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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表格?、声:像、电子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的总称】。 第《四条 城建档案】是城市历《史的原始记录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和信息—资源是?国家的科技文—化财富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章】 城《建档案?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市、》县(市、区)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城】建档案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 ,第六条 《。 市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设置的城建档案工】。作机构(市城—建档案馆)履行以】下职责 》  :  (一)负责城】建档案的接收、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二)!受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委】托负责?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七,条, 建?设系统?。各单位、在景的建筑!施工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建设项目较多】的其他单位应—当配备专《(兼)职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  —。   逐步》形成以?市城建档案馆—为中心各有关单位】。工程档案管理人员】为基础?的工作网络建立资】。源共享的城建档案】信息系统 第八】条 : 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逐年增加对【城,建档案事业的投【入保障城建档案【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适应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三章 城》建档案的接收和移】交 第九条— 市城建档案馆】接收和管理》。以下档案   】  (一)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包括 !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     4—、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 ,   ?。 5:、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  :  : 7、城市》防灾工?程     (二!)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政策:法规、计《划,统计、科《研,成果资料以及城市】历史、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 (四)军事工程中!穿越城市规划—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其:他非军事项》目建设工程 【  : , (五)国家确定】。。应当归档的其他城市!建设档?案 第》十条 城建档【案形:成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本规定】的要求收集、整【。理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者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领取城建档》案,馆印发的编》。制和报?送建:设工程档《案告知书    ! 城建档《案馆应当将工程文】件材料的归档内容】、档:案的编?制要求和档案—的移交验收程序【明确告知《建设单位并提供【技,。术指导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档案是否齐全!、完整;  】  : (二)工程档案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地记载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情况;—     (】三)工?程,文件材料的签章【手续:是否完备竣工—图的:编制是否符合要求】;     (四!),工程档?案是否整理立卷立】卷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 第十三条 工】程,。档案预验《收时发现工程档【。案不真实《、不齐全的建设单】位应在限《期内进行补充、整】改;     预!验,收合格的城建—档案馆应及》时签署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出】具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档:案未能达到》验收:要求或未取得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通过?验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将全】部工程?档案(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报送【。城,建档案馆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城建档案馆》签发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证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备案机关不!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进行改建、扩—建或者对重要部位进!行维:修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工程项目档案【;涉及结《构和平面布置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竣工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十七条! ,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技》术档案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自形成之】日起在本单位—保管使用3至5【年后应当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城建档?案馆可以选》择,接,收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收】集、补充、整理【建设工程档案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市城】建档案馆提供有偿技!术服务 》第十九?条 重点建设【。。工程的档《案工作应当接受【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章【 城?建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条 《城建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城建档案》的接收、整理、保护!、鉴定、统计、保】密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城建档案的管理【应当采用新技术逐】步实现现代化 【 第:二十一条 城建档!案馆要?为利用档案提供方】。便向:。社会公布开放档【案目录编纂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充分利用城》建档案确保》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防止危?害事故的发生 【 第二十二条 】在,城,建档案馆查阅复制】本单位移交的档案只!收档案复制成本费】;查阅利用非本单】位移交的档》案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实行!有偿利用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擅自提—供、销?毁城建档《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处理 —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未按:规定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市?城建:档案馆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城建档】案管理的业》务技术规范报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 ,本规定自《2003年》12月1日开始施行! :    198【7年4月《13日颁《布的: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废止】   《  本?规定经200—3年10月》30日?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3年11《。月10日景府字【[2:0,03]76号印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