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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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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9:月25日鞍山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1996】年1:1月30日辽宁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199》6年12月》16日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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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充:分发挥市政》工程:设,施的使用功》能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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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市政工程设施是【指下列设施
】 (一)城!市道路设施车行【。道、人行道、广场】、公:共,停车场、隔》离带、路《肩、护坡、挡土墙、!。在建的道路等; 】。。
? (【。二)城市桥》涵设施跨《河桥、立体交—叉桥、?人行过街天》桥、:城市道路《与铁路交叉桥、地】下交通通道、—隧道、涵洞等
! (【三,)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污水合流—。管道、排《水明沟、暗渠—、截洪沟、》起,调蓄功能的池塘【、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城【市段河堤等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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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凡在鞍【山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市政?工程设施规划、【建设、维修养护、】使用市政《工程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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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鞍?山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局:是鞍山市市》政工:。程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实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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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对在市政工程设施!规划、建设、—。。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市政工程设—施,。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第?二章 ?市政工程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 !市政工程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纳入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进行
《 市政工!程设施建设、改造规!划由:市政府组织市政工程!、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
— 市政工程设】施的年度建设维修计!划,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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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城?市供水、燃气—、热力、供电、【通讯、道路绿—化等设施的》。建设和?改造计划应与市政工!程设施的建设维修计!划相协调《在市政工程设施表面!的建设和改造工程】必,须符合市政工程设施!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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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市政工程【设施建设资金—采,取,国家投资、银行【。贷款、引进》外资、?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等形式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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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以贷款建《设的市政工程设施】。符合:国,家有偿使用规—定的可实《行有偿使用用—于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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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承担市!。政工程设施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按《规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
—第十一条 单位【自筹资金建》设的:市政工程必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施工中要接受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
【 第十?二,条 住宅小区的【建设和改造应将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纳【。入计划由小》区建设或改造单位】按规定标准》投资与?小区同步建设—其有关设《。计图纸应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
第—十,。三条 ?新建市政工程或大修!工程竣工后》应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验收并建立—完整档案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章】 市政?工程设施《的管理
第【十四条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的》道路:由其委托的》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单位投资《建设:、产权未交付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的道路由投资!建设的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的排水设》施由:。其委托?。的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单位投资《建设的排水设施由】投,资建设?的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排】水,设施由市政府确【定养护?、维修单位
】
第—十五:。条 从事市政工【程设施维修养—护的专用车辆应当】使用统一标志特【。殊施:工期间在保证—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时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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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单位或—个人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必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经市容、公安等【管理部门《审批按批准时间【、地点、《面积占?用如损坏城市道【路的应按规》定赔偿损失占用期】满要将?道路:恢复原?状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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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根据城市建设】。和市政?工程设?施维修养护》。管理的需要》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或个人作出缩小!使用面积《、减少?。占用时间或停止【占用的决定并根【据具体?情况退还部分城【市道路占用费
】 , ,
第十八条】 在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 (一)在人街道】板,上,。。。行驶或停放机—动车、畜《力车;
— (二【)机:动车在桥《梁上:或,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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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高压电力《线和其它《易燃易爆《管线;?
— :(四)侵占桥—孔;
【 (五)在隧道!、桥梁、《挡土:墙60米和》涵洞100米内【爆破、采石》、挖沙、《取土;
】 ?(六)利用桥涵【设施进行牵》引,。、,吊装;?
—。 (七)其—它损害、侵占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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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各种【。履带车、铁轮车和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车辆—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或桥—涵上行驶需通—过城市道路或桥涵时!应报:。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批准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在指定时间】、路线?上通过
—
第二十条! 需要依附》。城市道路、桥—梁架设管线、设【置广告牌的》应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管线架设和广告!牌设:置后有关单位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 第二十一条 】在道:路上设置各类检【查井以及在人行【道路上?。。开设车行道口的【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交】纳设施赔偿》费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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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确需挖掘的必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交:纳道路挖掘修复费】。和验收预付金领【取道路挖掘》许可证后方可挖【掘
【 第二十三条【 新:建或维?修地下基础设—施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应于每年3【月,末之前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挖【掘,申请:。。按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挖掘计!划实施
》
《 第二《十四条 《 新建、扩建后的】城市道?路,。5年内不准挖掘【;,大修后的城市道【路3年内《。。不,。准挖掘?因特殊?。情况必须挖》掘的须经市政—府批准按有关规【定收取挖掘修复【费
— 《城市道路冬季(【指,11月1日至翌年】4月1日)不准【。挖,。掘因抢修工程—等特殊需要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冬季:挖掘应?按要求回《填并加收1倍道路挖!掘修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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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因抢修地》下管线?需紧急挖《掘,道路的抢修单位【。应,及时报告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挖掘开始【后24小时内补办】道路挖?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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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经批准挖【掘道路的单位必须按!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时间、地点、面积挖!掘不准擅自改变【如因情况变化需【要改变?。原审批内容的施工】单位必须重新办【理手续并按实际挖掘!面积和时间交纳挖掘!赔,。偿,费和验收预付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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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标志和安】全设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应及:时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时:限和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收回道路挖【掘许可证并及—时返还验收预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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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挖》掘、占用《期满具备恢复条件】的道路市政》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单位应按《技术标准及时—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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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市政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单位应!按,计划:对市政工《程设施进行维—修养护保《证市政工程设施【的完好
! 第三十条— 因地下管》线破裂、堵塞—及其它原《因造成道路流水【、结冰的产权单【位应及时处理—;,致使市政工》程设施损坏的应【按规定缴纳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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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一条— 禁止下列侵占、】损害排水及防洪【设施的行为》
】 ,(一:)在明沟、暗—渠、防洪堤、排【水管线、吞吐口【。、,蓄洪:。湖,。等排:水设施?周围5米范围内挖掘!取土、开荒、爆【破、堆放《物资、搭棚建房【、,修砌围栏、设置设】施、在排《水管线上方植树等】;
【 (二)【向排水明沟、暗渠、!防洪堤、检查井、】雨水井、吞吐口内】。倾,倒垃圾、残土及各】类废弃物;
! (三—)拆毁、盗窃、收购!雨水井箅《、检查井盖、闸门】及其它?排水设施《;
【。 (四)堵塞排水!管渠、检查》。井、:雨水井、吞吐—口、拦渠筑》坝、设障憋水、安泵!抽水等;
! (五)向城】市,排水管?线,排入有毒、有害、】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污水
!。 (六)其!它损害排《水设施或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行为
! 第三十二条 使】。用城市排水设施的单!位(含?。三资企业、》外,市驻鞍办事处、部】队、市直《机关等)及个—体经:营者应按排放量【、水质超标程度【缴,纳排:水设施使《用费
》。 ,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在排水干线】增设检查井或向【排水设施接装管【。线需接装管线的必须!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排水接点等有关】手续申请取得排水】许可证后方可施工或!排放
! ,因,城市建设而》。开挖排水管渠的须事!先报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四?条 占压城》市,排水设施《(,指上表面及》边线四周5米—以内)的应》按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限迁【出未迁移之前要按规!定缴纳占压费超过】时,限,未迁出的应重—新办理占压手续;如!因占压而影响—设,施使用功《能的由占压》者负责赔偿损失【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有关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工程造价百分—之二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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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行】为未造成《设施损?。坏但:拒不停止侵害行为】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设【施损坏的《除责令赔《偿损失外可并处【以赔偿?费1-5倍》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立即停!止挖掘?缴纳赔偿费并—处挖掘修复费1【-3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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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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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缴纳—赔偿费?可并处15》。00:0元-10000】元罚:款
】 第四?十一条 承》担市政工程养护【、维:修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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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市政工程行政】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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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对依据本条例做出!处罚决定不》服的:单位或个人可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鞍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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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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