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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村!庄,、集:镇建设
第】十六:条 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村庄、集镇—总体规划的实施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村庄、集镇!建设规划《的实:施市﹑县《(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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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自然—条,件良好、《人口较多、具有【区位优势和发展【潜力的?村庄、集镇》采,取扩建、改》造等方式吸引周边】。自然村农《户向该地聚居逐【步发展为中心村或】者建成小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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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现有的《建设布局和土地利】用不合理《、住宅建造不规【范、基础和》公,共设施不《完善的?村庄、集镇应—当按照规划逐步【进行改建、改造【达,到村:。庄、集镇建》设规划的要求—
第—十九条 城市—建成区?周边:的村庄、集镇应当依!托城市和《产业:发展进行改建实【现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与城市《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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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体《现历史文《化风貌?和建筑特色有—一定保护价值的村】庄、集镇应当保【护原有建筑新建建筑!应当与原有建—筑风格?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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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村庄、集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资金的—来源
(!一)各级政府安排】的,专用:。资金;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渠道筹集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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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和个【人捐赠的资金;【。
(【四)法?。律、法?规允许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筹《资和组织农民投【劳进行的村庄、集】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应当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决定: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兴建《村庄:、,。集镇的供水、排水、!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并》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合理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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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建设乡(镇)村企业!或者村?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需要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经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规划:选址:意,见书后依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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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在村庄】、集镇建设》过程中应当》推广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和标准!化建:筑构件?逐步建立村》庄、集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提高建筑!。质量降低建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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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设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工】商企业生产》经营:性设施应当符—合村庄、集镇建设规!划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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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向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设计、施!工条件依法审查【颁发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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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拆除施【工时:的各:种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清理平?整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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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规划要求【和,用地调整积极—配合规划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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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实施】。村庄、集镇规划给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村民宅《基地被占《用的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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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市﹑:县,(区:﹑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村民住》宅设:。计、建设的》指导无偿向村民推】荐,设施完善、》使用功能齐》。全、:布局合理、造型多样!、符合不同经济【。水平村民需》要的住宅设》。计图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能源
】第二十八条 设【计村民住宅应当坚持!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方便的原则按【。照村:庄、集?镇建设?规划确定的建筑风】格结合当地农村生】产,生,活的实际《对,房屋:结,构、庭院、卫生设】施,、畜禽圈等家庭生产!生活设?施,合理布局《科,学设计体《现民俗特色和时代风!貌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 第二十九条 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二层—以上住宅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或者采用县级以上!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通用设【计
第三十!。条 村民在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建设住!宅需要申《。请宅基地的应当先】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委》员会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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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在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原有宅基】地、村?内空地和其》他土地?上翻建、新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委员会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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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辖区内申请】宅基地?翻建、新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委员会同意经乡!(镇)人民政—府和市辖《区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市、县(区、【。市)人民政府的宅】基地使用批准文件】和规划建《设手续进行定点【。放线定?。点,放线后村民方可开工!建设住宅《定点放?线时应当确定宅【基地的位置、面积】、四至、基础—标高:。、房:屋层:。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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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违法多占的—宅基地应当交回集】体,调整使用或者及【时,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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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承包土地中》擅自建设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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