物实行一楼一!。牌如有需要可在【。大楼入口处设置指】示牌集中《规范设置单位招牌;!   —  ②位《。于道路交叉路口两】侧均开设商铺且属】同一:经营者的允》许在两侧商》铺增加设《置招牌一《楼多户时《二、三楼单》位可:于所在?位置窗下《设置店?招但同一建筑上户外!广告保持一致三楼以!上不应设置店名牌 ! 7.5.5— ,高立柱广告设施 】。 ?    ①高—立柱广?。告设:施,其牌面底边距地【不得小?于10米; —     【②立柱外缘距道路红!线距离不《得小于?5米位于城市道路】两侧设置的高—立柱广告《其正投影《不得进入人行道内位!于公路两侧设置的其!广告正投影不得进】入车行道内; !   ?  ③不得影响特色!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标志性建筑物】的景观市区》其他地段不得—增设其他大型高立】柱,广告;  】   ④广告牌面】的尺寸一般是31】的比例如常规的【宽7米?长21米宽8米【长2:4米也可《根据:路面的?高度及?地形情况适当调【整,立柱的高度; 【     【⑤广告?支撑立柱及其基础】、,广告牌支《撑钢:架等应进《行结构设计》达到结构安全稳【定,要求 7.5.6! ,过街龙门广告设施 !    — ①不再独立—设,置过街龙门广—告设施可《依附过街天桥、管】道、:路桥等设施设置部】分户外广告牌; !。     —②跨街管道、道路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时广告牌应遮挡!住管:道跨街部分》高度不宜超过—2,.0米且需满足【车辆通行限》高,技术要?求 7.5.7 !施工场地《广,告设施 —     ①—鼓励在?。施工场地围墙—上设置广告设施沿】施工:围墙设置的广告【设施其总高》度与围墙高度比不】。宜大于31广—告设施最大高度不】得大于8米长度根】据实地情况因地制宜!确定;   !  ②其宣传内容】应以反?映与:本,建筑工?程相关的信息或公】益信息若《涉及:非,本建筑工程》的商业广告需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  ?  : ③:广告构?架设:施必须满足》一定的抗《风、抗震性满足广】告安全设《施设置的要求 】7.5.8 大【型显示?屏广告设施 】 ,  :  ①在城市大型商!贸集中区及商业【街鼓励?发展大型电子显示】屏; —   ?。 ②设置大型电【子显:示屏的建筑前必【须设置人流集散【广场:。;    】。 ③大型电子显示屏!的设置必须在建筑】及环境设《计,阶段予以整》体考虑; 【   ?  ④现状》已建建筑不》宜再新增《大型电子《显示屏若需新增电子!显示屏需做建筑改造!与环境?设计分析《。。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