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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宁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西 !宁, 市 ?人 民 政 —府 令? , 第48号》 西宁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已经》市 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 ,   【       【    《        】。 ,         !       【       【。   ?       【。 ,         !。        】   ?    《    》市 :长, :王小青    !       【       【    《。        】       【        】       【。      —  : , ,。。 ,       【      —    《     》 二○○《一年九月六》日 《  ? 第一条 —为了依法处》理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的闲置土】地处理均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闲置—土地的处理 —     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闲置土《地及地上《物权属、土》地面积、地上物【面积、四至范围【、土地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登记并报》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 》。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认:定为闲置土地 】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建设项—目用地批《准书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的自动工【。开发建设日期之日起!满12个月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   (二)—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 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2个《月的; 》  : (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    (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  (五)原划拨的!国有存量《土地使?用权人无能力自行】开发:改造的;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认定的闲置土地】应当通知土地—使用者拟定该—宗闲:置土地处《置方案闲置土—地依:法设立?。抵押权的还应通知】抵押权人参与处【置方案的拟定工作处!置,方案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    》。 处置方案选择下列!方式 》   (一)—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二《)改变土地用途【办理有关手续后【继续开发建设—;    【(三)?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无力开发建设的【对原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收购后作为!政府:。储备用地;》   》 (四)政府为土地!使用者?置换:其他等价闲置土地】或者:。对现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  :(五:)政府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者,对原建设【项目继续开发建【设并对原土地使【用者给予《补,偿;    (!六)土地《使用:权人申请交回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人】与政府签订》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等文书将土地使用!权交还给政》。。府,;  》  (七)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 【。第七条 依》法征:。用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2个《月内未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12个月以上—未动工?建设造成土地荒【芜闲置的按照该【宗土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一3倍—缴纳荒?芜闲置费;连续【24个月《末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政府储—备用地 — 《 第八《条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的超过【规定动工日期6个月!未动:工开发的应书面【通知督促动工开【发;:。满12个月未动工】开发的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的土地荒芜【。闲置费;满18个月!未动工开发》的列为政府储—备计划用地;满【24个月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作为政府—储,备用地 — ? , 第九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市、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告并依《法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中: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撤消建【设用地批《准书注销土》地登:记和土?地证书? , — 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状况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各!种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优先!使用闲置土》地 建设】用地能使用闲置土地!的必须使用》闲置土地《. 【 第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应,当,重,新明确用途、设定使!用,条件、确定》供地方?式并向?社会公?告, : 收回的闲置土!地应当采取以—下方式开发》利用 ?    (—一)根据《西,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城市建设用地【的 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安排建设项目或【者其:他临时用途近期无】法安:排建设项目的作为】政府储?备用地并设定他【项权利; 》    (二)根!。据西: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用途为农业》用地:耕种条件未被破【坏的应当恢复—耕种不适宜耕—种的应当改为其【他农:业用:地 ! 第十?二,条市、?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地—籍调查和《土地变更登记—的基础上《查清:闲,置土地位置、面积等!情况建立闲置—。土地宗?。。地档案?绘制闲置土地分布】现状图监督跟踪【其利用情况 【 ? 第十三条】 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后,土地权属和土地用】途发:。生变化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土地】变,更,登记:重新核发土地证【书 ! 第十四条 市【辖县闲置土地的处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 , ? 第十》。五条: 本办法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西宁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 《20:01年 10月1日!起施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