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2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室外?环境与地下空间相】关指标设计要—求,补充说明《。
:
一、执行标准中!7.2.1(户【外活动场地和道【。路相关指标)、7】.,。。2.10、7—.2:.,11、7.2.【。12、7.2.1】3、7.《2.15、7.3】。.,。7,、7.3.1—6、7.3.17】、7.3.19【、7.3.》20指标《时,其,区域界定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1、群体建筑中【的公共建《筑或居住建》筑底部的公》共建:筑其用地指标如规划!部门未明确按照就】近原则划分室外用】地范围具体方法如下!
S=MAX(】SaSb《)
:
: S《群体建筑中的公共】建筑或居《住建筑底部的公共】建筑部分的室外用】地面积;
! Sa—。按该公共《建筑地上建筑面积】与项目总地》。上建筑面积之比分摊!的,室外用地面》积;
—。 , Sb因【使用功能需要—占有:的专用场《地面:积+后退《红线:的用:地面积;
! , ?。MA:X取:最大值
》
》。2、对于共用—地下空间的项目【地下:空间面积按各自地上!面积的?比例分?摊计算且应满足各自!规划车?位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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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绿化布》置图:、苗木表、铺装【图、室?外,照明等景观设计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
— 1、当其》与其他专业施工图同!。时报建时需按—照编制技术规定规定!的深度要求》在设计文件中—。予以明确
》
2【、当其?未与其他专》业施:工图同时《报建时其《他,专业施工图应根据标!准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提出景观设计的【具,体技术要《求及指?标并说?。明在景观二》次施工图《设计时完善以—确保达到编制技术规!定,规定的景观设计【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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