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5 — 浸浴?槽及水浴牵伸槽
】
《
4.5.》1 浸浴》槽及水浴牵伸—槽组装后槽体—内、外表面应平【整无划痕、污印
】
》4.5?.2 ? 浸浴槽及水—浴牵伸槽槽体—及,辅槽四?周对角线允许偏差】应,小于±2mm可【用钢卷尺《检测
?
》4.5.3 浸浴!槽,及水浴牵伸槽上盖】的开启、闭合应平】稳不得歪扭
【
4.—5.4 浸浴【槽及水浴牵伸槽槽】体、辅槽《及循环系统不得【渗漏:
4【.5.5 槽体长!方向中?心线与丝束中心线】允许偏差《应为±1mm可用钢!板尺检测
【
4《.5.6《 , 槽体上下盖—间隙应调整合—适密封条应压紧无缝!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