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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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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稳步推进住宅!商品化、社会化进程!提,高,我市职工、》。居民的住《房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国家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行为的通知(建住】房〔2?000〕《19: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不《含别墅、《高级:公寓:、外销住宅)—建设的普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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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凡中《。低收:入家庭均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售给危房户、!无房户教师、—医务人员、环卫职】工、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中的》住房困难户等【
第!四条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原市房改办】)负责制定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具体实施方案;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土地房屋、—建,设、规划、》计划、?物价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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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
第二章 经济适!用住:房计划和项目管理】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本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人口、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水平和市场》需求以及建》设用地可供》数量:情,况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统筹纳》入,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计划
!。
第七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实行国家计划【和地方计划分级【管理新征地和需要国!家金融部《。门贷款的项目要申】报国家?年度计划;其—它项目申报》本市年度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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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严—格,控,。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涉及旧城改!造项目?。的建设规模须在3万!平,方米以上其他项【。目的建设规》模须在5万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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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采取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自建或委托【。建设的方《式实施?应逐步加大自行【开发力度减》。少,委托:开发
! 第?十条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自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委《托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由开发建设单位!向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发建设单》位须与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签订【开,封,市经济适用》住房委托《建设协议书接受【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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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经《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颁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证书—及经济适用住房扶持!政策通知书开发【建设单位必须将【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证书悬挂于建设】工地的醒目位置开发!建设:单位:。凭经:济适用住房扶持政】策通知书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第三【章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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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不符合规!。划及规范要求的【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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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规划、】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和《设计单位《承担采用招投标、方!。案竞选?等方式优《选规划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要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套型:。和标准以满》足目前中低》收入家庭的》实际消费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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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要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中标单位不【得转:包,,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的验收要《严格按照国家验收规!范进行通《过验收的住》宅方可入住—
第四章 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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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凡列入年度【计划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 : (一)《。建设用?地按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二)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绿》化费:、,定额:测,定费、?招投标管理费、【。环保费?、,工程:项目押金、墙改【专项基金《、综合交易服务费、!合同鉴证费、拆【迁管理?费、施工《质量监督《。费,。、,施工图审查服务费】、征地管理费(市、!区提:留部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费、—劳,保统筹基《金;
!。。 (三)减半缴】。纳,文物勘探费》。、,档案技术服务费、】招投标代理服务费、!综合咨?询服务费、预—售服务费、》委托:拆迁劳务服务—费、放线费、人【防地下室易地结建】费、危险房》屋鉴:。定费、评《估费、灭籍费、成】本审核费、房屋土】地过户费、》测量制图《费、邮电《弱电设?计费:。、正:式用水建设投资【费、房屋建》筑面积界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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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除(?二)、(三)款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其他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免收经营性》收费项目减》半征:收各有关《部,。门在收取相关费用】时必须同《时填写开封》市,经,济适:用住房负担》卡否则开发建设【单位:应拒绝缴纳
【。
— 第:十八条资金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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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金融部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贷款;【。
【 , (:二)房改售房款及】公积金;
】 , (三)各】开发单位、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
》。 (四)—外资;
【 , (五)单】位或群众集资;】
(!六)个人购房—贷款
第五章】。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
第》十九:条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销】售价格根据本办法第! ,二十条?的规定?综合确定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合同市物价管理【部门提?出初步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市物价?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济?适用住房《实行限价《销售销售价格必须向!社会公布《禁止开发建设单位】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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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构成包—。括以:下8项因素
! :。 (一)建设用!地的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
《 , (二)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
! ? (三《)建安工程费;
!
— ,(四)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含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
】 ,。(五)1~3%的管!理费(?按1~4《项,之和为基数计算【);
— 《 (六)《贷款利息;—
? 》(七)税《金;
《
(八!)3%以下的—利润(按1~—4,项之和?为,基数计算)—
】第二十一《条下列费用不得计】。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
》 : (一)住宅小区】内营业性用房和设】。施的建设费用;】
?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留《用的:办公或经营》用房:的建设费用以及对】。社会:的集:资、赞助、捐—助和其他与住房开发!经营无关的费用【;
—。 (三)各种!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款;—
》 : (四)《按现行政策》规定不能《计入的其他费用
!
第六?章, 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和交易管理
第】二十二条我》市每个中《低收入家庭只—能,购买一次《经济适用住房
】
: 中低收】入家庭申请购房【的应向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购房【条件:的发给开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许购买通【知书申请购房人凭开!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许购》买通知书自主选购经!济适用住《房
? ,。 :。
? 第:。二十三条中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统计【、,劳动:、人事、民》政,等,有关部门逐年测【定向社?。会公开发布
【
【第二十四《条,开发建设单位只准将!。经济适用住房出【售给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户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须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购买对象、!价格、?购房面积等审—核,并签章后生》效
》
第二十】五条购房人持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购房发票到市土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房地产!权,属证书上应由登【记机关?加注经济《适,用住房印鉴
】
第【二十六条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可?申请银行贷款交纳公!积金的可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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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所有权人要求!将经济适用住—房首次进入市场出】售的应当向》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所有权人】提出的上市申请进】行审核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准予其上】市出售的书》面意见经《审,核准予?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补交土地出让!。金出让金《按房屋售价的1【~3%计算补交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基金】。
!第二十八《条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事】项按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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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违?反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不准:上市出售《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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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后该户家》庭又以非《法,手段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或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建设的住房【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回所购》房,屋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或》。者,。按照商品《房,市场:价格补齐房价款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一条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提高销《售价格?或改变销《售对象由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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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单?位违反国家基本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由土地房屋!、建:设、规?划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三十四条【各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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