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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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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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表格、声】像、电子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的总称
—第四:条, 城?建,档案是城市历史【的原始记录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和信息资—源是国家的》科技文?化财:。富,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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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建!档案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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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市、》县(市、区)—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城建档案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 !。 市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设!置的城建档案工作】机构(?市城建档案馆)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城建档案的接【收、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
】 (二)受【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委托负责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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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建设系统各【单位:、在景的建筑施工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建设—项目:较多的其他》单位应当配备专(】兼)职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
】 逐步?形,成以市城建档案馆】为中心各有关单位工!程,档案管理人员为【基础的工作网络【建立资源共享的【城,。建档案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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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逐年增加对】城建档案事业的【。投入保障城建档案】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适应》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三—。章 城建档案的】接收和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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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市城建档案】。馆接收和管理以下】档,案
《 ?(一)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包括:
?。 ,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 ? 4、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 5、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7【、城市?防灾工?程
? ? ,(二)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政策法【。规、计划统计、科研!成果资料以及城市历!。史、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 :。。 :(四)?军事工程中穿越【城市规?划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其他【。非军事项目建设工】程
? , (五)国家确!定应当归档的—其他城市建设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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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城建档【案,形成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本规定的要》求收集、整理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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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 ,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者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领取城建】档案馆印发的—编制和报送建设【工,程,档案告知书
—
《 城:建档:案馆应当将工程【文件材料《的,。归档:。内容、档案的编制】要求:和档案的移》交验收程序明确【告知建?设单位并提供—技术指导
》
,第十二条 》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一)工程档》案是否齐全、完【。整;
《 : (二)—工程:档案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地记载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情况;
! 《(三)工程文件材料!的签章手《续是:否完备竣《工,图的编制《是否符合要求;
】
(四【),工,程档:案是否整理立—卷立卷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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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工程档—案预验收《时发:。现,工程档案不》真实、不齐全—。的建设单位应在限】期内进行补充、整】改;
《 预验收【合格的城《建档案?馆应:及时:签,署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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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出!具,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档案未】能达到验收要—求或未取得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通过验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将全部】工,程档案(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报送城建档》案馆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城建档案—馆签发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证《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备案机!关不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进行改建、!扩建或者《。对重要部位进行维】修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工程项目【档案;涉及》结构和平面》布置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竣!工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 ,。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十七条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技【术,档案: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自形成之日】起在本单位》保管使用3至—5年后应当》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城建档案馆可以选!择接收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收集、补充、整!理建设工程档—案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市?城建档?案馆提供有偿—技术服务
第【十九条 重点【建设工程《的档案工作应当接受!。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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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城建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条《 城建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城,建档案的接收、整理!、保护、鉴》定、统?。计、保密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 城建档—案,的管理应当》采用:新技术逐步实现现】代化
《第二十一条 城】。建档案?馆要为利《用档案?提供方便《向社会公《布开放档案目—录编纂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 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充分利用城建【档案确保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防止危害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二条:。 在?城建档案馆查阅复制!本单位移交的档案】。只收档?案复制成《本费;查阅利用非】本,单位移?。交的档案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实行有偿】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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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 ,罚 ? ,则,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擅自【提供:、销毁?城,。建档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未按—规定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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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市城建档案!馆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城建档案管理的【业务技术《。规范报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3【年12月1日—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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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4月【。。。13日颁布》的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废止
】 , 本规《定经200》3年10《月30日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3年】11月1《0日景府字[—2003]76号】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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