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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德?镇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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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府【发[20《。05:]35号
! 景德镇】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12月20日】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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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第一—条 为加快我市的住!房,建设建立《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制度《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规范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宅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和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的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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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经政府批准【享受政府扶持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向我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利,润不:。超过建设成本费用】3%:商品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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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在我:市范围内进行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交!易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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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房屋主管部!门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部门市计》划、市建设、—市国土资源、市【规,划、市财政、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工作》
《 市》房屋主管部门所属】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管理《工,作
【 :第五条? 市房屋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计【划、市规划》、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做好市场需求】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编制本—地区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并做好《项目储?备为逐年滚动开发】创,。造条件
【 《市计委?应当会同市建设【、市规划、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和项目储备!。情况: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和:用地计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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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管理
! , (:。一)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应当依法实行建】设,项目招投标市房屋主!管部门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组织公开招投标【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并!应当将参加招投【标,的开发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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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经济适用住房【应当规?模性开发需》。要,使,用,。划拨土地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单位应当在【纳入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之《后按规定进行建设开!发
》。 (三)【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规划、设计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和设计—单位承担《严格:按照建设部提—。高住宅设计质量和加!。强住宅设《计管:。理的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执行
【 ?(,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不—得转包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工程质量一次!合格率应达到—10:0,%并积极推广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建设水】平
【 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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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改变!土,地,用途变相搞商品房】开发:。
》 (二)—建设单?位可以用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个人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不【得上浮同《时用于个《人购买贷款的住【房公积金可》优先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发放
【 ? (三《)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外!市政配套《。工程由?政府负?担;小区内非营业性!配套公?。共建设项《目据实列入》。成本:。。营业性配套公用设施!。不再无偿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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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于,2年内未开》发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在依法予—以收回后可》以,根据要求《纳入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用地计划
! (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交纳的《工本费、测》绘费:、价格?审验:费及其他管理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
— (六【)对:。部分适宜转化为经济!适用:住房的空置》商品房在与开发商】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转化为经济》适用住房《向中:低收入?家庭销售商品房转】化为经济适用住房应!。当由市房屋主管部】。门会同市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核准并】。报市:。政府同?意后予以返还—土地出让金》。和,相应的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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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积极发《。展住房金融开展住房!贷款保?险放:宽个人住房》。贷,款款额限制商业【银,行应当优先安排【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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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对?象
《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中低收入的家庭【(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标?准按当?年,统计部?门,公布的数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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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城镇无【房户:、危房户和离退休职!工和教师;》
【 (三?)未以房改价购买过!住房的家庭或—者,现有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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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市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如军队转业—干,部和引进的专业人才!等)
】 第?十条 符合》条件购房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选购—一套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房屋的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80平方米!。
销!售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费用【。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每【户只能享受一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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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公示、审—批制:度购:房人必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 (一?),购买:住房的申请及—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书面证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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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 ?(三)家庭总收入和!现住房情《况的证明
— (【四,)其他必《要的书面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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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产权—和上市交易
】 ? :(一)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将有关办证资料及】。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审批表报送!市,。。房屋主?管部门审查》、公:。示、批?准由市房屋主管【部门依法办理—产,权登记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证中】统一:加盖“经济适—用住房”式》样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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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适用住?。房户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三年:。之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市政府!交纳:收益
》 (—三)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未向!市政府?补缴收益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 第十三条 —。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
》。 ? (一)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上?。市条件、供应对象的!审,核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 (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工矿—区和困难企业经【市房屋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的前?提下: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是!本单位无《房户和符合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户!
【 (三)向职】。工收取的集资、合作!建房款项《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当地《财政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监督
! : (四)凡已经享!受房改政《策购房、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了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集资、合作【建房
— , , 《(,。五)集资《、合作建房单位【只允许收取》。规定的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
! 第十四条 新】建成的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执行城市!新建住房小》。。区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3:3号)的规》定全:面推行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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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单位】在,项目计划《下达6个月后仍未】动工的?应取消?其继续承《担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项目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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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后连续【2年未使用的市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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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房屋主管》部门:会,。同市:计划、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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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 此前】已经购买《和签订?买卖合同《的经济适用住—房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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