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市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健康有》序进行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 ?
【 第三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招标投标活动实行】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限制!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 ,
第五条 市!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招标投标的】综合性政策协调处理!有关:部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争议《和矛盾
!
县(市)!、区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工作》。
《
?。。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 ,
(一)!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以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
(】。二)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本市》技术创新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由,。市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三【)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由市对外贸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
,
(四)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由市财政部门负责】;
》 ,
(【五)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由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
(六》)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中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七—)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工!程经营项《目投资者或经营权选!择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
(—八)内贸、水利、】交通、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分别由市】贸易、水利》、交通、信息产【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九—)列:入本市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由市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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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参照—前款的?规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管理
》 :
第七条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且?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 :
《 , (一?),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
, : :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
!
—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
!
第八条 !下列项目《应当采用招标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确定项目接受人!;实行?招标方式的纳入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 《
: ,
【。。(一)?政府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者的—选择;
》
—
?(二)政府投资或者!政,府融资项《目的代建者》和经营者的选择; !
【
(《三)道路、供水、电!。。力、通讯等由国家】垄断或者控制的设施!或者:产品经?营权的选《择;
《
—
(《四)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的采购—。;
《 《
(五—)国家资助》的科研课题项目; !。
【
(六)其他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
第九!条 市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市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和《调,整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
第十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投标的程序!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和:。规章未作规定的由】市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
《
第》十一条 招标项目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
! 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可】以邀请招标》 ,
: ?
(一【)因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有其?他特殊要《求以及受自然资【源及环境《限制:只有少数几家具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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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
?。
》 (:三)涉及专利权保】护,的,;
》 ?
(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过高的》
:
【 公开《招标的项目按—规定实行《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同时?向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政府投资和政府融】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等编制】招标文件《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
》
招》标人对于售出的【招标文件只能收取工!本费: ,。
:。
第十】四,条 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人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发布外还应当【在招标投标》有形:市,场统一发布
】
《 第十五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特点和】要求认为《确,。需,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当编制资格预—审的条件和方—法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
?
》。 药品采《购等项目的》招标人拟限制投标人!数量的应《。。当在:招标公告中载明预】审后:投标人?的数量?并根据?资,。格预审的条》件,和方:法择优选择投标人;!在,。相等的条件下—招标人应《当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选【择投标人限》制后的投标人—数量不得少于1【5个
【
》 招标公告》中没有?载明预审《后投标人数量和预审!办,法的招标人不—。得限制达到资格预审!。标准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
?
第十六条! ,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或!者依:法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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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并!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并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
?。。
《 第十七条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 : :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
?
【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培育和规范本市的】招标:投标代理市》场引导招标投标【代理机构《建立行业自律性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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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
评标专家应!当,由招标人《从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
市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评标专?家名册
》
:
:
第十九—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人在向?拟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及时将中标》结果同时《在招标投标有形【市场及?其他指定媒体上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一般?不少于3日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益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或者申请!核查
—。。 ,
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
(一【)招标范围;
!
》
(《二)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 ?
(—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
《 ,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
【。。
: ,。。
(五)!中标结果《
!第二十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及时【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
第】二十一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
【
第】二十二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性、非关键性部【。分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并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
!
中《标人和接受分包【的单位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接《受分包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并应: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接:受分包的单位—不得再次分》包 :
,
】。 招标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中标人将中标!项目的?某一部分分包—给他:人 :
【 第二?十,三条 市和县(【市)、区可以依法设!立招标?投标服务《机构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的场所》和信息?网络等方面的—服务
《
】 招标投《标,服务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及招标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
:
招】标投标服务机构【应当规范《服务内容完善服务】设施并应当》在其:附,。设的招标投标有形市!场无偿为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中标结果
【
第二】十四:条 设立市本—级招标?投,标有形?市场集中办理市【。本级和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市,科技园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下:列招标?投标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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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市政、园林—、水利、交通、电】力等工程《)和重?点,工程项目的设计、勘!察、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
!
(二【)进口机电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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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的采》购;
》。。 :
》 (四)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
(五)政!府,采,购;
】
(六【)其他?涉及社会公共权【益和:服务的招标投标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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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制止不正当—竞,争
【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招】标、开标《、评标和定标的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并应当—将招标方案、—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预审情况、投标文件!、评标报告、合同文!。。本、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存档—
《。
第二【十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组织: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项目审批部门和!招标人项目审批【部门可以根据情况暂!停项目执行
!
《 第二十《八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不得任?意增加招标》审,。批事项不得非法【干涉或者侵犯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投标资格审查、组!织评标和《确定中标《人等:。事项的自主权不得】违规收费《
》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招标【投,。标活动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收到举—报投诉信函和申【。请核:查信函后必须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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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为举报人和投诉【人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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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包括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人员等在内!的,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信用记—录和信誉评价制度并!应当及时将》有关信用记录—提,。供给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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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反】本办法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省【政府规章有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省政府规《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办法规定
!
》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擅,自邀请招标的招标无!效,并依法予以处理【;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
?
第《三十三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公示中标结—果而不公示的—或者招标人不—在指:。定,场所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中标结果的由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
第三—十四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投标人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方式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导致政府投—资项:目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3》年至5年《内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在公开媒体》上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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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擅自!增加:审批事项、收—费项目和非法干涉或!者侵犯招标人自主】权的;对于举报或】者投诉不及时处理或!者不为?举报:人保密的由有关【部门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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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干涉或?者侵犯招标人自主权!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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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4年2?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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