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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 1—。42:。号)以及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参与:实施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鞍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监督站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第四《条 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 ,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字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十)!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   (十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站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第五条】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 ,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站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实施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责令改正   【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   4、对方【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第七条》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概况报建日期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开工报告】编号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质量监督受理—书编号单位工程质】量综合文件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有关【工,程质量的《检测和质量事—故处:。理鉴定?。资,料以及工程》所在地工《。程,验收备案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  (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工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六】)使用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需增【报相关结论资料【;,     (七【)法律、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八条【 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九条 工程竣工备!案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验收5日前到本地!备案管理部门领【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  :(二)建设单位逐项!填写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与项《目负责?。人名章备案表—一式四?份,备案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和产权产籍》管理部门各存一份】另一:份作为竣工技术档】案局存档《     》(三)市、县—(,区)备案管理部门】对建设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进】行审查?文件齐全、》备案表符合要—求的备案管理部门经!手人应当《在工程?竣工:备案:表上:签字收讫并》按规定加盖公章和负!责人名?章 :   ? (四)备案管理】部门依据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对备!案文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中“备《案管理部《。门处理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备,案专用?章 ?第十条 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给】参加工程各方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交工验收—。证,。明各一份 第【十一:条 备案管》理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其它?方式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建》设单位停《止工程使用并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 备—案管理?部门认为《需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建设单位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不得自行投入使】用办理备案之前已投!入使用或被责令【停,止使用后擅自—继续使?用造成使用人—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建设单位采用虚伪】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将备案管理部门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对—未经:工程验?收备案或《备,案不:合格的?工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不予发?放产权产《籍证书;水、电【、供暖?、煤气等部门不予供!水、电、暖气—、煤气?;资质管理部门在】资质审查中》不予登记 第十】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备案—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办理备案手续的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理 : 第十八条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九条 工程!。验,收备案提交的摄影】、录像、光盘—。、录音等应》进行试放确》认无:误后验收 第二】十条 对二层以【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内投资—。30万元以下的三项!条件同时《具备的房屋》建筑工程《仅提供?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屋!面交:工技:术资料及开工—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管理资料后即可】收讫:     符—合,前款条件的小区工】程仍按正《常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备案— ,。 第:二十一条 竣—工验收?备案表由省建—设厅统一印刷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