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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
(【。199?6年9月25日【鞍山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199【6年11《月,30日?辽宁: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1996】年,12月1《6日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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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充分发挥【市政工程设施的使】用功能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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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市?政工程设施是指下】列设施
! (一)城市【道路设?施车行道《、人行道、广场、公!共停车场、隔—离带、路肩、护坡、!挡土墙、《在建的道路》等;
【 (—二)城?市桥涵设《施跨河桥、》立体交?叉桥、人《行过街天桥、—城市道路与铁—路,交叉桥、地下—交通通道、》隧道、涵洞等
】
《 , (三)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污水合流管—道、:排水明?沟、:暗渠、截《洪沟、?起调蓄功能的池塘】。、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城市段河堤等!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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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凡】。在鞍:山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市政工程!。设施规划、建设、】。维修养护、使—用市政?工,程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 第四条 》鞍山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局是?鞍山市?市政工程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实行统一管理!
》
第五》条 对在市政工程】设施规划《、建设、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市【政工:程设施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第二章 市政!工程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 市政工程】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纳入: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进行【
《 市政工程设!施,建设、改造规划由】市政:。。府组织市政工程、】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
】 市政》工程设施的》年,度建设维修计划【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
第—七条: 城市供水、燃气、!热力、供电、—通讯、?道路绿化等设—施的建设和改—造计:划应与市政》工,程设施的建设—维,修,计划相?协,调在:。市,政工程设施表面的建!设和改?造,工程必?须符:合市政工程设施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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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市政工!程设:施建:设资金采《取国:家,投,资、银行贷》款、引进外资—、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等形式—筹,集
!第九条 《以贷款建设》的市政工程设施符】合国家有偿使用【规定的可实行—有偿使?用,。用于偿还贷》款
》
第十条【 承担市政》工程设施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按规: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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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单位自筹《资金建设的市政工程!必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施工中【要接受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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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住宅小区】的建设?和改造应将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纳入—计划由小区建—设或改造单位—按规定标准投资【与小区?同步建设《其有:关设计图纸应—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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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新建市?政工程或大修—工程竣工后应—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验收】并建立完《整档案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章 !市政工程设》施的管理《
第十四条【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的道路由【其委托的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单【位投资建设、—产权未交《付,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的道路由》投资:建设的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的!排水:设施由其委》。托的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单位投资【建设的排水设施【由投资建设的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排水设施!由市:。政府确定《养护、维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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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从事?市政工程设施维修】养护的专用车—辆应当使用统一标】志特殊施工期间【。在保证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时间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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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单位—或个:人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必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经市容、【公安等管理部门【审批按批准时间、】地点:、,。面积占用如》损,坏城市道路的应【按规定赔偿损—失占用期《满要将道路恢复【原,状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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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根据城市建设和!市政工程设施维【修养护管理的—需要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或个人《作出缩小使用面积、!减,少占用时间》或停止?占,用,的决定?并,根据具体情况退【还,部分城市道路—占,用费
】 第?十八条 《在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在》人街:道板上行驶》或停放机动车、畜】力车:;
!(二)机动车在桥梁!上或: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 《 (三)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高压电力线!和其它?易燃易爆管线—;
《 《 (四)侵占桥孔】;
】 (五)在隧道、桥!梁、:。挡土墙?60米和《涵洞:10:0米:内爆破、采石、挖沙!、取土;
【 (—六)利用桥涵—。设,施,进,行牵:。引、吊装;
【 (【七)其?它损害、侵占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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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各!。种履带车、铁—轮车和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车辆【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或桥—涵上:行驶需通过》城市:道路:或桥涵时应报—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批准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在指定时间、路】线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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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需要依》附城:市,道,。。路、:桥,梁架设管线、—。。设置广告《牌的应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管线架设】和广告牌设置后【有关单位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第二十一条》 在道路上》设置各类检查井以及!在人行道路上开设车!行道口?的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交纳设施赔偿费后方!可实施
】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确!需挖掘的《必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交?纳道路?挖掘修?复费和验收》预付金领取道—路,挖掘许可证后方可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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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新建》或,维,修地下基础设施【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应于每年3!月末:之前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挖掘申请按!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挖?掘计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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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 新建、扩建—后的城市道》路5年内不准—。挖掘;大《。修后的城市》。道路3年内不准【挖,掘因特殊情况必须挖!。。掘的须经市政—府批准?按有关规定收取挖掘!修复:费,
!城市道路冬季(指1!1月1?日至翌年《4月1?日)不准挖》掘因抢修工》程等特殊需要—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冬季挖掘应按要】。求回填?并加收1倍》道路:挖掘修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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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因抢修地下—管线:需紧急挖掘》道路的抢修》。单位应及时报告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挖《。掘开始后24—小时内补办道—路挖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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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经批准挖!掘,道路:的,单位必须《按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时间、】地点、面积挖掘不准!擅,自改变如因》情况变化《需要改变原审批【内容的施工单—位必须重新办理【手续并按实际—挖掘面积和时—间交纳挖掘赔偿费】和验收?预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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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 【 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标志和安》全设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应【及时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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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时【限和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收回道路】。挖掘许可证并及时】返还验?收预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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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挖掘、》占用期满《具备恢复条件—的,道路市政《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单位?应按技术标》准及时?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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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市政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单位?应按计划《对市:政,工程设施进行维修】。养护保证《市政工?。程设施的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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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因地下管!线破裂、《堵塞及其《它原因造《成道路流水、—结冰:的产权单位应及【时处:理;致使市政工程设!施损坏的应按—。规,定缴纳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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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禁止》。下,。列侵:占、损害排》水及防洪设》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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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明沟、》暗渠、防洪》堤,。、排水管线》、吞吐口、》蓄洪湖等排水设施】周,围5米?范围内挖掘取土、】。开荒、爆破、堆放】物资、搭棚建房【、修砌围《栏、设置设施—、在排水管》线上方植《树等;
【 《 , (二?)向排水明》沟、:暗渠、防洪堤、检查!井、雨?水井、吞吐口内倾倒!垃圾、残土》及各类废《弃物;
【 《(三)拆毁、盗窃】。、收购?。雨水井箅、检查【井盖:、,闸门及其它排水设】。施;
《 ? (四)—堵塞排水管渠、检查!井、雨水井、吞吐口!、拦渠筑《坝、:设障憋?水、安泵抽》水等;
》。。 (五】)向城市排水管线排!入有毒、有害、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污水!
: , (六【)其它损害排—。水设施?或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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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使用城【市排水设《施的单?位(含三资》企业、外市驻鞍【。办事处、部队、市】直机关等)及个【体经营者应按—排放:量、水质超》。标程度缴纳》。排水设施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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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在排水干线增设检!查井或向排水设【施接装管线需接装管!线的必须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排水接点等有关手!续申:。请取得排水许可证】后方可施《工或排放
【 因城【市建设而开挖排【。水管渠的须事—先报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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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占压城!市排水设施(—指上表面及边—线,。四周5米以》内)的应按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限迁!出未迁移之前要按规!定缴纳占压费超【。过时限未迁》出的应?重新办理《占压手续《;如因占压而—影响设施使用功能的!由占压者负》责赔偿损失》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有关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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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工程造【价百分之《二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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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行为》未造:成设施损坏但—拒不停止侵害—。行为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设施》损坏的除责令赔偿损!。失外可并处以赔【偿费1-5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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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立即停】止,挖掘缴纳赔偿费并】处挖掘修复》费1-3倍罚—。款
【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缴纳赔偿费可并处1!500?0元-10》0,00元?罚款:
【 第四?十一条 承担市【政工程养护、维修】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四十二?条 :市政工?程,行政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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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对依据本】条例做出《处罚决定《不服的单位或个人】可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鞍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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