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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 142号)以!。。及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参与实施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鞍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监】督站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第四!条 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字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 (九)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 (十)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  (?十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站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第五条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站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实施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责令改正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方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 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第《七条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概况报《建日:期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开工报告】编,号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质量监督受理【。书编号?。单位工程质》量综:合文件?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有关工程质量【的检测?和质量事故处理【鉴定资料以及—工程所在地》工,程验:收备案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工【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  :(五)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 (六)《。使用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需增报相关】结论资料; —    《(七)法律、—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八条 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九【条 工?。。程竣工?备案:按,。下列程序进行   !  (?一)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验收!5日前到本》地备案管理部—门领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二)【建设单位逐》项填写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与项目负》责人:名章:备案表一式四份备案!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和产权产籍】管理部门各》存一:份另一份作》为,竣,工技术档案局存档】 ,    (》三)市、县(—区)备案《管理部门对建设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进行审【查,文件齐全、备案表】符合要?。求的备案管理—部,门,经,手人应当在工程竣工!备案表上《签字收讫并》按规定加盖》公章和负责人名章】   ?  :(,四)备案管理部门】。依据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对备案文》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中“备案管理部!门处理?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备案专用章【 , 第十条 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给参加工程!各方: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交工验—收证明各《一份 ?。 第十一条 —备案管理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其它【方式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建设【。单位:停止工程使用—并,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 备】案管理部门认为【需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建设单位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不得自行投入—使,用办理备《案之前?已投入使用》或被责令停止使【用,后擅自继续使—用造成使用人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建,设单位采用虚伪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将备案—管理部门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对未《经工程验收备案或备!。案不合格的工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不予发放产!权产籍证《书;水、电、供暖】、煤气等《。部门:不予供水、》电、暖?气、煤气;资质【管理部?门在资?质审查中不予登【记 ?。第,十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备案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办理备】。案手续的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理【 第十八条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九】条 工?程,验收备案提》交的摄影、》录像、光盘、—录音等应进行—试放确认无》。。误后验收 第【二十条 对二层以】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内投《。资30万元以下的】三项条件《。同时具备的房屋【建筑工程仅提—供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屋面交工技—术资料及开工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管!理资料后即可—收讫   》  :符合前?。款条件?。的,小区工程仍按正常】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备案:。 第二十一—条, 竣工验收备—。。案表由省建设厅统一!印刷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