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鞍山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
!。(1996》年9月?25日鞍《山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1996年—11月30日—辽宁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1996年1!2月16日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充分【发挥市政工程—设施的使用功能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市政工程!设施是指下列—设施
》 (一【)城:市道路设施车—行道、人行道、【。。广场、公共》停车场、《隔,离带、路肩》。、护坡、挡土墙【、,在建的道路等;【
【。 ?(二)城市》桥,涵设施跨河桥、【立,。体,交叉桥、人行过【街天桥、城市道路】与铁路交叉桥、地下!交通通道、》隧道、涵洞等
】
(】三)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污,水合流?管道、排水》明沟、暗渠》。。、,截洪:。沟、:起调蓄功能的池塘、!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城】市,段河堤?等及其附属设—施
》
第三—条 凡在鞍山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市!政工程?设施规划、建—设,、维修养护、使用市!政工程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
第—四条: 鞍山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局是鞍山】市市政工程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实行统一管【理
》
,
第五》条 对在市政工程】。设施规划、建设、】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市政【工程设施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第二章 【市政工程《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
第六条 市政】工程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纳入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进行:
》 市政工程设施!建设、改造规—划由市?政府组织《市政:。工程:、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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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工程设施—的年度建设》维,修计划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 第七条 城市】供水:、燃气、热力、供电!、通讯、道路绿化】等设施的建》设,和改造计划应与市】政工程?设,施,的建设维修计划【相协调在市政工【程设施表面的建【设和改?造工程必须符—合市政工程》设施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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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市政《。工,程设施?建设:资金采取国家投资】、银行贷款》。、引进外资、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等形式【筹集
》
《 第九条 以—贷款建设的》市政工程设施—。。符合国?家有偿?使用规定的可实行】有偿使用用于偿【还贷:款
!。第十条 承》担市政工程设—施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按】规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
第十一条【 单位自筹资金建设!的市政工程必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施《工中要接受》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
》
《 第?。十二条 住宅小区】的建设和改造应【将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纳入:计划由小区建—设或:改造单位按规—定标准投资与小区】同步:。建设其有关设计图】。纸应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 , 第十?三条 ?新建市?政工程或大修工【程竣工后应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验《收并建立完》整档案?。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章】 市政工程设施【的管理
第十】四条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的道:路由其委托的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单位投资建设、【产,权未交付《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的道《。。路由投资建设的【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的!排水设?施由其委《托的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单位投资建设的排!。水设施?由投资?。建设的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排【水设施由市政府【确,定养护、维修单位
!
第十!五条 从《。事,市政工程设施维【修养护的《专用车辆应当使【用统:一标志特殊施工期间!在保证交通安全畅通!的原则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时》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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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单位或个》人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必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经市容、公—安,等管理?。。部门审批按批—准时间、《地点、面积占用如损!坏城市道路的应按规!。定赔偿损失》占用期满要将道【路恢复?原状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
第十】七条 根据城市【建设和市《政工程?设施维修养护管【理,的需要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或个人作出缩小使】用面积、减少占用时!。间或停止占》用的决定并》根据:具体情?况退还?部分城市道路—。占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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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在?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 (一)在人街道】板,上行驶或《停放机动车、畜力】。车;
】 (二)机动车在!桥梁上或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 (三)【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高压电力线和!其它易燃易爆管线;!
(!四,。),侵占桥孔;》
【 (五)在隧道【。、桥梁、挡土—。墙60米《和,涵洞10《。0米内爆破、—采石、挖沙、取【土;:
: (六】。。)利用桥涵设施进行!牵引、吊《装;
?
【(七)其它》损害、侵占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的行》为
】 第十九条 各种!履带:。车、铁轮车和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车辆—。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或桥涵上行驶】需通过城市道路或桥!涵,时应报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批准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在指定时【间,、路:线上通过
】
第二十条 !。需要依附城市道【路、桥梁架设—管线、设《置广告牌的应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管线:。架设和广《告牌设置后有—关单位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
《 第二十一条 在道!路,上设置各类检查井以!及在:人行道路上开设车行!道口的?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交纳设施赔】偿费后方可实施
! ,。
《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确?需挖掘的必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交,纳道路挖掘修复【费和验收预付金领取!道路挖掘许可证【后,方可挖掘《
【。 第二十三条— ,新建或维修地下基】础设:施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应于每年3月末之前!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挖掘!申请:按,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挖掘【计划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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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新建《、扩建后的城—市道路5《年内不准挖》掘;大修《后的城市道路3【年内:不准:挖掘因?特殊情?况必须挖掘》的须经市政府—批准按有关规定【收取挖掘修》复,费
! ,城市道路冬》季(指11月1【日至翌年4月1日】)不准?挖掘因抢《。。修工程?等特殊需要》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冬季挖掘应按要求回!填并加?收,1倍道路挖掘修复费!
第!二十:五条 因《抢修地?下管线需紧急挖【掘道:路的抢修单》。位应及时报告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挖掘《开始后24小—时内补办《道,。路挖: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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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经批准挖!掘道路的单位必【。须按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时间、!地点、?面积挖掘不准—擅自改变如》因情况变《化需要改变原审批内!容的施?工单位必须重新【办理手续并按实际】挖掘面?积和时间交纳—挖掘赔偿费》和验收?预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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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 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标志和?安全:设,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应,及时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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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时限和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收?回道路挖掘许可【证并:及时返还验收预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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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挖掘、占用期—满具备恢《复条件的道路市【。政,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单【位应按技术标—准及时修复
】
第—二十:九条 市政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单位应按计划】对市政工程设施进】行,维修养?护保证市《政工程设施的完【好,
》
第三十条 】因地下管线》破裂、堵塞》及,其它原因造成—道路流水、结冰的产!权单:位应及时处》理;致使市政工【。程设施损《坏的应按《规定缴?纳,赔偿费
》 ,
:
第三十一条 !禁止下列《侵占:、损害排《。水及防洪设施的行为!
》 (》一):在明沟、《。。暗渠、防洪堤、排】水管线、吞吐—口、蓄洪湖等排水设!施周围?。5米范围内》挖掘:取土、开荒》、爆破、堆放物资、!搭棚建房、》修砌:围栏、设置》设,。施、在排水》管线上方植树等【; ?。
— (?二)向排水明沟、暗!渠,、防洪堤《、检查?井、雨水井、吞吐】口,内倾倒垃圾、残【土及各类废弃—物;
! (三)拆毁—、盗窃?、收购雨《水,井箅、检《查井盖、闸门及其】它排水设《施;
》。 : (四)—堵塞:排水管渠、》检查:井、雨水《井,、吞吐口、拦渠【筑坝、?。设障憋?水、安泵抽水等;】
,
, (五】)向城市排水管【。线排入有毒、有【害,、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污水
! (六)其它【损害排水设施—或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行为
【
?第三十二条 —使,用,城,市排:水设施的单位(含】。。三资企业《、外市驻鞍办事处】。、,部,队、市直机关等)】及个体经营者应【按排:放,量、水质《超,标程度缴纳排—水设施使《用费
?
, :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在排水干线】增设检查井或—。向排水设施接装管线!需接:装管线?的必须?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排】水接:点等有关手续—申请取得排水许可证!后方可?施工或排放
】 因城【市建设而开挖—排水管渠的须事先】报,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第三十?四条 占压城市排】。水,设施(指上表面及边!线四周?。5米以内)的应按】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限迁出《未迁移?之前要按规定缴纳占!压费超过时限未【迁出的应重新办【理占压手续;如因】占压:而影响设施使用功能!。的由占压《者负责赔偿》损失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有关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工程造?价百分之二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行为未造《成设施损坏》但拒不停止侵害行为!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设】施,损坏的?除责令?赔偿损失《外可并处以赔偿【费1-5倍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立即停》止,挖掘缴纳赔偿费【并处挖掘修复费【1,-3倍罚款
【
》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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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缴纳赔偿《费可并处1》5000元》-100《。00元罚款
】
?。。 第四十一—条 :承担市政工程养护】、维修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第四十二条 市政!。工程行?政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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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对依《据本条例《做出处罚决定—不服的单位》或个人可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鞍【山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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