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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 总 则 【 第一条 》。。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表格】、声像、电子—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的:。总称 ? 第?四条 城建档【案是城市《历史的原《始,记录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和信:息资源是国家的科】技文化财富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章 ? 城建档案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 第五条 市、】县(市、区)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城建档案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 市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设置:。的城建?档案工作机》构(市城建档案馆】)履行以下职—责    — (一)负责城【建档案的接收、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    ! (二)受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委托负责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建设》系,统各单位、在景【的,建筑施工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建设项目—较多:的其他单位应—当,配备专(兼)职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 —。     —逐步形成以市城建档!案馆为中《心各有关单位—工程档?案管:。理人员为基础的【工作网络《建,立资源共享的城建】档案信息系统— 第八条 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逐:年增加对《城建档案事业的投入!保障城建档案—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适应【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 : ,第三章 城建档案!的接收和《移交 第九—条 市《城建档案馆》接收:和管:理,以,下档案  —   (一)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包括 】   《 ,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4、】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   5、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  7?、城市?防灾工程 —。  :  (二)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政策法规、!计划统计、》科研成果资料以【及城:市,历史、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    (四—)军事工程》中穿越城市》规划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其他非军事项!目建设工《程  《   (五)国【家确定应当》归档的其他城市建】设档案? 第十条 城!。建档案形成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本规定的要求收集!、整理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置 】 第十一条 【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者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领取城建档【案馆印?发的编制和报送建设!。工程档案告知书 】     城—建档案馆应当—。将工程文件》材料的归档内—容、档案的编制【要求和档案的—移交:验收程序明》确告知建《。设单:位并提供《技术指?导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档案是否齐】全,、完整; —   ?  :(二)?工,程,档案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地记载!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情?况,; 《    《(,三)工程文件—材料的签章手续是否!完备竣工图的编【制是否符合要求;】   《。  (四)工—程档案是《否整理立《卷,。立,卷,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 ?工程档案预验—收时:发现工程档案不真实!、不:齐全的建设》单位应在限期内进】行补充、整改;【     预验】收合:格的城建档案馆应及!。时,签署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 第十—四条 ?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出具】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档案未能】达到验收要求—或未取得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 , 第十五条 —。 建设工《程通:过验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将全部工!程档案(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报送城建!档案馆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城建档案馆签发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证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备?案机关不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第十!六条 ? 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进行《改建、?扩建或者对重要部】位进行维修》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工程项目】档案;涉及结构和】平,面布置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竣!工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十【七条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技术档案》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自形成之日起在本】单位保管《使用3至5年后【应当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城建档?案馆可以《选择接收 》。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收集、补充、!整理建设工程—档,案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市城建档案—馆提供有偿技—术服务 《 第十?九条 《重点建?设,工程的档案工作应】当接:受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 第四章 —城建: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条 城《建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城建档案的接收】、整理、保护—、鉴:定,、统计、保密—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  城?建,档案的管《理应当采《用新技术逐步实现现!代化 第二—十,一条 城建档案】馆要为利《用档案?提供方便向社会公】布开放档案》。目录编?纂,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充分利》用,城建:档,案确保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防止:危害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二条 在】城,。建,档案:馆查:阅复制本单位—移交的?档案只收档案复【制成本费;查阅利用!非本:单位移交的档案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实《行有偿利《用 第》五章 《罚 : 则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擅—自提供?、,销毁城建档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未按规定—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 ,第二十七《条 市城建档案】馆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城建档案管】理的业务技术规范】报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3年12月1日!开始:。施,行     【1987年4月【13:日颁布的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废止  !   本《规定经20》03年10月30】日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3年11》月10日景府字[2!003]76号【印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