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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第16!2,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我市市区范—围内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市—区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家庭 《。  《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 !   《  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家庭《平均住房《水平及财政承—受,。能力等确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上年度城市【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住房水平的!一定比例、结合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确定 ! , :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是全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各—。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    — 市发展改革—、监察、民》。政、财政、》。国土资源、规划、】金,融、税务、统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