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供电及自动化仪表
5.2.1 矿热炉变压器应为有载调压,每台单相变压器的电压应能单独调节,补偿后的功率因数不应低于0.90。
5.2.2 电炉变压器间内墙与变压器外部轮廓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前墙(靠电炉)应为0.80m。
2 侧墙和后墙应为1.20m。
5.2.3 一类负荷应设置安保电源。
5.2.4 计算机过程控制系统应设置应急电源。
5.2.5 电炉的供水设施应双回路供电。
5.2.6 中央变电所应靠近电炉车间。
5.2.7 金属热法生产工艺,原料处理及运输工序的电气设备应进行联锁,启动和停止应有延时。
5.2.8 回转窑的驱动装置应采用双回路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