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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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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 《142号)以—及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参与实施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鞍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监督站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第?四条 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 :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字,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 , (十)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十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站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第五!条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站【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实—施,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责令改—正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方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第—七条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 ,。 :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概!况报建?日期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开工报告》编号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质量监督受理书编】号单位?工程质量综》合文件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有关工程—质量的检测》和质量事故处—理鉴定资料以及工】程所在地工程—验收:备案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 (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工【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 (》五)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 (六)使用!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需增报相关结论资】料;
【(七:)法律?、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八条? 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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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工程竣工备案按下!列程序进行
】 (一)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验!收5日前到本—地备案管理部—。门,领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二)建设单位逐!项填写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与项目负责人!名章备?案表一式四份备案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和【产权产籍《管理部门《各存一?份另一份作为竣工】技术档案局存—档
: (三)市、!县(区)备案—管理部门对》建设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进》行审查?文件齐全《、备案表符合要求的!备案:管理部门经手人应】当在:工程竣工备》。案表:上签字收讫并—按,规定加盖《公章和?负责人?名章
》 :(四)备案》管理部门依据—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对备案文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中“备案【管理部门处理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备案专用》章
第十》条 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给,参加工程《各,。方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交工验收证明】各一份?
第十一条 备案!管理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其它—方,式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建:设单位停止工程使】用并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
第:十二条 备案管【理部门认为需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建设单位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不得自行投入【使用办理备》案,之前已投入使—用或被责令停止【使用后擅自》继续使用造成使【。。用人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建设单?位,采,用虚伪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将备案管《理部门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对未经工《程验收备案或备案】不合格?的工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不予发放】产权产籍证书—;水、电、供暖、】煤气等部门不予供】水、电、暖气、【煤气:;资质?管理部门在资—质审查中不》予登记
第十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备案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办理备案手】续的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理】
第?十八条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九,条 工程验收备案】提交的摄影、录像】、光盘、录音等应】进行试放确认无误后!。验收
第》二十条 对二层以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内投?资30?万元:以下的三项条件同时!具备的房屋建筑工程!仅提供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屋《面交工技术资料及】开工:。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管理资料后》即可收讫
— 符《。合前:款条件的小区工【程仍按?。正常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备案
第二十!一条 竣工验—收备:案表由省建设厅统】一印刷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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