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