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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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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1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99号公布—)
?第,一条 为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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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经济—适,用住房和单位集资】房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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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大连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和】单位集资房的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住房保障机—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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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发?展改革(价格)、】监察:。、,财政:。、规划、国土—资源、税务》、,。民政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经济【适,用住房和单位集资】房,管理有关的》工作 《
第》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和用】地安排等《内,容纳入?大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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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列:入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并以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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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政府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并》承担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
第》八,条 在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在》项目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并【以书面合同方式约】定,
】在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明确在其建—。筑面积中按照规【。范配:建的公?共建筑等建筑面积 !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可以依法通过】招标、挂《牌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也:可以由住房保障机构!直,接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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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按中小!。户型:设计:单套建筑面积多【层控制在六十平【方米左右、小高层控!制在:七十平方米左—右、高?层控制在八十—平方米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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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根—据全市住房》水平适时调整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面积控?制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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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民用《建筑节能等国—家有关住房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省、市相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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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应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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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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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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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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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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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十七!平方:米,(,含本数)以下(包括!申购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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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丧偶】无子女或离异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等单独】生活的人员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除应符合》前款条件外还—。应年满三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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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照同】一地址户《口簿记载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所,有家庭成员分摊【家庭成员全》。。部住房建筑》面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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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市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居住!条件情况适时—调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保:障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
第十五条! 家庭年收入—按夫妇双方和—未婚子女上一年度的!。收入之和计算 】
—家,庭收入是指下列【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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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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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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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产、》经营、承包、承租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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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务: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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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息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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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所得
!第十六条《。 每个低收》。入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
第十七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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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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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房相关证明;!
】(三)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年收入—证明(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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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住房】保障机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
第十八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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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购?家庭持规定的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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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街道办事处对—申购家庭的》收,入和住房情况进行初!审并公示《公示期限为》十五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受理单并《将申:购家庭?的材料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所在区】设立的分《局(以下《简,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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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区分!局对:申,。购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核实后报市住】房保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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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市!住房保障机构—。核定申购家庭的购房!资格并公示公示【期限:为十五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建】立档案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认【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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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住房保障机构就!经济适用住房—的项目?。位,置、数量、》面积、价格及报【名参加摇号的日期】和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告?;
!(六)申购家庭持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认:定单报名参加—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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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市住】房保障?机构会同《街道:办事处、区》分局对报名参—加摇号?家庭:。的收入和住房情况进!行复核并按照—。房,源和: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数量确定参!加摇号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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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市住房】保障机构公开摇号】。确定:入,。围名单和选房批次在!大连日报上》公告:并向申购家》。庭发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申《购家庭?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办理购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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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取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的申购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购房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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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申购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在权!属证:书上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和划拨土【地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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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五年后—方,。可,将,所购:房屋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百分之五十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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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满五年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所购房】屋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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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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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购房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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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家庭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集资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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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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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资建】房纳入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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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家,庭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至(四)项》。规,定,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认定:单后:方可参加单位集【资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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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参加过单位—。集,资建房的家庭—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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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不得借集资】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者商品房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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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单位集资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仍有剩余房源!的由住房保障机构】统一组织向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者由《住房保障机构以【成本:价收购?后作:为,廉,租住:房
第二!。十七条 单位向职工!收取的集资建房款项!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市财政》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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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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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或者集!资建:房单位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集资建《房用地性质》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
(二!),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或者集资建!房单位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集资房销售价格】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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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取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建房的《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的住房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住房保障机构!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不能》收购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住房保障机构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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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将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用于出租经—。营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住!房保障机构予以回购!;不能回购的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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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房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住房!。保障机构取消—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房资格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所购】住房;不能》收,回的责令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对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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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住房保障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一条 本市》市内:四区以外的地区【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大》连市人民政府20】0,。4年9月1》3日公布、2006!。年6月?9日:修正的大《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9号)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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