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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景观照!明,水,平,美化城市《夜景, 《。优化人居环》境,根,据西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城市:。景观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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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景观照明!是指运用照明设【施和技术《对城市夜《间景观所进》行的亮化和》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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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定》所称城市景观照明设!。施,。是指用于景》观照明的《配电室、变压器、配!电箱、监控设备、】灯,具、灯杆、工作井】、地上地下管线及】其他附属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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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建设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经济实?用、节约能》源、绿色《环保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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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是《。城,。市景观照明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城,市景观照明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具体《负责楼?体,景观照明工作
】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河道》、,公共场所和公共建】筑物、构筑物—等景观照明的—设,置工作?。具体负责实施景观照!明并网工作和智能控!制工作
—。。 各—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城市!景观:照明工作《负责承担楼体—。亮化:的招投标《、设计?、施工、《验收、并网等各环】。节工作
! 规划、财政、房!产、园林、公安、】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景观—。照明管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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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下列范《围应当?。设置城?。市景:观,照明设施
— ? (?一)湟水《河、南川《河、北川河等标【志性景观河道及【其两侧堤岸或—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立面;
【 (《二)繁华商业区范】围内和广场》周,边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立面;
《
(三)!。城市主干道两侧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立面;
】。 (四》)公园、绿地、【广,场,、,车站、桥梁和高速】公路出入口》等市政公用设—施;
《 《。 (五)体育—场(:馆):、剧院?、医院、博》物馆、标《志性建筑物、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场所、—三星级以上宾馆等】公共场所;
】 (六)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应】当设置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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