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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粤建科〔2》014?。〕57号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4年4月8】日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4月1》4日 第一章 】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信息《化发展加强和规【范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信,息化:项目管理根》据信息化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网络基—础,设施、?业务信?息系统、《基础信息库、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相关基础设!施、信息化标—。准体系和信息化【相关支撑体》系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信息?化项目(以下—简称厅信息》化项目)《的咨询评估、立项】审批、?政府采?购、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等 !    厅直—属单位的信息—。化项目资金全部为】自筹资金且应用范】围仅限于单》位内部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厅办公室负责】厅信息化项目的档案!。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信息化《的保密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厅计划财务处负【责厅信息化项目建】设的资金筹集和使用!监督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     (一【)牵:头统筹筹集厅信【息化项?目建设资金; 】     (】二)对?厅信息化项目的【资金使?用、设备《和,服务采购进行监【督管理;《    】 (三?)负责厅《信息化项目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六条 厅科技!信息处负责厅信息】化项目开发建设【的综合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  :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 ,     (二)!组织:制定厅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开发建设计—划,。并协调实施;—  —   (三)—负责厅信《息化项目立项—申请的收集、—评估统?筹实施?厅信息化项目的立项!申报:;    ! (四)组织研【究制定我省住房【城,乡信息化建设数据】标准; — ,     》(五)协调和—。督促厅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 : 第:七条 厅《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本处室?、单:。位职责范围内信息化!项目(?以下简称职责内【项目)的申请立【项、信息收集和使用!主要职责包括 【    《 (一)负责提【出职责内项目—应用需求和》建设计划; !     》。(二)负责开展职责!内项目的立项申请】; 》   ?。 , (三)协助—职责内项目的—。数据收集和更新; !。 , :   ?  (?四)牵头组织职责内!项,目建设并对职责内项!目的开发提出意见;!。     !(五:)协助厅计划—财务处筹集职责内项!目建设资金; ! :。 ,   ?(六)参与职责内项!目,。的验收?和成果?鉴定 ? 第八条《 省建设信息中心受!。委托承担厅信—息化: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撑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  (一)协—助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 — ,   (二)—受委托?承担厅信息化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 】。     】(三)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指导? 第九条 —厅信息化《项目建设按》职责:分工实?行,领导负?责制厅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对本》职责内信息》化建设负总》。责 第三章 【 项:目立项 第—十条 ?厅各:处室、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立项】申请:部门:),应当根据本处室、单!位职责范《围内业务和办—理流程进行信息【化建设需求分析【并于每?年,三月底前向厅科【技信息?处提:出信息?化,项目立项申》请填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化:项目立项《申请表?(见附件)并附【业务需求书》、工作?。。方案等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 厅—科技信息处收集【信息化项《目立项申请》(含科技《信,息处申?请项目?)后应当组织立项】申请部门《以及厅计划》财务处、省建设信】息中:心代表召开项目评估!论证会提出论证【意,见 :     必—要时可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对:立项项目《进行评估或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评估论》证 第十二条【 通过评估论证的】项目按?下列情?。形审定  —   (一)项【。目估算总投资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报分管信息!化工作和分管计【财工作的厅领导审】定;   !  :。(二)项目估算总投!资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经分管信《息,化工作?。和分管?计,财工作?的厅领?导审核后提请厅长办!公,会,审定   !  按规定需要报】省有关部门立项的项!目经厅内评估后【科技信?。息处会同立项申请部!门组织编制申报【材料报省有关部【门立项 第十【三条 通过立项【的信:息化项目《应当由科技信—息处:纳入建设计》划会同立项申请部】门、计划财务处【、省建设《信息:中心组成《项目开发小组进行】。建,设并确定项》目牵头部门》直属单?。位的项目由直属单位!牵头 ?   ?。  厅机关的信息】化项目?其,所,涉业务仅限于一【个,处室的由负责—该,。业,务,的处室牵头;其【业务涉及二个—或以上处室的由负】责主要业务的处室牵!头无法?明,确主要业务》处室的由《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厅领导》明确牵头处室 ! 第四章 —。 项目采购 【第十四条 项目采】购,包括设备和服务【采购项目牵头部【门应当根据项目立项!审定的内容编制【项目采购《方案报?分管信息化工—作和分管《。计财工作的》厅,领导审定 第十】五条 经审定的【项,目采:购,方案:由项目开发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购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开【发小组根据》采购评审报告提出拟!定中标单位建议【。报分管?信息化工作和分管计!。财工作的厅领导审】定  《 ,  在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优先采购或直!接委托省《建设信息中心从事项!目开发建设服务【。   【  经审定的项【目采购方《案实:施项目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调整后的《采购:方案应当重新申【。报审定? 第十六》条 确定信息—。化项目采购》中标:单位后由项》目牵头部门与项【目采购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由分【管信息?化工作和分管计财】。工作的厅领导签章】 第五章 项!目实施 第十七】条 项目建》设过:程中因设计》方,案、建设规模、设】备选型等原因—出,现重大?变化需?要,增加资?金且动用项目—预备费仍无法解决】的项目牵头部—门应及时向》厅科技信息》处提出调整资—。。金申:请 第十八条【 调整资金申请按】下列情形审定  !   (一)调【整后: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的,项目或?调整后总金额为【50万元《及以上但《变更资金不》超出项目采购成【交,金额10%的—项目由厅科技—信息:处会厅计划财务【处提出?初步:评估意见报分管【信息化?工作和分管计财工】作的厅领导审定;】    】 (:二,)调整后总金额【为,。50万元及以上且】变更资金超出—项,目采购成交金—额10?%的项目由厅科技】信息处会厅计划财】务处提出初》步评估意见经分管】信,息,化工作和计财工作的!厅领导审《核后提请厅长办公】会,审议:     !需向省?有关部门申报调整】。资金的项目由项【目牵头?部门牵头申报 第!十九条 《厅,科技信息处应—当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组织?项目开?发小组成员单—位进行检查了解项目!开发情况《及时:解决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条 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工程严重逾期、】投资重大损失等问】题项目牵头部门【应及时向厅科—技信息处报告厅科】技信:息,处应组织项目开【发小组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第六章》 项?目验收 第二【十一条 厅信息化】项,目应:参考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大纲(以《下简称验收工作【。大纲)的《相关:规,定开:展验收工作 【第二十二条 项【目牵头部门在项【目完:工后项?目牵头部门应当及】时整理项目建设档】案向厅科技》。信息处?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由厅科—技信息?处组织项《目开发小组和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   项目逾期【无法:完,成的项目牵》。头部门应《。。当向厅科技信息处】提出延期验收—申,请 第七【章 : 成果管《理 第二十—。三条 ?。。厅信息化项目成【果(包?括专利申请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和【转让权、著作权或】版,权,。等):。除有特殊约定外应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厅直属单《位所有牵头部门与软!。件,开发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当明确以下权属源!代码:程序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厅直属单位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软件开发单位不得!将源代?码程序及相关—。工作:。成果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对源!代码程序、完成【委托:事项所?产生的工作成果进行!。任何修改也不—得将修改后》的工:作成果加《以使用或《许可、转让给第三方!使用等软件开发【单位提交的源代码程!序,应附带?详细、规范的代【码说明文档》、,接口文档和数据库】文档 ?     购买商业!软件、设《备系统应尽量要【求供应商《提供软?件、设?备系:统的集成调用—接口 ? 第:二十四条 》项目牵头《部,门,应当在项《目验收后《。一,个,月内将?验收成果报厅—科,技信息处成果材料】内容包括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共享方式、系统接!口、知识产权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有的源代码】程序等 《 ,第二:十五条 《。对于:有推广价值》和创新突出的成果】鼓励项目牵头—部门向有关部—门申请?成果鉴定、科技奖】励和专利 第二】十六:条 厅信息化项目】档案形成后》由科技信息处—归集交厅办公室统】一归档管理 【    项目档案建!设的具体要求应【参考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档发〔2008【〕3号)执行—。 第二十七条 】厅计划?财务处、直属—单位应当加》强对信息化项—目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 第八章 运行】维,护管理 》第二十八条》。 项目验收后用于】全省:业务的信息》系统原则上应当【。委托省?建设信息中心运行】。维,。。护,管理并在厅指定【的网络环境、运行】平台:上运行;应用—范围仅限《于厅各处室、直属单!位内:。部的系统本部门具】备运:维能力及《运维条件《的可由本《部门运?行维护管理 第】二十九条 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安全测评【、风险评估》、,应急:管理、安全检查【。、业务培训等工【作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明确信!息安全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