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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川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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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政发—〔,20:10〕5《6号: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 现将铜川》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十一月九【日
铜川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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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等财《政资金的;
!(,二)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
第!三条 《。各级审计《机关是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的主》管机关依法对—管辖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 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时可以!对直:接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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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审—计管辖?。范,围按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与政府投》资项目?直接有关的审计调查!不受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
】。 , 投资?来,源是市?本级的?或者:主,要是市本级的项目由!市,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监督】;投:资来源是区县级的】或者主要《是区县?级的项目《由区县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监督【;,对审计?管辖有异议的由市】审计机关确》定审计管辖市审【计机关可以将—。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项,目授权区县审计机关!审计也可以直—接审:计区县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项目
!各级发展改革、财】政、监察、规划、】住,房和建设、》交通运输、税务、】水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审计机关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
第五条 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应当在相关合同】中列明必须经—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
第六条 审】计机关应当》对市级项目》投资额在5》0万元、区县项【目,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政府投?资,项目、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审计机关》指定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前】期准备阶段资—金运用情况审计、】建设期?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审计—和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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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财政性资金》投资较大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可以对其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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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行【计划管理原则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需要编制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 ,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计划应当包括】审,计机关确定的审计】项目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审计项目和【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
第—九条: 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计?划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可以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经本?级审计机关做出调整!
审计机【。。关,应当:将,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计划及》其调整情《况及时告知被审【计单位
第十条】 对: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准备》阶段资金《。运用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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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资》本金、资金》来源渠?。道及到位情》况;
(三】)建设用地征用情况!,,征地:拆迁:费,用支出和管理情【。况;
—(四)供水、—供电、道路、—通讯和场地平整等】前期费用支出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 (一)建》设项目设计总—预算(概算》)审批、执行—情况、调整概算【的编制和审批情况】;
(二)】。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方面?招标投标《和工程承发包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情况!;
(三【)建设?项目经?济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 (四)《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到位和使用【情况;
(五!),建,。设,成本及财务收支核】。算情况;
— (六)》。工程结算《。情况;
(七!)建设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及管理情况—;
(八【)建设?项目各种税费的计】提和缴纳《情况;
(】。九)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
— (一)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和第八项规—定的内容;
】。 (二)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的真实、】合法情况;》
: (三)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核算、设备】投资:。核,算、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其他投资!列,支的真实、合—法,情况;?
? ,(四)工程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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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付】使用资?产的真实、合法情】况,。;各项结《余资金的情况;【
(六)建】设期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使用情【况;投资包干节余】的,分配情?况;
—(七:)尾工工程项目和资!金预留情况》;
(八)对!建设项目效益进行评!审;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重点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由审?计,机关进行对非重点】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可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其审计?查,证结果经审计—机,关同意后《生,效
审计【。机关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审,计查证报告不能【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和验收】的依据
经】财政评审机构审查】的财政性《建设项目(工—程)预(结)、决】算其审查结果报审】计机:。关备案后可作—。为审:计结果
— 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建设及】项目: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初步验!收后编制出竣—工,决算并向《审计机关提》请竣工决算》审计资料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编制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3》。。0日竣工《决算资料应当—。依据国?家规定的竣工—决算编制办法编制】具备竣工决算审【计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安排竣!工决算审计
【第,十五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具有特殊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参加】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证
—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审】计程:序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第十七条【。 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建设单位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有违反【财,政财务收支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同级项目监督【的审计机关》
第十八条 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拖延或】。者拒不申请办理竣】工,决算审计的由审计】机关责?令其限期《办理竣工决算审计】手续;逾期不办【的建:议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建设等有关主【管部:门不予批准财—务决算和办理固【定资产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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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对于社会中【介机构在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查证中》弄虚作假《或违反国家规定的执!业行为审计》机关应建《。议有关?主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对于社会》中介机构未按规【定将:审计查证报告报审】计机关备《案的由审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审计机关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原铜川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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