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
(2008年1】2月11《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9《9号公布《。。。)
第一条 为】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
第三—。条 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经【济适用住房》和单:位集资?房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
第四条 大连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和单位集》资房的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住房保障机构—实施
】
:。建设、?发展改革(价格)、!监察、财政、规【划、国土资源—、税务、《民,政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经济!。适用住房和》单位集资《房管理有关》的工作
】
第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和用》地安排?等内容纳入大—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列入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并以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
【
:
第七条 》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政府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并,承,担,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
《第八条 在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在项目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并以:书面合同方式约【定
《
在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明确在其建!筑面积中按》照规范配建的公【共建筑等建筑面积】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可以依法通【过,招标、挂牌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也可以由住房保!障机构直接组织建】设 ?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按《中小户型设》计单套?建筑面积《多层控制在六十平方!米,。左右:、小高层控》制,。在七十平方米—左,右、高层控制在八】十平方?。。米左右 》。
,
市政【府根据全市住房【。水平适时调整—。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面!积控:制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
《
第十?一条 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民《用建筑节能等—国家有关住房—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省、市相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节能
!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应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
—
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示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
(一?) 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 ,
(二)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
—
(三)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十七】平方米?。(含本数)以—下,(包括申购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建筑面》。积) ?
:
未婚、丧!偶无子?女或离异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等单【独生活的人员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除应符合前—款条:件外还应《。年满三十周岁 【
》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照】。同一地址户口—簿记载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所有家庭成员分【摊家庭成员全部住房!建,筑面积确定 【
第十四【条 市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居住【条件情况适》时调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保障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
第十》五条 家庭年收入按!夫妇双方和》未,。婚子女上一》年度的收入之—和计算 《 ,
家【庭收:入是指?下列所得
】
(一)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 ,
(二)住房公】积金;
!
(?三)生产、经营、承!。包、承租所得; !
(【四)劳务报酬; !
(五】)股息红利;— :
,
》(六)其他》所,。得
—
,第十六?条 每个低收入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第十七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
?
《(一)?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
(二)住!房相关证明; 【
(】三):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年收入》。证明(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四)?住房保?障机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
第—十八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
(一—)申购家庭持—规定:的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
(—二):街道办事《处对申购家》庭的收入和》住房情况进行—初审并?公,示公示期限为十【五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受:理单并将《申购家庭的材料【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所在区》设立的分局(以下简!称区分局《);: ?
》
(三)区》分,局,对申购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核实后报市】住房保障机构; !。
(【四)市住房保障【机构核定申购—。家,庭的购房资格并公】示公示期《限为:十五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建立】档案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认定单《;
!
(五)市住—房保障机构就经济适!用住房的项目位置、!数量、面积、价格及!报名参加摇号—。的日期?。和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告; 》
(】六)申购《家,庭,持,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认定单报名【参加:摇号:;
!(七:。),市住房保障机构【会同街道办事处、区!分,局对报名参加摇号】家庭的收入和—住房情况进行复核并!按照房?源和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数量确定参加!。摇号的范围; 【。
》
(八)市—住,房保:障机:构公开摇号确定【入围名单和》选房批次在大连【日报上公《告并向申购家庭发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申购家庭!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办理购房【手续
【
已经取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的申购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购房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购
第十!九条:。 申购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在《权属证书上》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和划拨土《地等:内,。容,
《
第?二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
》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五年后?方,可将所购房屋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百分!之五十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满五年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所【购房屋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
第—二十一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
第二—十二条 购》房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
第二十【三条 ?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家庭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集—资建房
—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建房:
》
单位集—资建:房纳入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
第二十四—条 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家庭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至(四?。),项规定?。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认,定单后方《可参加单位集资建房!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参加过【单位:集,资,建房的家《庭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建房【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不,得借集资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者—商品房?开发
》。
第二十六条 !单位集资《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仍有剩余《房源的由住房保障机!构统一组织向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者由住房保障机】构以成本价收—购后作为廉租住房】
《
第二《十七条 单位向职工!收取的集资建房款项!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市财政》。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
(一—)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或:者集资建《房单位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集资建房用地性质】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
:
《(二)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或者集—资建房单位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集资房?销售价格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
(三【),未取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建《房的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的,住房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住房保障机构!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不能收购【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住房保障【机构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
(】四)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将!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用,于出租经《营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住,房保障?机构:予以回购;不—能回购的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房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住房【保障机?构取消?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房资格!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所购住?房;不能收回—的责令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对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
?
第三十条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住—房保障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本市市内【四区:以外的地《区,。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
?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大连市人民政!府,2004年》9月13《日公布、200【6,。年6月9日修正的】大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9《号)同时废》。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