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 则
1【。.,0.1 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改善全省】居住建筑热环境提】高采暖和空调的能】源,利用:。效率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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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标准适用!于全省行政区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
》1.0.3 — 全省居住建筑【。必须:进行节能设计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建筑热工和!暖通空调设计应【将采暖和《空调能耗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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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居住建《筑的设计《在条件许可时—应积极推广和利用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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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本标准未涉及】的内:容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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