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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川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保证城市地—。下管线安全》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适应城《市建设、《。。发展和管理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种地下管线包】。括给水、排水、电信!、,电力、燃气》、热力、人防、输油!、广播电视、—公安和工《业,。管道等地《下管线工程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条 市规划行】政部门是《本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城建档案》馆,具体: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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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档案的接收、管!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保密工?作积极开发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源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向规划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在《申请书?中附有在城建—档案馆取得的施【工地段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施工地段】现,状,地下管线《、管位地《形图:。
第》七条 地下管线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市城建档案!馆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
第八条【。 经市规划行政部】门批准的管线工程建!设必须由具有城市规!划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开工前的放线定位】。并在地下管线覆土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进!。行竣工测量
!第九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市规》划,行,政部:门报告
】 市规?划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查《明未建档的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材【料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
第!十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市城建】档案馆进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预验收地》下管线?工程验收所形成的】鉴定材料应当—包括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验收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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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下【。列档案材料
【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 :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 ?(,三)其它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讯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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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的档案资《料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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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地》下管线投入使用后】。进行改建《。、扩建或者对地下】管线进行维修、【抢修:需要改变原设计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竣工图并于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修改部!分的工程竣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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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必须:完整:、准确、真》实、清晰、反映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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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市城建档《案,馆,。应绘制?全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并根?。。据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和专业》管,线图及时修》改,并,输,。入,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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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专业管线—管理部门应》当向市城建》档案馆提供专业【管线图?和有关资料并—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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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市—。规划行?政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城市?地下管线进行普【查和补测、补—绘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成果由【市城建档案馆统一】接收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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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未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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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因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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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查清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情况》而,擅自:施工造成地下管线】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城建档—案馆: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丢失或者因汇总管线!信息:资料错误《致使在施工中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灵武市》、贺兰县、永宁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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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6年10月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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