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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 则 《 第:一条 ?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表格、声像【、电:子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的总称— 第四条 城!。建档:案是城市历史的原始!记录: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和信息资源是!国家的科《技文:。化财富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 第:二章 城建档案!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 市、县(市、区)!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城建档案】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 ? ,市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设置的【城建档案工作机构】(市城建档案馆【。)履行以《下职责 》    (一—)负:责,城建:档案的接收》、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 【   ?。  (二)受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委托负责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建!设系统各单位—、在景的建筑施工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建设项目【较多:的其他单《位应当配备专(兼)!职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  》   ?逐步:形成以市城建档【案馆为中《心各有关《单位工程《档案管理《人员为基础的工作】网络建立《资源共享的城—建档案信《息系统 《 第八条 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逐年增加对》城,建档案?事业:的投入保《障城建?档案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适应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三》章 : 城建?档案:的接收和《移交 《第九条 》市城建档案馆接收和!管理:以下档案  【   (一)—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包括   】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 ,    4、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5】、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  7、《城市防灾工程 【  :   (二)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政策法规、》计划:统计、科研成—。果资料?以及城市历史、【。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  (四)军事工】程中穿越城市规【划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其他非?军事项目建设工程】   《  (五)国家确】定应当归档的其他】城市建设档》案 第十条 】 城建档案形成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本规定的要》。求收集、整理—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置 《 第十一《条 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者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领取?城建档?。案馆印发的编—制和报送建设—工程档案告知书【 :    城建档【案馆:应当将工《程文件?材料的归档内—容、档案的编—制要:求和档?案的移交验收程【序明确告知建设单】位并:提供技术指》导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一《)工程?档,。。案是:否齐全、完》整; ?     (二】)工程档案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地记!载,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情况;】 ?    (三)【工程文件材料的签章!手续:是否完备《竣工图的编制是否符!合要求?;    — (四)工程档【案是否整理立卷【立卷: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 , 工:。程档案?预验收时发现—工程档案不真—实、不齐全的建【设单:。位,应在:限,期,内进行补充》、整改;   】  预验《收合格的城建档案】馆,应及时签署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 —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出具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档案未能达到验】收要求或《未,取得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 第十五条— , 建设工程》通过:验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将全:部工程档案》(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报?送,城建档案馆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城:建档案馆签发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证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备案机关不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进行:改建、扩建或者对】重要部?位进行维《修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工:程项目?档案;涉及结构和】平面布置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竣工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十七—条,。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技术档】案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自形成》之日起在《本单位保管使用【3至5年《后,应当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城建《档,案馆可以《选,择接收 第十【。八条 ? 建设单位收集、补!。。。充、整理建》设工程档案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市城建档】。案馆提?供有偿?技术服务 —第,十九条 重点【。建设工程的档—。。案工作?应当接受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章 城建【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条 】城建:。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城建档案的接收【、整理、保》护、鉴定、统计、】保密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     城建档案!的管理应当采—用,新,技术逐步实现现代】化 第二十一条】 城?建档案馆要为利【。用档案提供方便【向,社会公布开放—档案目录编纂—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     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充分利《用城建?档案确保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防止危害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二条 !在城:建,档,案,馆,查阅复制本单位【移交的档案只收【档案复制成本费;查!阅利用非本单位移】交的档案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实行有偿利】用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擅自提】供、销毁城建档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 违反?本规定未按规定【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市】城建档案馆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城,。建档案管理的业务技!术规范报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3年12月【1,日开始施行 —  : ,  1987年4月!13日颁布的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废止   【  本规定经—2,00:3年10月30【日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3年11》月10日《景府字[2003】],76号?印发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