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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粤建科〔2!01:4〕5?7号 ?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4年4月8日—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4—月14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信—息化发展加强和规范!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信息化【项目管理根据信【息化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网络基础】设施、业务信—息系统、基础—信息库、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相关基础设施、】。信,息化标?准,体系和信《息化相关支撑体系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信息化项目(以下简!称厅信息《化项目)的咨询【评估、立项审—批、政府采购、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等     厅!直,属单:位的信息化》项目资金全部—为自筹?。资金且?应用:范围仅限于单位内部!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 第二章 —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厅:办公室负责厅信息】化项目的《档案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信息化的保》密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厅计划财务【处负责厅信息化项】目建设的资金筹集】和,使用监督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    (一)牵】。头统筹筹集厅信息化!项目建设资金—;   】  (二)对厅信息!化项目的资金使用】、,设备和服务采购【。。进行监督管理; !  《  : (三?)负:责厅信息化》项目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六条 厅科】技信:。息处负?责厅信息《化项目开发建—设的综合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   (二》)组织制定厅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开:发建设计划》并协调?实施; —     —(三)负责厅—信息化项《目立项申请的—。收集:、评估统《筹实施厅信》息化:项目的立项申—。报;   !。  (四)》组织研究制定我省住!房城乡信息化—建设:数据:标,。准; ? , , :    (五)协】调和督促《厅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 】 第七条 》厅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本处室、单】位职责范围内信【息,化项目(以》下简称?职责内项目)的申】请立项、信息收【集和使用主》要职责包括》  ?   ?(一:)负:责提出职责内项【目,应用需求和建设计划!; ?   》。  (二)负—责开展职责内项目的!立项申请《; ? ?    (》三)协助职》责内:项目的数据收集【和更新; 》     (!四)牵头组》织职责内项目建设并!对职责内项目—的开发?提出:意,见;   !。  (五)协—助厅计划财务处【筹集职责《内项目建设资—金; 》     —(六)参与职责内项!目的验收和成果鉴】定 第八条 省】建设信息中》心受委托承担厅【信息化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撑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协助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     !(二)受《委托承担厅信息化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 , ?     (三)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指导 第九—条 厅信息化—。。项目建设按职责分工!实行领?导负责制《厅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对本职责内信息【化,建设负总责 第三!章 项目立项【 , 第十条《 厅各处室、—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立项申请部门)】应当根据本处—室,、单位职责范围内业!。务和办理流程进【行信息化《建设需求分析—并于每?年三:月底前向厅科技信】息处提出信息化项目!立项申请《填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化项:目立项申请表(见附!件)并附业务需求书!、工作方案等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 厅科技《信息处收集信息化】。项目立项申请(含】科技信息处申—请项:目)后应当组织立】项申请?部,门,以及厅计划财—务处、省建设信【。息中心代表召开【项目评估论证会【提出论证意》见    — 必要时可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对立:项项目进行评估或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评估论?证 第十二条 通!过评估论证的项【目按下列情形—审定  》 ,  (一)》项目估算总投—资,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报分管信《息化工作和》分管计财工》作的厅?领,。导审:定,; 《。     —(二)项目估算【总投资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经分管信《息化工作《和分管计财工—作的厅?领导审核后提—请厅:长办公?会,审定 —     》。按,。规定需要报省有关】部门立?。项的项目《经厅内评《估,后科技信息处会【同,立项申请部门组织编!制申报材料报省有】关部:门立项 》第十三条 通过立项!的信息化项目应当由!科技信息处纳入建】。设计划会同立项申】请部门、计划财务处!、省建设信息中【心组成项目开发小】组进行?建设并确定项—目牵头部门直属单位!。的项目由直属单【位牵头 《  : ,  厅?机关的信息化—项目其所涉业—务仅限于一个处室的!。。由负责该业》务的处室牵头;【其业务涉及二—个或以?。上,处室的由负责主要】业,务的处室牵》头无法明确主—要业务处《室的由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厅领导—明确:牵头处室《。 第四【章 项目》采购: :第十四条 项—目采:购包括设《备和服务采购项目牵!头部门应当根据【。项目立项审定的内容!编制项目采购—方案报分管信息【化工:作,和分:管计财工《作的厅领导审定 !第十五条《 ,经审定的《项目采购方》案由项目开发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购:。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开发小组】。根据采购评审—报告提出拟定中【标单位建《议报分?管信:息化工作和分管【计财工作的》。厅,领导:审定 ?   ?  在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优先采购或直接】委托省?建设信息中心—从事:项目开发建设服【务 —  :  经审《定,的项:目采:购方案实施项目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调整后的!采购方案《应当重?新,申报审定 》 第十六条 —确定信息《。化项目采购中标单】位后由项目牵—头部门与项目采购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由分管《信息化工作和分【管计财工作的厅领导!签章 第五章【 项目实施【 第十七》条 项目《。建,设过程?中因设计方案—、建设规模、—设备选?。型等原因出》。现,。重大变化需》要增加资金且动【用项目预备费仍无】法解:决的项?目牵头部门应及时】向厅科技信息处提出!调整资?金申请 》第十八条 调—整资:金申请按下列情【形审定 《。  :   (一)调整】后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的项?目或调整后》总金额为50万【元及以上《但,变更资金不超出项】目采购成交》金额10%的项目】由厅科技信息—处会厅计划财务处】提出初步评》估,意见报分《管信息化工作和分管!计财工作的厅领导】审,定;:     !(,二)调整《。后总金额为50万】元及以?上且变更资金超出项!目采购成交金额【10%的项目由厅】科技信?息处会厅计划财务处!提出初步评估—意见经分《管信息化《工作和计财工作【。的厅领导审》核后提请厅长办公】会审议 》     【需向:省有关部门申报【调整资金《的项目由项目牵【。头部:门牵头申《。报 第十》九条 厅科技信【息处应当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组织—项目开发小组成员】。单位进行检查了解项!。目开发情况及时解决!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 第二十条 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工程?严重逾期《、投资重大》损失:等问:题项目牵《头部门应及时向厅】。科技信息处报告厅科!。技信:息处应?组织项目开发小组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第—。六章 项》目验收 第二十一!条 厅信息化项目】应参:。考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大纲《(以下简《称验收工作大—纲,),的相:关规定开《展验收工作 第二!十二条 项目—牵头部门《在项目完工后项目牵!头,部门应当及时整【。理项目建设档案向厅!科,技信息处《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由厅科技信息处【组织项?目开发小组》。和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    项目逾期无!法,完成的项目牵头部门!应当向厅《科技:信息处提出延期验收!申请: 第》七章 成果管理】。 , 第二十三条 厅信!息化项目成果(【包括专利申请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和转?让权、著作权或【版权等)除有特殊】约定外应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厅直属单位所有!牵头部门与软件【开发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当明确【以下权属源代码程序!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厅直属单《位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软件开发单位不】得将源?代码:。程,序,。及相关工作成果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对源!。代码程序、》。完成委托事项所产生!的工作成果》。进行任何修改—也,不得将修《改后的工作成果【加以使用或许可、转!让给第?三,方使:用等软件开发—。单,位提交?的源:代码程序应》附带详细《、规范的代码说【。明文档、接口文档】和数据库《文档  》   购《买,商业软件、》设备系统应尽量【要求供应商》。提供软件《。、设备系统的—集成:调,用接口 第二十】四条 项《目,牵头部门应当—在项目验收》。。后一个月内将验收成!果报厅科技信息处成!果,材料内容包括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共享方式、系!统接口、知》识产权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有—的源代码程》序等 ? 第二十《五,条 对于《。有推广价值和—创新突出的》成果鼓励项》目牵头部门向—有,关部门申请成果鉴】定、科技奖励和专利! , 第二十六》条 厅信《息化项目档案形成】后由科?技信息处归集交厅办!公,室统一归档管理 】     项目档案!建设的具体要求【应参考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档发?〔2008〕—3号)执行 【第二十七《条 厅计划财务处】、直属单位应当加强!对,信息化项目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第《八,章 运行维护管理! 第?二十八条 项目验收!。后用于全省业务的信!息系统原则上应当委!托省:建设信息中心运行维!护管:理并在厅指定—的网络环境、—运行平台上运行【;应用范围仅限于】厅各处室、直—属单位内部的—系统本部门》具备:运维能力及运维条件!的可由本部门—。运行维护管理 【。 第二十九条 【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安全测评、风险评估!、应急管理》、安全检查、—业务培训等工—作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明确《信息安全责任 【 第:九章: :附则 ?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