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建筑与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
4.【。1 一般规定【
4.1.1! , 建筑群的》总体布置单体建【筑的平、立》面设:计和门窗《的设置应考虑冬【季利用日照》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夏?热冬冷地区应有【利于自然通风—
4.】。1.2 建—筑物:宜朝向南北或接近】。朝向南北主要—房间宜避免夏季受东!、,西向日晒《寒冷地?区建筑?物不:宜设有三《面外墙的房间—
4.1【.3: :寒冷地区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不应大于表!4.1.3规—定的限值《当体形系《数大:于,表4.1.3规定】的限值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第4.3【节,的要求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表4.1.3 寒!冷地:区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限值
】
—
《
【 建筑层数】
— : ≤3《层
?
【 (4~8)层【。
: 》 (9~1—3)层
》 ≥【14:层
— :。
—
: 建筑】的体:形系数
! 0.52
! 0.3】3,
《 , 0.30【
《 0.—26
《。
】
,
4.1.【4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不应大于表】。。4.1.4规定【的限值当体形系数】。大于表4.1.4】规定的限值时—。。必须:。按照本标准》第4:.4节的《要求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
】
表4.1.—4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限值
—
!
》
—。 建筑层数》
【 ≤3层—
《 (4~!1,1):层
】 :≥12层
】
》 ,
! 建筑的体形系数!
》 0《。.55
》 《。 :0.40
— : 0》.35
!。
—
《。
4.?。1,.,5 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建筑不同朝向】外窗(?含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表4.《1,.5规定的限值【。当设计建筑的窗【墙面积比不符合【表4.1.》5的规定时必须根】据建筑?物所处城镇的—气候分区《。区属按照本》标准第4.3节的】规定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或按照4.4节的】规定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且寒【冷地区在进行权衡】判断时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最大也只能比表!。4.1.5中—的对应值大0—。.1
《表,4.1.5》 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限值
【
《 注1》 朝向《“,北”代?表,从北偏东小》于60°至北—偏西小于60°【的范围;“》东,、西”代表从—。东偏北小于》等于3?0°至?。东偏南小《于60°《或西偏?北小于等于3—0°至?西偏南小于60°的!范围;“南”代【表从南偏东小于【等于30°至—南偏西小于等于30!°,的范:围,
: 《 2 【。敞开式?阳台的阳台门上部透!明部分应计入—外窗面?积下部不透》明部分?不应计?入,。外,窗,面积
?。。
:
4.1.6 【 寒冷?地区楼梯间及外【走,廊与室外《相,邻,外墙上的开》口处应设置密—闭的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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