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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市关?于试行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的】通知 —甬规字〔2007】〕32号 】各,。规划分局《、设:。计,、建设?单位    ! ,为规范我市建设项】目的:日照分析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特制订《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并于2《0,0,。7年5月1日—起,试行 在宁波市城!。乡规划区内报—批的建设项目应【按,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的要求】编制日照分析—报告并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依据之?一,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试行!。 ,。 附件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试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试行) 《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市建设项目—的日:照,分析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146号—令)、?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 : 第二—条 日照分析是指利!用计:算,机分析软件根—据国家?标准对有日照—要求的拟建、在【建、或已建的建筑】、组团?绿地、托儿所和幼儿!园,活动场地模拟其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大寒日或冬至!日)的?日照情况分析计【算其:相关的量化指标【 《 ,   根据日—照分析结果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管理部门审核【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依【据之:一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宁波市城!市规划区《内,报,批的:建设项目 】。    对》存在日照遮挡影【响的建设项目均需】进行日照分析具【体日照遮挡情况主要!分,为以:下五种 【。   ? (一)拟建高层建!筑对附近已》。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二)拟建高层建!筑对:附近在建《或已通过审批待【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三)拟!建高层建筑对同一方!案中拟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四)?周围已?建的高层《建筑对拟《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五)周围在【建或已通过审批待】建的高层建》筑对拟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对新建低层!、多层建筑与周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日!照间距按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规定的建】筑间:距要求?控制特殊情况也可】进行日照《分,析确保满《足日照标准时数 !。 第四】条 因?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致使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对调整《后,的方案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 》 第:五条 各类建筑、绿!地、活动场地—的日:。照应符合以下要求 !    — (一)《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     !1.住宅建筑的居住!。空间大?寒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居住空间是】指卧室、起居—室(:厅)(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 , 2.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5.1【.1条规定) !  : ,。  3.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标准降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    4.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    (二)【。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05)第【4.:1.3?条,规定)    】 (三?)老年人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2003)!第3.2.6规定】) :  : ,  (四《。),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应能获得【冬至日日照》不少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 》     (五)】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的要求(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89-8《7)第3.1.8条!。。。规定)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中小学教学楼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第2》.3.?。6条规定)  】   ?(,六)医院《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   !  (?七)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疗养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 — ,   (《八)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内】的组团绿地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7.0—.4:.1条规定)  !   满足上述日】照,要,求即视为日照符合】国家标准 第!六条 日照分析应】执行以下程序  !   (《。一)收集资》料日照分析前应【先收集资《料,了,解拟建项目周边现】状、规?划情况确定日照分析!。的主体建筑范围【和,客体建筑范围  !   (二)实地】踏勘必须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实地踏】勘确认资《料的:现势性?和完整?性如发现现有—资料与实地》情况存在不符或者】现,有资:料不完整影响日【照分:析结:果的必须《进行实地测量  !   (三)日照分!析日照分析时—应对拟?建高:层建筑及周围—建筑(含设》计,方案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尚【。未建设?或正在?建设的)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进行叠】。加分析(包括拟建项!目周围高层建筑对拟!建建筑的《日照:遮挡影?响)如果拟建建【设项目周围》存在客体建筑—(含设计方案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尚未建设或【正在建设的》)则:应先分析《客体建筑的现状日】照状况再分析—拟建高层建筑建后的!日照状况并对比分析!建,前,建后的日照情况【同时应充分考—虑拟:建,高层建筑建造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高】度误差 《  :。   ?(四)检查必须对】分析结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     (五【)编:制报告根据》日,。照分析结果编制【日照分析《。报告报告中必须包】括拟建项目》设计图?纸、说?明,及其他原始资—料的来源《说明如有实测—。资料则应附在—报告:中 ? 第七条 —日照:分析的软《件及参数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一《)软件要求宜—采,用建设?。部评估认可的天【正日照6.》5及其以上版本的】正版软件 —   ? (二)地理位置宁!。。波市:区,东经1?21:°32′北》纬,。29°?54′     !(三:)有效时间》带大寒日为》上午8时至下午1】6时冬至《日为上午9时—至下午15》时     【。(四)时间统计方】式对连续日照时【间,超过15分钟的时间!段进行累《加     【(五:)时:间间隔(计算—精度)不超过—5分钟    】 (六)多点分【析的:采,样点间距不超—过1:。米 》第八条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一)采用主》体建筑在有效时【间带:的日:照阴影覆盖区域作为!客体建?筑的范围    ! (二?。)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已建!、方案?已经规划部门—审定的拟建或—。在建:的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为客体《建,筑 第九条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一)《以,已经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调查了解周围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在此范?围内确定日照—分析主体建》筑    】 (二)在上述范围!。内采用?本办法?第八条提出的规【则排除对客体建筑】不形:成遮:挡的建筑明确主【体建筑的具体对【象     【(三)在上述范【围内方?案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拟建或在建—的建筑也必须纳入】主体建筑一并分析】     —(四)除《高度:大于等于《4米的围墙作为【。日照分析主体外其】他围墙一般》不作为日照》分析的主体》 , ,    (五)【参与投影的建、构筑!物均应?。纳入分?析镂空透光的—栏杆:等构筑物可忽—略不:计 ? :第十条? 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的窗户的有效日【照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 《    板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塔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东西向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度内(不含】。45度?)〕    【 ,在特殊?情况:下难以确定》建筑:朝,向时以每套住宅获】得日照的《方向作为主要朝向 ! 第十一条 对!住宅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应采用“】满窗分析”》的方法因客观条件】无法进行“满窗【分析”的可采用【“线上日照”与“多!。点分析”的方法;】对组团?绿地以及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场地!等则采用“阴影【。分析”的方》法 》第十二条 满窗日】照分析?中窗户的计算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满窗》日照:的计算以经确认的】日,照计算基准面—左右两个《。端为计算《点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等于2.【4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4米的按》2.4米计算—以窗户(或阳—。。台,)的中点两侧—各延伸1.2米【为计算范《围(如?图1)?    【 (二)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  —   1《.一般窗户》以窗台?外墙面为计》算基准面; —     》2.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2) 《    》 3.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窗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窗台》外墙面为计算基准】面,对阳台顶板》所产生的遮挡影响】忽略不?。计;(如图3) 】   》。  4?.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栏杆面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4?。。)   》  5.《。设计封窗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面为计算】基,准面(如图5)【     6!.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窗的凸《阳台被住户自行封】闭的计算基准—面仍为?原窗户的窗》台外墙面 》 ,     7.形!式复:杂的窗?或阳:台当:按上述要求较难【确定计算基准面【时取窗户或阳台日】照较好的基准—面为计算基准面 !     (【三)窗台的》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均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第十三条! 线上日照》中的“线”主—要参照外墙轮廓线】如遇到转角》窗户、凸《窗、阳台等其—轮廓线参照》上述的异形窗与各类!阳台的计算基准面 !     【线上:日照的?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均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 第:十四条 在》。制订规划设》计条件时为了体现】相,。邻地块之《间日照资源分配的】合理性拟建建筑周】边为尚未进入实【施阶段的规划地块时!。亦应进行模》拟叠加分析   !  (一)》。拟建建筑的北—侧为规划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用》地时应进行日照【分析在地界以北规】定的距离线上(【。建筑控?制线或者其》他控制?线)应满足相应【日照标准(如图【6) 【   ?。  (二)拟建建】筑为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其【。南侧为规划高—层地块?时应进行模拟—日照:分析地界以南—。规,定,。距离:(以高?层建筑控制线为【准)布置板式高层】建筑(?高度以详细规划为准!)对拟建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并满足日照!要求(如《图7) 【。 ,  : (三)拟建建筑】为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其东》、西两侧为规—。划高层?地块时应对规划地】块做模拟方案进行综!合叠加日照分析模】拟方案建筑布置【按退地界一定距离(!以高层建筑控制【线为准)高度以详】细规划高度为—依据高层建筑的【南北间距以及—东西间距应满足日照!。和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如?图8) 第】十五条 日照分【析所必需的资料有 !    — (一)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15—0,0电子地《形图 ?  《   ?。(二)本基地—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园林景观!总平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光盘—(附有?建筑坐标《、建:筑外轮廓尺寸—和,。。。标高:、±:0.0?0处:绝对标高等) 【     【(三)本《基地外已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平立剖面—图(:附有详细的》窗位尺寸)》 ?   ?  (?四)本基地外—。已确定的主体—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   —。  (五)根—据本:文规定已确》定纳入主客体—建,筑范围的在》建,或拟建?的,建筑:。资料 】 第十六条 为】保证日照分析—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建设》单位提?供日:照分:析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   (一)本基地!。。拟建建筑《设计:图纸必须由建设单】位提供任何》的,调整必须《出具设计院》正式的技术联—。系单:(原件)同时必须保!证与报审资料一致;! 《    (二—)已审批《的建:筑项:目,其图:纸采用审批后在【规划:部门档案室或者相关!。档案部门备案—存档的?建筑施工图纸; 】    — (三)已建建筑其!。图纸原则可以—采,用审批后在》规划部门档》。案,室或者相关档案部】门备案存《档的建筑施》工,图纸但如果》施工:图,纸与现状存》在差异或者》已经无法获》取设计图《纸的老建筑等则必】须由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实地测绘;】    【 (四)本基地外】拟建或正在建—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区规:划管理?部门收集; 【     —(五)地形图—资料必须《。从相关测《绘主管?部门获?取 《 》第十七条 日照【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    》 ,(一)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  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 2:.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等); 【     3】.根据本基地—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 【     4.【。参与叠加分》析,的本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高度、位置》等); 【    5》.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  6.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 7.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   ?。  (二)日照分析!结论   】  对受日》照影响的现状客体建!。筑,计算出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每幢客体建筑的【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建筑幢】号和位置《 :     (三】)附图   !  1.主》客体建筑范围图【(日照分析示—意,图):; 《     2.日照!分析计算《图; —    3.—。建筑设计图 】 ,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全》部的责?任   【  日照分析单位应!对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日照分析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十九条 》本,规则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 ?。 第二—十条 术语 【 :   —  (一)阴—影,分析根据单体—建筑或组合多栋【建筑物的《。日照分析模型自【动计算并《绘制日照《投影轮?廓图通过本分析方】。法可直观的观察建筑!物的阴影《轮廓对其它建筑的】遮挡情况《     (!二):多点分析一般是分析!某一平面区域内的】日照按给《。定的网格间》距(采样点间—距)将实际计—算结果(日照—时数)直观地标【注在该区域》内 《     (三)线!上日照一般是沿建筑!物轮廓线或任意定】义高度?。的线等距离布点进行!日照时间计算并将实!。。际计算结果(日照时!数):直观的标注在线上 !     (】。四)线上日照中的】“线”指在对应【受,影面高度上的外【墙轮廓?线     !(五)满窗分析一】。般是根据《有关规定对窗户【的整个?窗台:面进行日照》分析计算并》将计算结果绘成表格! ,     【(六)?采样:。点间距指多》点分析与《。线上日照分析结【果中日照时数显示】的疏密程度》     】(七)?时间间隔(计算精】度):指日照的连续计【算时间间隔计算误差!将保持在该》时间之内  !   (八)—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   》  (九)》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 ! ,    (十)计】算基准面指在日【照分析时所要分析】的日照竖向》面 《     【(十一?)计算高度(受影面!高度)指日照分析】中,计算的水平》面高:度,。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受影面【高度为距离》室内地坪0.9m】。高度的位置 — 宁波市规划局 !。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