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地基动力特征参数
Ⅰ 天然地基
3.3.1 液压振动台基础在天然地基上的基本动力参数可由现场试验确定,试验方法应按本规范第4章方法进行。当无条件进行试验并有经验时,可按本规范第3.3.2条~第3.3.8条规定确定,并对块体基础计算所得的竖向或水平向振动线位移,可不按现行国家标准《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 50040-96中第3.3.11条进行折减,但应按本规范第8章检验。
3.3.2 天然地基的抗压刚度系数C2可按下列规定取用:
1 当基础底面积大于或等于20m2及埋深不小于2.0m时,可按图3.3.2采用,并乘以系数η,η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ƒak大于300kPa,η取1.0;
2)当ƒak不大于300kPa,黏性土η取1.1,粉土η取1.0,砂土η取0.9。
2 当基础底面积小于20m2,大于10m2时,抗压刚度系数Cz可采用图3.3.2中的数值乘以底面积修正系数βrβr可按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A——基础底面积(m2)。
3.3.3 天然地基的抗弯、抗剪、抗扭刚度系数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 50040-96第3.3.5条计算。
3.3.4 天然地基的抗压、抗弯、抗剪、抗扭刚度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 50040-96第3.3.6条计算。
3.3.5 天然地基抗压刚度系数的埋深提高系数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 50040-96第3.3.7条计算。
3.3.6 天然地基抗压刚度系数值按本规范第3.3.2条及第3.3.5条提高后的总值不得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 50040-96表3.3.2内的数值的2倍。
3.3.7 天然地基阻尼比可按下述方法进行计算:
1 竖向阻尼比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ζz——天然地基竖向阻尼比;
——基组质量比,不宜大于0.8,否则可调整基础尺寸;
m——基组的质量(t);
ρ——地基土的密度(t/m3);
υ——地基土的泊松比,按本规范第3.1.2条得出。
2 水平回转向、扭转向阻尼比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 50040-96第3.3.9.2款计算。
3.3.8 埋置基础的天然地基阻尼比,埋深提高系数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 50040-96第3.3.10条计算。提高后的阻尼比,ζz不应大于0.5,、不应大于0.3。
Ⅱ 桩基
3.3.9 桩基的基本动力参数可由现场试验确定,试验方法应按本规范第4章方法进行。当无条件进行试验并有经验时,可按本规范第3.3.10条、第3.3.11条规定确定,但应按本规范第8章检验。
3.3.10 桩基刚度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 50040-96第3.3.13条~第3.3.18条规定确定。计算桩基的固有频率和振动线位移时所需参数可按该规范第3.3.19条、第3.3.20条规定确定。
3.3.11 摩擦桩桩基竖向阻尼比可取无桩时承台在天然地基上的阻尼比增加0.05,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 50040-96第3.3.21.2款确定水平回转向、扭转向阻尼比,并可按该规范第3.3.22条确定桩承台埋深对阻尼比的提高作用,提高后的ζpz不应大于0.5,、不应大于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