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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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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政发—〔2:01:0〕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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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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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铜川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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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O【年十一月九日
铜!川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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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等财政资》金的:;,
《(二)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
《第三条 各级【审计机关是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的主管?机关依法对管辖【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 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时可以对直【接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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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审计管辖范【围,按,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与政》府投资项《目直接有关的审计调!查不受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
《投,资来源是市本级的或!者主要是市本级的】项,目由市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监督;【投资来源《是区县级的或者主要!是区县级的项—目由区县《。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监督》;对审计管辖有【异议的由市审计机关!确定审?。计管辖市审计机【关可以将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项目授权《区县审?计机关审计》也可:以直接审《计区县?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项目
! 各级发展改【革、财政、监察【、,规划、住房和建【设、交通运输、税务!、,水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审计【机关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
第五】条 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应当在相关合【同中列明必须经【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
》第六条 审计机关】应当对市《级项目投资额—在50万元》、区县项目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政》府投资项目》、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审:计,机,关指定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前:期准备阶《段资金?。运用情?况审计、《建设期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审》计和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审】计
《 对财政性》资金投资较大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可以对其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
第》七条 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行:计,划管理原《。则,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需要编制【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 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计划:应当包括审计机【关确定?的审:计项:目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审计项目》和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
第《九条: 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计【划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可以: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经本级审》计机关做出调—整
审计【机关应当将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计划及其调!整情况及时告知被审!计单位?
第十条 —对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准备阶段资金】运用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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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
《。(二)项目资本金】、资金来源渠道及到!位情况;
— (三《)建:设用地?征用:情况,?征地拆迁费用支出】。和管理情况;
】 (?四)供水、供电、】道路、通讯和场【地平整等前期费用支!出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设计总预算】(概算)审批—、执行?情,况、调整概算的【编制和审批情—况;
(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方:面招标投标和工【程承发包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情况;
! (三)建设项【。目经济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 (四)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到:位和使用《情况:。;
(—。五)建设成本—及财务收支核算【情况;
(】六)工程《。结算情况;
!(七)建《设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情况;
【 (八)《建设项?目各种税费》。的计提和《缴纳情况《;
(九)】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
》 (一)《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和第八《项规定的内容—;
(二【)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的!真实、合法情况;】。
(三)【。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核算、设】。备投资?核算、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其他】投资列支《的真实、《合法情况;》
(四)【工程决算;》
(五)交】付使用资产的真实】、合法情况》;,各项结余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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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设期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使用情况;!投资:包干节余的分配情】。况,;
(—七)尾工工程—项目和资《。金预留情况;
】。 (八《),对建设项《目效益进行评审【;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重》点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由审计机关进行对!非重点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可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其审计查—证结果经审计—机关:同意后生效
!审计机?关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审计查证报!告不能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和验【收的依据
】经财政评审机—构审查?的财政性建设项目(!工程)预(结—)、决算其审查结】果,报审:。计机关备案后—可,作为:审计:结果
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建设《及项目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初步验收】后编:制出竣工决算并向】审,计,机关提请竣工—决,。算,审计资料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编制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30】日竣工决算资料应当!依据国?家规定的竣工—决算编制办法—编制具备竣工决【。。算,审计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安排竣!工决算审计
第十!五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具?有,特殊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参加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证
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审计—程序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第十!七条 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建设单位】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有违反财政财务收支!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同级项目!监督的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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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拖延或者拒不申【请办理竣工决算审】计的由审计机关责令!其限:期办理竣《工决算?审计:手续;逾期不办的建!议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建设等【有关:主管部门不予批准】财务决?算和办?理固定资产移—。交
第《十九条?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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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对于社!会中介机《构在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查证中弄虚【作,。假或违反国》家,规定:的执业行为审—计,机关:应建议有关主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对于社》会中介机构未按【规定将?审计查证报告—报,审计机?关备案?的由审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审计机关!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原铜川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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