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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川市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银川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种地下管线!包括给水、》排水、电信》、电力、燃》气、热力、人防【、输油?。、广播电视、公【安和工业管道等地下!管线工程《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地下:工程管?线规划管《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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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规划行政部门是【市人民政府对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实行!统一规划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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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环保、房管、!园林、发《展改革、公安、人】防、公交、供电、】通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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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规划: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地下管线专业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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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线专业规划的编制】应当考虑远》景规划结合城市的发!展布局充分利—。用城市地上》、地下空《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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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地下管》线,。工程的建设应当【符合地下管线专业】规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技术规范《的要求现有》。地下管?线工程不符合专业规!划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当根据专业规【划结合新的道路和地!。下管线?。工程建设逐》步实施改造
! 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各类管线应—当按照?城市地下管线专业】规,划设计地下敷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地下管线设置合!理、走向顺直—;,。。
《 (二)综—合管线工《。程设计应《按临时性管线让永久!性管:线,非,主要管线让主—。要管:线可弯曲《。的管线让《不可弯?。曲的:管线压力管线—让,重,力管线;
】 (?三)同类管》线应当合并敷设电缆!集中的地段应当设电!缆导管、地沟有条】件的地段应当设管】线综合管《沟
第【八条: 从事管线规划编】制和工?程设计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并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和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进《行设计
第!九条 在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除按规划!建设:各类地下管线—外不得建设其他建筑!物和构筑《物
》 在城市道路红】线以外的商业区、住!宅小区、工业—园区:以及其他专项区域内!。埋设各类《。管线应当《按照城市规划—统筹安排《各类管?网,的对接
第!十条 凡《有地下管线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应》当在本年度结束前向!市规划行政部门【提交下一《年度的地下管线【工程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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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地下管!线工程建设需—要,征收、征用或临时使!用土地和拆迁房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国家及本【市有关征地或拆迁】安置管理的规定执】行
? 《。 地下管《。线工程建设涉及绿】。化、河道、桥梁、铁!路,和建筑物、构筑物的!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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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地下管线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下列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一)】持本年度建设计划及!有关批准文》件向市规划》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附《有在城建《档,案馆取得施工地【段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施工地段的现状【地下管?线、管位地形图【经市规划《行政部门审查后根据!城市规划向建设单】位提出地下管线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二)建《设单位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设计的】方,案报经?市规划?。。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进《。行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深度—、制图标准》的要求设计平面图应!绘制在?。1500地》形图上;
! (三?),建设单位向市规划行!政部门报送施工【设计图?的同时还《应当提供下》列设计图纸》及文件经市》规划行政部门—。审核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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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规,划设计?图纸;
《
《 : 2、征收、征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 3、工程】招投:标书;?
】4、竣工测量委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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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
—。 6、》电子文件《一,套;
! 7、?相关业务《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地下管线工—程需:要挖掘道路或—公路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市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办理挖掘!道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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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为!。六个月确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开工的!建设单?位须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不】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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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必:须,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和?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向市规划!行政:部门报送变》更图纸和说明—经批准后方可—按变更图纸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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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经市规】划行政部门批准的】管线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城,。市规划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开工前】的放线定位并在地】下管线覆《土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进行】竣工测?量地:。下管线走向简单【且严重影响交—通的工程经市—规划行政部门—同意在预留可—靠标志后可》先行覆土
【 测绘单位】应当在管线建设【单位委?。托的时间内完成竣】工,测,量
第十】七,条 在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持竣【工,。测量的图纸》及相关资料》提请市规划行政【部门进行规划确认】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建设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其》他不明管线并与之】发生冲?突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及时报市规划行政部!门重新核准》。、更改?图纸后方可继—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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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地下!管线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将经过确认的!竣工图纸和相关资料!等全套竣《工档案资料》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存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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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新建、》改,。建道路等需迁移或改!建其他管线时市【规,划行政部门应通知有!关产权单位》并提:出,原有管线迁》移或改建的》规划:设计要求有》关单位应《根据规?划,设计要求向市规【划行政部门提报各】自的建设计划—和规划设计图纸经】市规划?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自行迁移或改—。建并与道路》工程同步施》工建设
第!二十一条 为应【急突发事件》需要:进行抢修、》抢险:的管:线工程管线建设【单位可先行实—。施在:48:小时内?必,须分别向市建设【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挖掘道路等手续!改变原?规划设计的》还,应当向?市规划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在地下—管线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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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占,用现有的管》。线、高压供电走廊】或规划的管线用【地进行建设;
】。 ?。 (二)擅自接装】、改装、挪移、【拆除:或改变地下管线的使!用性质确《需变更或废》弃的须经《。。市规划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变更或?废弃并自行》拆,除废弃的《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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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市规》划行政部门》应当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地下管?。线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进行跟】踪检查建设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二十四!条 市规划》行政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城市地下管!线进行普《查和补?测、补?绘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成果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统一接—收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规划行政《部门: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没收违法【地下:管线设施;》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市》规划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按工程形象进【度造价的《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处以罚款《
《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建!设的;
《
: ?(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
(】三)利用《失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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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规《划,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一)未经《验线开工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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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按规定对地下—管线进行竣工测【量即:。覆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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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施【。工过程中发现—未建档的《不明管?线未及时上报—的;
》 (四)竣工】图纸未经确认即将】地下管线《工程投入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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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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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占用地下管!线进行?建设的由市规划行政!部门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拆除违法建设工】程恢复原有》。地,形地貌并处500】元至5000元罚款!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拒《绝、阻碍规》划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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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规划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二》条, 灵武市、贺兰县】。、永宁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6年《10月?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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