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建设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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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新建—翻建项目《开工建设前农民【个人或?村委会应《按规定到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工程报建备!案手:续申请备案时需提交!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的证明文件》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文件:以及与施工方签订】的建设?协议乡镇人民政【府应即?时完:。成,备案手续并将备【案工程纳入》监督管理服务范围】 ,
第【二十二条 我市农!。民住宅抗《震,节,能建设?项目:。实施信息化管理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要】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将项目信—息录入?北京市?农,民住房新建》改造: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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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民住宅》建设安全《质量监督制度—作好:安全质量监督工作】管理人员要》每月按?。时填报项目进度【信息(附件》3、附件4),【并录:入北京?市农民住房新建改造!档案:。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开工:前、:施工中、建设完成】后都:。要保存相应资料【。。和照片尤其要做好】施工中地基深度、梁!柱节点、保》温层厚度等》节点部位影像资料的!留存工作同时对自主!建设:的单项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按改造标】准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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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村委会》将已完成项目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核!。。查确认并将各方签字!的,。分户:验收信?息,表(见附件5—、附件6)备—案乡镇人民政—。府将核查信息及【时录入北《京市农民住房—新建改造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并报区县新!农办、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审【核并存档《
【第二十五条》 区县《新农办将《完成审核的》项目报?市,新农办经市》。新农办会同相关【部门确认后》由,区县财?政局向市财政局提出!拨付奖励资金申【请,市财政局根据市新】农办等相关部门确】认的户数拨付—其余: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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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做好对乡】镇人民政府专—业指导工作》。。对工程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建立安—全质量流动》巡查工作机制巡查重!点,放在工程项目—的结构质量、—节能措施上可对相关!建,筑材料进行检测对于!违反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责令相关单】位、人员《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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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抽查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力度【会同市?规划:部门编制《。技术指导资料加强】全市村镇建筑—工匠:管理组织对村镇【建,筑工:匠和基层建筑技【。术人员培训 —
—第二十?八条 对》于综合改造项—目在项目验》收后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对本《地建:设的技?术,和措施及时》总结:为扩大推广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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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新建翻建—项目进度《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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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单项改造、综合改造!项目进度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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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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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改造内容【必须与申请信息中一!致;:。
】 (【2):施工:方,处选择“专业建筑】公司:”需要填写》下面的公司全—称、法人姓名、营】业,。执照:编,号,;选择“工匠—”需要填写下面【的建筑工《匠、证书编》号;
】 【。 (3)监理—方处选择“监理公司!”需要填写下面【。的监理公《。司,名称、监理公司【。法,人姓名、《监理公司营业执照】编号:、监理公司资质等级!;选:择“政府机构—。”需要填写下面的】机构名?称、机?构负责人、联系方式!。;“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填写下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类别、专业【技术人员姓名、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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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组?织实施方式选择“】。统一:组织”时请》填,写“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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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
新建翻】建项目验收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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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抗!震标:准指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施—工规程(D》B11/《。T53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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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1-】602-2006)!。中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要求及《。传热系数K(W/m!。2,·K)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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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
单项改【造、综合《改造项目验》。收信息表
】
】 说明质量证!明材料选择有时【保留“质《量证明材料附件”相!关材料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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