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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景德!镇市加强有形建设】市场:建设、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 :。 景府发[200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     景德镇】市加强有形建设市】场建设?、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已经2《001?年9月23日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 二OO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景德镇市加强有!形建设市场建设【、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承发】包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在:全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    — 本规定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规定所称市政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工程》。 :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其【所属招?。投标管理机构受委托!负责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具—。体管理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四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实行招标 【 ,    (一)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含?私有企业《商品房开发工程项】目); 【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集体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 】 第五!条 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但》必须同时《报送:行政监察机关备案】   —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工程《 ?     (—二)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工:程    】 (三)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 ,    《 (:四)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  : , (:六)面?积,1000平方—米或:总投资50万元【以下的工程 !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 ?。 第六条 投标】人,应,在工程项目计划立项!文件批准后3—0,日,内持计划批文、【建设用地许》可证:。、资金落实》情况证?明等:资料: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招标登记手续 】 — 第七条 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均应【实行招标投标—方式:发包 【 第八条 工程!招标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凡!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以及政府、【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控股投—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均应!当依法实《行公开招标;—对不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的其!它建设工《程招标人在》报经:项目分管的招投标】。。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依法】。进行邀请招》标无论是需要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除市政府!同意:外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无权决【定直接发包 】。 ? :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进行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不得禁《止、限?制和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 —第,十一条 本市区域内!依法进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入"景!德镇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进行交易—。禁止场?外交易市重点—工程按有关规定【办理 《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招标登?记、:招标人招标资格审】查、招投《标过程监督、接受备!案、: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等工》作应当在政府规定】的,。相应职能机构—办,理 :。 》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招标】发包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办理—了工程立项计划【批文;?     (!二)招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了招标》登记;  】   (三》)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   !  (四)》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或规划【已得到批准); ! :    (五)施】工现场已基本—具备"三《通,一平"等《施工条件能满—足施工企业进场的需!。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    (六—)建设?资金已落《实或部分落实; 】。 :  :  : (七?)有满足《施工需要并已通过】设计审查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 》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和采用的】。评标办法的不同可以!设置标底也可以不设!置标底;设置标底的!项目招?标,其标底应《。当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依据【国家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方法和要求】编制标底并》在开标前保密一【个招标工程只能一个!标底编制过》程,必须在全封》闭状态?。下进:行不得?泄,露应当保密》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 第十—五条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工程【业绩、技术》能力、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财】务状况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严禁超越资!质等级证书许可范围!或以:其他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严《禁出卖、转借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严禁无资质证书】(包括?使用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检的资质证书)投】标,承揽工程;严禁【项目经理《出借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可以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支票、银行汇】票等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 第十!六条 投标人—不得:用非法手段索—取标:底信息或出具虚假】资料: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 ?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工程成本的报【价,竞价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 第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    (》一)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   (二》。)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设!有标底?的应当附标底)、】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还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任合同》    【 ,。前,款第二项中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了备案的文件【资料不再重复提交】 》 第十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 》 第十九条 中【标人应与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投—标书等?基础上30天内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严禁》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 》 第二十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部、监察部—联合下发的建设工程!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下列违?。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视情—。。节依:法责令纠正》、予:以经济处《罚或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一)不办》理,工程项目报建登【记的应实《施招标的工》程不进行招标的应公!开招标的《工程不公开招标的】。应进入?有形建设市场—招标:不进场交易的 】   《  (?二):招标人?搞,明招暗?定、肢解工程—。发包或指定》分包单位的 —   》  (三)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标价的以不》正当手段索取—标底:、出具?虚假资料的施工单位!转让、出借》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的项目—经理出借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以及:其,它违反工《程招标投标行为 】。 ?    (》四)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而:。自,行招:标的    !。 (五)《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违反规定办理工】程项目?报建登记、招标投】标(含直接》发包:),手续的;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便》利限定建设》单位将应招标—的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为有亲属关!。系人员承包工程提供!方便:的,;违反规定对招标】投标程序《和,招标投标单》位进行不正》当干预?的;泄露秘密或【徇私舞弊的 — 》 第二十一条 】对违法、《违规、违章问题的】。处理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行?。政处分依法由市【监察局?或任免?机关决定;对其【他,人员的?行政处分依法分别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决【定触及?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 :。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 》 第二《十四:条 市重点工程按】照江西省《。重点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和景德》镇市重点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定《执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