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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