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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市【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健康有序进行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 《 , 第三!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招标投标活动【实行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限?。制 : ?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 》 第五?条 市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招标—投标的综合》性政:策,协调:处理:有,关部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争议》。和矛:盾 —   —县(:市)、区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工作 —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  ?  (一【),。。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以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 ?   (【二)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本?。市技术创新》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由市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 :   ? (《三)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由市对》外,贸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 (四)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由市财政!部门负责; 】。    】(五)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由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六!)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中】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 (七)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工》程经营项《目投资者或》。经营权选择》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    (八!)内贸、水利、【交通、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分别由市贸易、】水利、交通》、信:息产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 :。 (九)列入【本市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由市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 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参照前款的规!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行?政监督管《理 —。 , , , 第七条《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且?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   《 (一)施】工总承包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    —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 !    【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 ? 【第八条 下》列项目应当采用招】标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确定项目接受人】。;实行招标方式【的纳入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 】    】 (一)《。政府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者的选择《;  【  (—二)政府投》资或者政府融资项目!。的代建者和经营者】的选择; 】   ? (三—),道,路、供水、电力【、通讯等由国家垄断!。或者控制的设施【或者产品经》营权的选择; !    》 (四)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的:采购; 》。 : ,   (【五):国家资助的科研【课题项目; 】    — (六《)其他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 【第九条 市》。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市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和】调整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 第十》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投标的程序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和】规章未作规》定的由市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 第十一条 !招标项目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可以邀请招【标 : ,。    【 (一)因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有其他特殊要求以!及受自然资源及环境!限制只有少数—几,。家具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    【。 (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 (》三)涉?及专利权保护的【。; 》。    (】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过高:的,    ! 公开招》标,的项目按规定—实行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同时向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 】。第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政府投资】和政府融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等编制招标!文件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   《 招标人》对于售出的招标【文件只能收取工本费! 【 第十四条— 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人,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发布外还!应当在招标投标有形!市场统一《发布 ? 【 ,。第十五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特点和《要求认为确需—。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当!编制资格预》审的条件和方法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    药】品采购等《项目的?招标:人拟限制投标人【数量的应当在招标公!告中载明《预审后投标》。人的数量《并根据资《。格预审的《条件:。。和方法择优选择【投标人;在相等的条!件下招标人应当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选择投标—。人限制后的》投标人数量不得少】于,15个 】   招标】公告中没有载明预】审后:投标人数量》和预审办法的招【标人不得限制达到】资格预?审标准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 , :  :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 《 第十六》条 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或者依法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并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并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 :。 : 第十七条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 ?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 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培育和规范本市的!招标投标代理市【场,引导招标投标代【。理机构建《。立行业自《律性组织 》 , 第十!八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 ,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   ? 评《标专家应当由招标】人从: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 ?    《 : 市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评标?专家名?册, 】 第十九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人在向?拟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及《时将中标结果—同时在招《标投标有形市场【及,其他指定媒体—上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一般不《少于3日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益【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或者申请核查 】   》 , 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一)招标范围;【 》   —(二)?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    】 ,(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    《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 】。 :    》 (五)—中标结果 】 第二十】。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及《时,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 :  :  :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 《 第二十一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 【 《 第二十二】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性、非关【键性:部分: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并,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   !。 ? 中标人和接受分】包的:。单位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接受分包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并应—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接受—分包的单《位不得再次分包 】 ?   ? 《招标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中标《。人,将中标项目》的某一部分分包给他!。人, ? 第二十!三条 市和县(【市,)、区可以依—法设立招《标投标服务机—构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的场!所和:信息:网络等方《面的服务 】 ,   《 招标投》标服务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及招标【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 招标投标服务机!。构应当?规,范服务内容完善服务!设施并应当在其附设!的招:标投:。标有形?市场无偿为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中标结—果 ! 第二十四条 设立!市本:级招标投标有形【市,场集中办理市本级】和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市科技园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下】列招标投标事—项    ! (一)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市!政,、,园林、?水利、交通》、电力等工程)【和重点工程项目的】设计:、勘察、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 【    (!二,。),进口机?电设备采购; 【   — (三)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的采购;!  —  ? (?四,。),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 ,。 (五—)政府采购; 】    !(六)其他涉及社会!公共权益《和,服务的招标》投标事项 ! ? 第二十五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制止不正》当竞争 —。 : ?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招标《、开标、《。评标和定标的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并,应,当将招标方案—、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预审情》况、:投标:文件、?评标报?告、合同《文本:、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存档 《 ? ? 第?二,十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组织《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   《 ,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项目—审批:部门和?招标人项目审批【部门可以根据情【。况暂停项目执行 】 】第,二十八?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不得任意增加招标审!批事项?不得非法干》。涉或者侵犯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投标资格审查【、组织评标和确定】中标人等事项的自主!。权不得违规收费 ! : 《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招标—投标活动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收到举报投【。诉信函和申》请核查信函》。后必须?。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答》复 —   ?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为举!报人:和投诉人保》密 《 第【三十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包括《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人员等在内的【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信用记《录,和信誉评价制—。度,并应当及时将—有关信用记录提供】给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库管理》 , 【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反本办法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省政府规章有!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省政府规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办法规定】 》 :。。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擅自邀请】。招标的?。招标无效并依法予】以处理;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 第—三十三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公示中标结果而不!公示的或者》招标:人不在指定场—所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中标》结果:的由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 ?。第三十四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投?标人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方式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导致政府投资!项,目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3年至5年内!。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在公:开媒体上曝光 】 — ,第三十五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擅自增加】审批事项、》收费项目和非法干】涉或者?侵犯招标人自主【权的;对于举报或者!投诉不?及时处理《。或者不为举报人保密!的由有关《部,门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 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干涉或者侵》犯招标?人自主权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 【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4—年2月?10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