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