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鞍山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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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9】月25日鞍山—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1996年11【月30日《辽,宁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1996》年12月16日【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 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充,分发挥市政工程设施!的使:用功能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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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市?政工程设施是指下列!设施
! ,(一)城市》道路设施车行道、人!行道:、广场、公共停车场!、隔离?带、:路肩:、护坡?、挡:土墙、?在建:的道:路等:。;,。
【 (二)城市桥!涵设施跨河桥、立】体交叉桥、人行过街!天桥、城市》道路与铁路》交,叉桥、?地下交通通道、隧】道,、涵洞等
【。 ? (三)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污水】合流管道、排水【明沟、暗渠、截洪沟!、起调蓄功能的【池塘、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城市:段河堤等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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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凡在!鞍山: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市,政工程设施规划【、,建设、维修养护、使!用市政工程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 第四条 鞍山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局是鞍山市市政】工,程,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实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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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对,在市政?工程设施《规划、建设、—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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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市政工?程设:施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第二章 市政工程】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 市】政,工程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纳入—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进行》
市!政工程设施建设【、改:造规划由市政府组织!市政:工程、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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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设施—的,年度建设维修—计,划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 第七条 城—市供水、燃》气、热力、供电、通!讯,、道路绿《化等设施的》建设和改造计划应与!市政:工程设施的》建设维修计划相协调!在市政工程设—施表面的建设和【改造工程必须—符合市政工程设【。施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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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八:条 市?政工程设施建设资】。金采取国《。家投资、《银行贷?款、引进外》资、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等形式筹集
【。。
【第九条 以贷款建设!。的,市政:工程设?。施符合国家有偿使用!规定的?。可实行?有偿使用用于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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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承担市政工!程,设施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按规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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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单位—自筹资金建设—的市政工程必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施工中要接受—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
《
第十二!条 住宅小区的建】设和:改造应?将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纳入计划由!小,。。区建设或改造单【位按规定标准—投资与小区同步【建设其有关设—。计,图纸:应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 ,
第十【三条 ?新建市?政工程或《大修工程竣工后【应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验收并建立—完整档案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章 市》政工程设施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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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的道路】由其委托的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单位投资建设】、产权?未交付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的道路由投资建【设的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的—排水设?施由其委托的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单位投资】建设的?排,水设施由投资建设】的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排水设施由市【政,府确定养护》、维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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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从事市政!工,程设施维修养—护的专用车辆应【当使用统一标—志特殊施工期—间在保证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时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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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单,位或个人《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必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经市容、公安等】管理部?门审批按批准—时间、地点》、面:积占用如损坏城【市道:路的应按规定赔【偿,损失占用期满要【。将道路恢复原状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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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根据城》市建设和市》政工程设施维修养护!管理的需要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或个人—作出:缩小使用面》积、减少占用—时间或停止占用的】决定:并根据?具体情况《退还部分《城市道路占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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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在,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在人街道》板上行?驶或停放机动车、】畜力车;
—。 (二】),。机动车在桥梁上【。或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 (三)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高压电力—线和其它易燃易【爆管线;
— ?。 (《四)侵占桥孔;
】
: ? :(五)在隧道、桥】梁、挡?土墙60米和涵【洞100米内—爆破、采石》、挖沙、取土;
】
【(六:)利用桥涵》设施进?行牵引、吊装—;
【 (七)其它损害!、侵占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的行》为
【。
第十》九条: 各:种履带车、铁轮车】和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车辆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或桥涵上】行驶需通过城市道路!或桥涵?时应:报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批准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在指定时间、【路,线上: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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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需要依附城市】道路、桥梁架设管】线、设置广告牌的应!。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管线架设和广【。告牌设置后有关单位!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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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在道路—上设置各类检查井】以及:在,人,行,道路上开设车行道口!的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交纳—设施赔偿费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确需!。挖,掘的必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交纳道】路挖掘修复费—和验:收预付金《领,取道路挖掘许可【。证后方可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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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新建或维修地下基础!设施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应于每年3月末之】。前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挖【掘申请按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挖掘《计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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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新建》、扩建后的城—市道路5《。年内不准挖掘;【大修后的《城市道路3年—内不准?挖掘因?特殊情况必》须挖掘的须经市政府!批准按有关规—定收取挖掘修复费 !
】城市道路冬季(指1!1月1日至翌年【。4月1日)不准挖掘!因抢修工程等特【。殊需要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冬季挖掘应》按要求回填并加【。收1倍道路挖—掘修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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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因抢》修地下管线》需紧:急,挖掘道路的》抢修单?位应及时报》告,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挖掘开始后—24小时内补—办道路挖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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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经批】准挖掘道路的—单位必?须按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时?间、地点、》面积:挖,掘不准擅自改变如】因情况变化》需要改变原审批内容!的施工单《。位必须重新办理手】。续并:按实际挖掘面积【和时间交纳挖掘赔偿!费和验收《预付金?
【 第二十七条— 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标志和安全【设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应及时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时限和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收回道!路挖掘?。许可:。证并及?。时,返还:验收预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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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挖掘—、占用期《满具备恢《复,条件的道路市政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单位应!按技术?标准:及时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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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市政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单:位,。应,按计划对市政工程设!施,进行维修养护保【证市政工《程设施的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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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因地下《管线破?裂,、堵塞及其它原【因,造成:道路流水、结冰【。的产:权单位应及》时处理;致使市【政工程设施损坏【的应按规定缴纳赔】偿费
! 第三十一条 禁止!下列侵?占、损害排水及【防洪设施的行为 】
】(一)在明沟、暗】渠、防?洪堤、?排水:管线、吞吐口、蓄】洪湖等排水设施周围!5米:范围:内挖:掘取土、开荒、【爆破、堆放物资、搭!棚建房、修砌围栏、!设置设施、》在排水管《线上方植树等—;
》。 , (二【。),向排水明《沟、暗渠、防洪堤、!检查井、《雨水井、吞》吐口内倾《倒垃圾、《残,土及:。各类废弃物;
【
(三!)拆毁、盗窃—。、收购雨水井箅【。、,。检查:井盖、闸门及其【它排水设施;
!。 《 (:四):堵塞排水管》渠,、检:查井:、雨水?井、吞吐口、拦渠筑!坝、:设障憋水、安泵抽水!等;
】 (五)向城【市排水管《线排入有《毒、有害、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污水
《 《。 (六)其它损害!排水:。。设施或?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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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使用城市排水设!施的单位(含三资企!。业,、,外市驻鞍办事处、部!队、市直机关—等,。)及:个体:经营者应按排放量、!水质超标程度缴纳排!水,设施使用费》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在排》水干:线增设?检查井或向排水【设施:接装管线需接装管】。线的:必,须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排水接点等有—关手续申请取得排水!许可证后方可施工或!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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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城!市建设而开挖排【水管渠的须》事先报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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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占压城市排》。水设施(指》上,表面及?。边,线四周5米以—内,)的应按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限迁出未》迁移之前要按规定】缴纳占压费超过时】限未迁出的应—重新办理占压—手续;?如因占压而影响设施!使,用,功能的由占压者负责!。赔偿损失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有关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工程造价百分之二】以下罚款
》
—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行》为未造成设施损坏但!拒不停止侵害—行为: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设施损坏的除责】。令赔偿损失外可并】处以赔偿费1—-5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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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立即停止挖掘缴【纳赔偿?费并处挖掘修复费1!。-,3倍:罚,款
》
?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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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缴纳赔《偿费可并处1—5000《。元-1?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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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承担市【政工程养护、维修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第四《十二条 《市政工程行政—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
第四十三》条 :对依据本条例做出】处罚决定不》。服的单位或》个,人可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五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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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鞍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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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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