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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 第一章 —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 【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表格、声像、电子】。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的总称 ! 第:四条: 城建档案是城】市历:史的原始记录—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和,信息资源是国家【的科技?文化财富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章 】城建档案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 第五条》 , 市、县(市—、区)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城:建档案?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 市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设置【的城:建档案工作机构(】市城建档案》馆,)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城建档案的接收!、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 :    《 (二?),受,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委托负】责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七条 建》设系统各《单位、在景的建【。筑施:工,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建设—项目较多《的其他?单位应当配》备专(?兼)职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 【   ?  逐步形》成以市城建》档,案馆为中《心各有关单位工程档!案管理人员为基础的!工作:网,络建立资源共—享的城建档案信【息系统 第八条】 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逐【年增加对城建档案】事业的投《入,。保,障,城,建档案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适应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 第三章 】 城建?。档案的接收和移交】。 第九条 【市城建档案馆接【收和管理《以下档案    ! (一)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包括  ! ,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  4、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   5《、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    7、城【市防灾?工程     (!。。二):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政策法规、计—划统:计、科研成果资【料以及城《市历史、《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四:)军事工程》中穿越城市规划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其:他,。非军事项《目建设工程  】   (五)国家】确定应当归档的【其他城市建设档案 ! 第?十条 城建档【案形成?。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本规《定的要求收集、整】理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者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领《取城建档案馆—印,发的编制和报送【建设工程档案告知书!     城建】。档案馆应当将工程】文件材料的》归档内容、档案的】。编制要求和档案【的移交验收》。程序明确告》。知建设单位》并,提供技术指导 【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一)工程—档案是?否齐全、完整—。; :     —(二)工程档案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地?记载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情况【;     (!三)工程《文件材料的签章手续!是否完备《竣工图的编制是否】符合要?求;  》 ,  (四)工程档】案是否?整理立卷立卷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 工?程档案预验收时发】现工程档《案,不真实、不齐全的建!设单位应在限期【内进行补充、—整改; 》。 ,   预《验收合格《的城建档案馆应及】时签署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出具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档案未》能达到验收要—求或未取《得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通过验》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将全部!工程:档案(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报送城建!。档案馆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城建档案馆签发】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证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备案机关不—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第?十六条 《 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进!行改建、扩建或【者对重要部位进行】维修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工程项《目档案;涉及结构和!。平面布置《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竣工!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十七条 !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技术:档案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自形【成之日起在本—单位保?。管,使用:3至5年后应当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城《建,档案馆可以选择接收!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收集》、补充、整理建【设工:程档案?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市?城建档案馆提供有】偿,技术服务 第十九!条 重《点建:设工程的档案工作应!当接受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章 城建—。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 第二十条 —。 城:建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城建档案的接收、】整理、保护、鉴定】、,统计、保《密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    城建档案的!。管理应当《采用新?技术逐步《实现现代化 第二!十一:条 城建档案【馆要为利用档—案,。提供方?便向社会公》布开放档《案目录编纂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     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充分利用城建!档案确保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防止危害《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二条 在城建!档案馆查阅复制【本单位移交》的档案只收档—案复制成《本费;查阅利用【非本单位移交—的档案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实行有偿利】用 第五章 !罚 :。 则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擅自提供、【销毁城?建档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未按规定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 市城建《。档案馆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城,建档案管理的业务】技术规范报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3】年1:2月1日开始施行】   《  :。1987《年4:月13日颁布—的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废止《     本规】定经2?003年10月3】0日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3年11月10日景!府字:[2003]76】号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