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