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烧结机械设备试运转
10.1 一般规定
10.1.1 本章适用于烧结机械设备单体试运转、无负荷联动试运转。
10.1.2 试运转前应编制试运转方案,应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并应报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同时应向参加试运转的人员交底后,再进行试运转。
10.1.3 试运转应有统一指挥,参加人员应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分工和工作纪律。
10.1.4 试运转前应准备试运转所需的能源、介质、材料、安全防护设施、调试工具、计量检测器具和试运转记录表格。
10.1.5 试运转前应将试运转的设备及周围环境清扫干净。
10.1.6 设备及其附属装置、管路等应安装完毕,有关资料应齐全。
10.1.7 冷却水系统应完成试压和通水试验;压缩空气管道应完成通气试验。
10.1.8 润滑系统和各润滑点应按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加入润滑油、脂,设备的润滑系统应先行试运转,并应符合试运转的要求。
10.1.9 电气系统中控和现场控制的开关切换位置,应正确、清晰,启动和运行参数应进行整定;电机的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10.1.10 在电机或减速机与设备脱开时,应手动盘车,不得有卡阻现象。
10.1.11 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在试运转中需调试的装置,应在试运转中完成调试,其功能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10.1.12 无负荷联动试运转应在设备单体无负荷试运转合格后进行,并应按设计技术文件规定的联动程序和时间要求,连续试运转3次,应无故障。
10.1.13 设备单体试运转启动顺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有润滑系统和冷却系统的设备,试运转时,应先启动润滑油泵系统和冷却供水系统,并应符合要求后,再正式开车试运转;
2 设备试运转的顺序应先点动电机,应确认运转方向后进行电机空载试运转,并应试运转合格后电机带动设备试运转;
3 有慢驱动系统时,应先完成慢驱动系统的试运转,再进行正常驱动的试运转;
4 变频电机应先在25%左右的速度下试运转,再进行50%和100%转速条件下的试运转;
5 试运转应在现场启动和操作。
10.1.14 设备试运转时不得有卡阻、异常振动和噪声,设备和管道应无漏油、漏水、漏风现象。
10.1.15 试运转时应测量轴承的温度,轴承温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滚动轴承正常运转时,轴承温升不得超过40℃,且最高温度不得超过80℃;
2 滑动轴承正常运转时,轴承温升不得超过35℃,且最高温度不得超过70℃。
10.1.16 试运转结束后,应及时做好下列工作:
1 应切断电源、气源、水源和其他动力源;
2 应进行必要的放气、排水、排污;
3 内有余压的设备应做卸压处理;
4 电气开关和仪表应正确复位;
5 试运转结束后,应进一步检查紧固、锁定及焊接的部位或零部件,不得松动或开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