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11 【 高温试验
【
《
7.1》1.1? , ,目的:
,
,
:
检验系统及【系统内各设》备在高温环境—下正常工作的能力】
7.】11.2 —试验设备
!
试验?设备应符《合G:B 1683—。8的规定《。
:
7.1【1.:3 试验步—骤
7】.11.3.1【 , 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2 —h~4 h》后放入高温试验【箱中接?通电:源使其处于主—电工作?状态
7!。.11.3》.2 ? 以:不大于1℃/min!的平均升温》速率升到55℃【±2℃?保持16 h
【。
,
7.1【。。1.3.3 — 按7.2的要求进!行试验
》。
?
7.11.4 】 试验结果
—
?
试?样,在高温?环境下的性能应【满足6.3、6.1!2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