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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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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保证《城,。。市地下管线安全【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适应城市建设、发展!和管理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种地下管!线包括给水、排水】、,电信、电力、—。燃气、热力、人防】、输油、广播电【视、公安《和工业管道等地下管!线工程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条【。 市:。规划行政部门是本】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城建!档案馆具体》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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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档案的接收、!管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保密工《作积极开发》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源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向规划《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在申请《书中附有在》城建档案馆取得的】施工地段《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施工地—段,现,状地下管《线、管?位地形图《
第七条 地!。下管线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市《城建档案馆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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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经市【规划行政部门批准】的管线工程建—设必须由具有城【市规划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开工》前的放线定》位并:在地下管《线覆土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进行【竣,工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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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市规?划行政部《门报告?
市规划!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查明《未建档的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材料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
第十—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市城:建档:案馆进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预《验收地下管线工程】验收所形成的鉴【定材料应当包括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验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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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下列档案—材,料
? ?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 (三》)其它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讯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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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的档案】资料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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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地!下管线投入使用【后进行改建、扩建】或,。者对地下管线进行】维修、抢修需—要改:变原设计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竣工图并【于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修改部?分的工?程竣工?档案
—第十四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必须》完整、准确、真实】、清晰?、反映?。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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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绘【制全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并根?据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和专业管线图及时!修,改并输入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六条 专业管—线管理部门》应当向市《城,建档案馆提》供专业管《线图和有关资料【并,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十七条 市规【划行政?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城市地下管!线,进,行普查和补》。测、补绘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成果由市城建【档案馆统一接收和管!理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未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因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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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查清?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情况而!擅自施工造成地下】管线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城建档案馆【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丢失或!者,。。因汇总?管线信息资》料,错误致使《在施工中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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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灵《武市、贺兰县、【永宁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6年10月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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