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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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 1?4,2号)以及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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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参,与实施?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鞍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监,督,。站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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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字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 (九)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 (十)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 (十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站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第五条—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 , :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站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实施—。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责,令改正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方?。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第七条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概?况报:建日期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开工报?告编号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质量监督【。受理书编号单—位工:程,质量综合文》件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有关】工程:质量的?检测和质量事—故处理?鉴定资料以及工程所!在,地工程验收备—案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工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 (《六):使用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需增报相关结【论资料;
— , (?七)法律、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八条: 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九条 工程竣工备!案按下?列程序进行
】 (一)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验收5【日前:到本地?备案管理部门领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建设单位逐项!填写: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与项目负责人名】章备案表一式—四份备案《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和产权?产籍:管理部?门各存?一份另一份作—为竣工技术档案局存!档
(三】)市:、县(区)备案管理!部门对?建设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进行审查文】件齐:全、备案表符合要求!的备案管理部门经】手人应当在工程竣】工备案表上签—字收讫并按》规定加?盖,公章和负责人—名章
— (四?),备,案管理部门》依据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对备案《文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中《“备案管《理部门处理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备《。案专用章
第十】条 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给参加工—程各方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交》工验收证明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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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备案】管理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其它】方,式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建设单位《停止:工程使用并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 备案管理】部门认为需》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建设单》。位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不得自—行投入使用》办理备案之》前已投入使用或被】责令停止《使,用后擅自继续使用造!成,使用人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建?。设单位采用》虚伪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将】备案管理部门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对?未经工?程验收备《案或备案不合格【的工程?产权、产籍管理部】门不予发放产权产】籍证书;《水、电、供》暖、煤气等》部,门不予?。供水、电、》。暖气、煤气;资【质管理部《门,在资质审《查中:不予登记
—。第十: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备案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办理备案【手续的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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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九条 !工程验?收,备,案,提交的摄影、录【像、光盘、录音等】应,进,行试放确认无误【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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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对二层!以,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内》投资30《万元以下的三项【条件同时具备的【房屋建筑工程仅提】供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屋面交工—技术资料及开工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管》理资料后即》可收讫
《 ? 符合前款条件的】小区工程仍按正常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备】案
第《二十一条《。 竣工验收备案表】由省:建设:厅统一印刷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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