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机械设备安装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23-2011 建标库

8.4  传动装置

8.4.1  传动装置安装前,检查每五个链节在拉紧状态下的累计长度,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8.4.2  链条的安装方向、头尾链轮中心距及尾部链轮拉紧装置调整,均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链条与托辊应接触良好。

8.4.3  托辊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调整托辊的标高,并应用水准仪、钢直尺检查,允许偏差为±0.5mm;全部托辊辊面应在同一斜面上,高低差的允许偏差为0.5mm;

    2  应调整托辊面水平度,并应用水平仪检查,允许偏差为0.2/1000;

    3  应以带式冷却机的纵、横向中心线为基准,调整上、下托辊径向中心线,并应挂线、用钢尺检查,允许偏差为1.0mm;

    4  应调整上托辊与下托辊的间距,并应用钢尺检查,允许偏差为±0.5mm;

    5  应调整托辊之间的间距,并应用钢尺检查,允许偏差为±2.0mm。

8.4.4  链轮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调整头、尾链轮标高,并应用水准仪、钢直尺检查,允许偏差为±2.0mm;

    2  应调整头、尾链轮轴向水平度,并应用水平仪检查,允许偏差为0.1/1000;

    3  应调整头尾链轮纵、横向中心线,并应挂线、用钢尺检查,允许偏差为1.0mm;

    4  应调整头、尾链轮轴向中心线与托辊面的距离,并应挂线、用钢尺检查,允许偏差为±1.0mm。

8.4.5  台车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调整台车两侧板间距,并应用钢尺检查,允许偏差为±1.0mm;

    2  台车同侧面的侧板应在同一铅垂面上,应用钢尺检查同侧面的侧板错位,允许偏差为1.0mm;

    3  台车同侧面的栏板应在同一铅垂面上,应用钢尺检查同侧面的栏板错位,允许偏差为0.5mm。

8.4.6  台车的传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的有关规定。

8.4.7  台车传动装置采用柔性传动装置时,应按本规范第6.9节的规定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