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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风景《名胜区条例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风】景名胜区的》设立、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   本条—例所称风景名胜【区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 — : ?第三条? 国家对风景名【胜区实行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 【。 第:四条 风景》名胜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 :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风景名胜!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 ,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风》景名胜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制止《、检举?。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 第二章【 设  立 【第七条 设立—风景名胜区》应当有利于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    】 新:。。设立的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不—得重合或者交—叉;已设立的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重合或者《交叉的风景名—胜区规划《与自然保护区规划】应当:相协调 —。 : 第八条 》风景名胜区划分【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 ,    【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能够反映重要自【然变:化过程和重大历史】文,化发展过程基—本,处于自然状》态,或者保持历》史原貌具《有国家代《表性的?。可,以申请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具【。有区域代《表性的可以申—请设立?省级风景名胜—。区 《。 第九条— 申请?设,立风景名胜》区,应当提交包》含下列?。内容的?。有,关材料?    【 (一)风景名【胜,资源:的,基本状?况;:    】(,二)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范围以及核心景区的!范围;   ! (三)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和:保护目标; —    (】四)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游》览条件?。;    !(五)与拟设立风景!。。名胜区?。。内的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房屋等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协商?的内:容和结?果 【第十条 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组织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 :   ? :设立省级风景名【胜区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 第十一【条, 风景名胜区内【的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房屋等《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    申请设!立风景名《胜区的人民政府应】当,在报:请审批前与风景名胜!区内的?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房屋等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充分协商 】   因》设立:风景:名胜区对风景—名胜区内的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房屋等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三章 规!  划 第十二条! 风景名胜》。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 《 第十三条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当!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突?出风景名胜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   【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风?景资源?评价; 》    》 (二)生态资源】保,护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开发利?用强度?;    】 (三)风景—。名胜区的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 !  《  : (四)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的范:围;   】 (五《)风景名《。胜区的游客容—。量; —   《(六)有关专项【规划 ? 》第十四条 》风景名?胜,区应当自设立之【日起2年内编制完成!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20年 — 第十五条! 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核心景《区和:其他景区的不—同要求编制确定基】础设施、旅游设【施、文?化设施?等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与规模并明确建设】用地范围和》规划设计条件 !。    《 ,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 第十六《条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  《  ?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十,七条 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采用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    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按照经》审定的?风景名?胜区范围、》性,质和保护目》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 】 第十【。八条: 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必要时?应当:进行听证 】   《风景名胜区规划【报送审批的材料应当!包括社会各界—的意见以及意见【采,纳的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 ? 第》十九条?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国务!院审批 —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详—细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 第:二十条? ,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省《级风景名胜区的详】细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审《批 — 第二十一条 风景!名胜区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查阅 】    —。风,景名胜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 , 风景名胜区规【划未经批准》的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各类建设活】动, 第二】十二条? 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中的《风景名?胜,区范围、性质、保】护目标、生态—资源保护《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开发利用强度以】及风景?名,胜,区的功能结构—、空间布局、游【客容量进行》修改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对:其他内容进行修改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备案【 《 , , 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确需修!改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    《 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修?改风景名胜区规划】。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 第二十三条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规划期【届满前2年》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评估作出是—否,重新编制规》划的决定在新规【划批准前原规—划继续有效》 第四章 保!。  护 第二十】四条 ?风景:名胜区内的景观和自!然环境?。应当: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保护》不得破坏《或者随意改变 !   ? :。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的:各项管?理制度    】 风景?名胜区内《的居民和《游览者应当保护【风景名胜区的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和:各项设?施 【第二十五条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对!。风景名胜区内的重要!景观进行调》查、鉴定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 第二十六】。。条 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一)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    (二)!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三)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 —    — (四)《乱扔垃圾《 ? ?第二十七条 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 】 》第二:十,八条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方案应当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准 》 第二十九条 !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   (》一)设?置、张?贴商:业广告;《    【 (:。二):。。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 》   (三)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   ! (四)》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 》 《 第三十条 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并与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 【 ,。  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 【 第—。三十一条 国家建】立风:景名胜区管理信息】系统:对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资源保护】情况进行《动态监测 —   《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所在地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每年《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报送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保护的情况;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保护的?情况:及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 】第五章 利用—。和管理 》第三十二条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风景【。名胜区的特点—。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开展健康有益的!游览观光《和文化娱乐》。活,动普:及历史文化》和科学知识 】 : 第三十三【条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改善交通、—服务设施和》游览条件   】 ,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风景名胜区标志【和路标、安全—警示等标牌》 第【。三十:四条 ?风景名胜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规定执】。行  —  风景名胜区】内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管理!和文物保护以及【自,然保护区管理的【还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实施情况!、资源?保护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纠正、处理 】 第三十—六条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保障游览!安全并督促风景名胜!。区内的经营单位接】受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的监《督检查?    【 ,。禁止超过《允许容量接纳游【客,和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开展游—览活动 【 第三十》七条 进入》风景名胜区的门【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出售门票价格依!照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风景【名胜区内的交通、】服务等项《目应当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风景!名胜区?规划采用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经营者 !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与经》营者签?订合同依法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经营者应—当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 — 第三十八条【 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    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应当专门《用于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以及?风景名胜《区内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损?失的补偿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制定 《。 , 第三十九条】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不得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或者个人】行使 —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的企!业兼职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一)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   ! , (二)《在风景?名胜区内《。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的; 】   (》三)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的》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方案未经—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0元的罚款;!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下列活动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一)《。设置、张贴》商业广告的; 】    》 (二)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的; !    (三【)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的; !  :  (四)—。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 —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造成破坏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恢复原状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施工 】 ?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的; 【 ,  (《二)风景名胜区自设!立之日起未在—2年内?编制完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 ?    — (三)选择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的;—  》  (四)风景】名胜:区,规划批准前批准【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 —    (五】)擅自修改风景名】胜区规划的》;    】 (:六)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立该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超过】允许:容量接纳游》客或者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开?展游览活动的; !    》。 (二)未设置风景!。名胜区标志和路【标、安全警示等【标牌的; —  ?  (三)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的; 【  :  (四》)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或者个人行使的;】    【 (五)允许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风景名胜区内的企业!兼职的; 【 ,  : (六)审核【。同意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不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建设【活动的; 【  :。  (七)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部门已经予以处罚!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不再处》罚 : ? , 第:五十:条 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财,产,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风》。景名胜区内》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建设活动自—行拆除?;对继续进行—建设的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19—。85年6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