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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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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政发〔201—0,〕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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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铜川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铜川》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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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O一O—年十一月九日—。。
铜川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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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包括
【 (一)》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等财【政资金的《;
《 (:二)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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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各《级审:。计机关是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的主!管机:关依法对管辖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 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时可以对直接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调查:
第四条 审【计管辖范围按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与政府!投资项目《直接有关的审计【调查不受《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
投资来!源是市本级的—。或者主要是》市本级的项目由【市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监督;?。投资来源是》区,。县级的或者主要是区!县,级的项?目由:区县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监督;对【审计管辖《有异议?的由市?审计机关确定审计管!辖,市审计机《关可以将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项目!授权区县审》计机关?审计也可以直接【审计区县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项【目
》各级发展改革、财政!、监:察、规?划、住房和》建设:、交:。通运输、税》务、水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审计机》关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
第五条 !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应当在?。相关合同中列明必】须经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
第》六条: 审计机关》应当对市级项—目投资?额在:50万?元、区县《。项目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政府投—资项目、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审计机关指定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前期》准备阶段资金—运用:情,况审计、《建设:期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审计和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审?计
》。对财政性资》金投资较大》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可以对其】。。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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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行计!划管:理,。原,。则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需要编制【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 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计!划应当?包括审计《机关确定《的审计项目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审】计项目和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
—第九条 《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计划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可以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经本级审计机关!做出调整《
《审计:机关应当将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计?划,及其调整情》况及时告知》被审计单位
第】十条 对《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准备阶段—资金运用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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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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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资!本金、资《金来源?渠道及?到位情况《;
(—三)建设用地征用】情况,征地拆迁【费用:支出:和管:理情况;
(!四):供水、供电、道【路、:通讯和场地》平整等前期费—用支出情况;
!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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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设计总【。预算(概算)审批、!。执行情况、调整概算!的编制和审》批情况;
【 (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方》。面招标投标和—工程承发《包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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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项目经济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四)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到:位和使用情况;
! (五)》建设:成本及财《务收支核算情—况;:
(》六)工程结算情【况;
《。 (七《)建设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情况;
!(,八)建设项目各种】税费的计《提和:缴纳:。情况;
— (九)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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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
】 (一)》。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和第【八项规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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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的?真实、?。合法情况;
】。 (三)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核算、设备投资核】算、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其他投资】列支:的真实、合法情况;!
:。 (四)工—程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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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付《使用资产的真—实、合法情况;各项!结余资金的情况【;
(六)】建设期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使用!情况;投《资包:干节余的分配情况;!
(七)【尾工:工程项目和资—金预留情况;
! (八)对建设【项目效益进行评【。审,;
?。。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 重点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由】审,计机关进行对非【重点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可,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其?审计:查,证结果经审计机关】同意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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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审—计,。查证报告不》能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和验收的依据
! 经财政评审机构】审,查的财政性建—设项目(《工程)预(结)【、决:算其审查结果—报审计机关》备案后可作为审计结!果
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建设及项【。目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初步验收后编【。制出竣?工决算并《向审计机关提—请竣工决《。。算审计资料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编制】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30日竣工决!算资料应当依据国】家规定的竣工决【算编制办法编制具】备竣工决算审—计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安排【竣工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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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具?有特殊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参加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证
》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审计程序】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第十七条 【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建设单位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有违反财政》财务收支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同级项—目监督的审》计,机关
第十—八条: 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拖延或者【拒不申请办理竣【工决算审《计的由审计机关责】令其:限期办理竣工决【算,审计手续;》逾期不办《的建议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建设等有关主管】部门不予批准财务】决算和办理固定资产!移交
《第十九条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对于【社会中介机构在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查:证,。中弄虚作假》或违反国家规定的】执业行为审计机【关应建议有关主【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对于社会中】介机构未按规定【将审计查证报告报】审计机关备案的由】审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审计机关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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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原铜:川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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