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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关于试行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的通知
甬规!字〔2?007〕3》2号
各规划!分局:、,设计、建设单—位
】 为规范我市建设】项目的日照分—析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特制订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并于20—07年5月1日起】。试行
在宁波市城!乡规划区《内报批的建设—项目应?按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的要求编制日照【分析报?。。告并:。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依据之!一,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试【行
附件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试—行)
《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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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市建设项》目,的日:照分析?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146号令)、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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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日》照分析是《指利用?计算机分《析软件根据国家标】准对有日《照,要求的拟建、在【建、或已建的建筑】、组团绿地、托【儿所和幼儿园活【动场地模拟其—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大寒日或冬至日【)的日?照情况分《析计算其相关的量】化指标
— 根据日】照分析结果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管理部门】审核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依据之一
】。。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宁】波,市城市规划区内报】批的建设项》目
》 对存在日】照遮挡影响的建【设项目均需进—行日照分析具体日】照遮挡?情况主要分为以【下五种
! (一)拟建【高,层建:筑对:附近:已,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 (二)拟建高【。层建筑对附近在【建或已通过》审批待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 (三—)拟建高层建筑对同!一方案中拟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四,)周围已建的高层建!筑对拟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五)【周围在建《或已通过审批—。待建的高层建—筑对拟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对新建低层、多【层建筑?。与,周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日照间距按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规定的建筑—间距要求《控制特?殊情况也可进行日照!分析确保满足—日照标准时》数
!第四条 因》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致使: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对调整】后的方案《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
第五—条 各类建筑—。、绿地、活动—场地的日《照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一)—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
》 》 1.住宅》建筑:的居住空间》大寒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居住空间是指【卧室、起居室—(厅)(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2.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5.【。1.1条规定)【
《 : 3?.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标准降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 4.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二)?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05)【第4.1《。.3:条规定)
! ,(三)老年人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2003—)第3.2》.6规定)
—
: (四)—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应能?获得:冬至:日日照不少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
! :。(五:)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的要—。求,(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89【-87)第》3.1.8条规定)!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中小!学,教学楼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第2.3.6条规】。定):
》 ,。(六:)医院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
【。(七:)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疗养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
《 (八)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内的组团绿地【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7.0.4—.1条规定》。)
【满足上述日照要求】即,。视为日照符合国【家标准
第六!条 日照分》析应执行以下—程序
【 (一?)收:集资料?日照分?析,前应先?收,集资料了解拟建【项目周边现状、规划!。情,况确定日照分—析的主体建筑范围和!客体建筑范围
【
(—二,)实地踏勘必—须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实地踏勘《。确认资料的现—势性和完整》。性如发现现有资料】与实地情况存在不】符或者现有资料不完!。整影响日照分析【结果的必须》进行:实地测量
【 (三)—日照:分析日照分析时应对!拟建:高层建筑及周围建】筑(含设计》方案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尚未建设或【正在建设的》)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进行叠加分析】(,包括拟建项》目周围高层建筑对拟!建,建筑的日照遮挡【影响)如《果拟建建设项目周】围存:在客体?建筑(含设》计方案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尚未建设或》正,在建设的)则应【先,分析客体建》筑的现状日照状况再!分析拟建高层建筑】建后:的日照状《况并对比分析建【前建后的日照情况同!时应充分考虑拟建】高层建筑建造—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高》度误:差
? ,。 (四)—。检查必须对分析【结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五)编制报告根据日!照分析?结果编制日照分析报!告报告?中必须包《括拟建项目》设计:图,。纸、说明《及其他原始》资料的来源说明如有!实测资料《则应附在报告—中
》第七条 日照—分析的软件及参数】。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一)软件【要求宜采用建—设,部评估认可的天正】日照6.5及—其以上版本的—正版软件
— (二)地】理位:置宁波市区东经12!1°32′北纬2】9°54′》
? (《三):有效时间《带大:寒日为上《午8时至下午1【6时冬至日为上【午,9时至下午1—5时
(!四)时间统》。计方式对连续—。日照:时间超过15—分钟的时间段—进行累加
》
? (五)时间间隔!(计算精度)不超】过5分钟
— (六)多点!。分析的?采样点?间距不超过1米【
第八条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一)—采用主体建筑在【有效时间带的日照】阴影:覆盖:区域作?为,客体建筑的范围【
—(二)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已建—、方案?已经:规划部门审》定的拟?建或在建的》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为《客体建筑
】第九条?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一)以已经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调查了解】周围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在《此,范围内确定日照分析!主体建筑
】 (二—。)在上述范围—内采用本办》法第八条提》出的:规则排?除对客体建》筑不形?成,遮挡的建筑》明确主体建筑的具体!对象
【 (三)《在,上述范围内》。方案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拟【建或在?建的建筑也必须纳】入主体建筑一并【分析
?
《 (四?)除高度大于等【于4米的围》墙作为日照分析主】体外其他围墙一【般不作为日照分析】的,主,体
:
(—五)参与投影—的建、构筑》物均应纳入分析镂空!透光的栏杆等构筑物!可忽:略,不计
第十条! 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的】窗户:。的有效日照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
—板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塔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东西向《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度内(不—。含45度)〕
【
》在特殊情况》下,难以确定建》筑朝向时以每—套住宅?获得日照《。的方向作《为,主要朝?向,
第十一【条, 对:住宅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应采用“满窗分【析”的方法因—客观条件无》法进行“满窗分【析”的可采用“线】上日照”与“—多点分析”的方【法;对组《团绿地以《及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场地等则采用“阴影!分析”的方法
】
第?十二条 满》窗日照分析中窗户的!计,算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满窗日照的—计算以经确认的日】照计:。算基准面左右两【个端为计算点—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等于2.4》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4米的【按2.4米计算以窗!户(或?阳,台,)的中点两侧各延伸!1.2米为计算范围!(如图1)
【
》 (二?。)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
1!.一般?窗户以窗台外—墙面为?。计算基?准面;
!2.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2》)
!3.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窗》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窗台外墙面为计算!基准面?对阳台顶板所产生的!遮挡影响忽略—。不计;(如》图3)?
— , 4.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栏》杆面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4《)
? 5.—设计封窗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面为计!算基:。。准面(如图5)
】
《 6.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窗的凸《。阳台:被住户自《行封闭的计算基准面!仍为:原窗户的窗台外【墙面
】 7.形式复杂】的窗:或阳台当按》上述要求较》难确定计算》基准面时取窗户或】阳台日照《较好的?基准面为计算—基准面
《
— (三)窗台的【。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均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第十三条 线】上日照中的“—线”主要参照—外墙轮廓线如遇到转!角窗户、凸窗、【阳,台等其轮廓线参照】上述的异形窗与【。各类阳台的计算基】准,面
】 线:上日照的《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均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第十四【条 在?制订规?划设计条件时为了】体,现相邻地块》之间日照资源分配】的合理性拟建建【筑周边为尚》未进入实施》阶段的规划》地块时亦应》进行模拟叠加分析
!
, , : (一)拟建建筑】的北侧?为规划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用地时应》进行日照分》析在地界以北—规定的?距离线?上(建筑控制—。。线或者其他控制线】)应满足相应日照】标准(如图6)
!
—。 (二)拟建建筑!为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其南侧为!规划高层地块时应进!行模:拟日照分析地界以】南规:定距:离(以高层建—筑控:制线为准)布—置板式高层》建筑:(高度?以详细规划为准)对!拟建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并满足日照要【求(如图7)
【
(三!)拟建?建,筑为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其—东、西两《侧为规划高层地块】时应对规划地块做】模拟方案进行综合】叠加日照分析模【拟方案建筑布—置按退地界一—定距离(以》高层建筑控制线为】准)高度以详细规】划高:度为依据高层建筑】的南北间距以及【东西间距应满足日】照和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如图8!)
?
第十五条— 日照分析所必需】的资料有《
【 ,(一)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15—00电子地形—图
【 (二《)本基地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园林景?。观总平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光盘(附有建筑【坐标、建筑外轮廓】尺寸和标高、—±0.00处绝对标!高等)
《
:。 : ?(三)本基地—外,已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平立剖面图(附有】详细的?窗位尺寸)
【。 《。 (四)》本基地外已确定【的主体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
? :。 : (五)根据—本文规定已确—定纳入主客体建筑范!围的在建或拟—建的建筑资料
】 ,
《 第:十六条 为保证日照!分析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建设单位】提供日照分析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 》 (一)本基地【拟建建筑设》计图纸必须》由建设单位提供【任,何的调整必须出具设!计院正式的技术联系!单(原件)同时必须!保证与报审资料一】致;
《 ? (二》)已审批《的建筑项《。目其图纸《采用审批后在规【。划部门?档案室或《者相关档案》部门备?案存档的建筑施工】图纸;
— (三)】已建建筑其图纸原】。则可以采用审批后】在规划部门档—案室或者相关档案部!门备案存档的—建筑施工图》纸但:如果施工图纸—与现状存在差异【或者已经无法获取】设计:图纸的老建筑—等,。则必须?由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实地测绘;】
》 ?(四)?本基地外拟建或【正在建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区规划管】理部门收《集;
》 (五)地!形图资料《必须从相关测绘【主管部门获取
!
第十七条! 日照?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 ? 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 :2,.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等);
】 3.【。根据本基地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
! —4.参与叠》加分析的本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高度、位置!等);
! , 5.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
? 6》.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
, 7.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 , (二?。)日照分析结论
】
?。。 对受日照】影响的现状》客体建筑《计算出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每幢客体建筑的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建【筑幢号和位置
】 : (》三)附?图
【 1.主客体【建筑范?围图(日照》分析示?意图);
】 ,。 2.》日照分析计算图;】
? 3.【建筑设计图
!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全部的】责任
】 ,。 日照分析单位应】对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日【。照分析?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
?第十九条 本规则】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
第二十条 术!语
【 , (一)阴!影分析根据》单体建筑《或组合?多栋建筑物的日照分!析模型自动计算并】绘制日照投影轮廓图!通过:。。本,分析方法可直观的】观察建筑物的阴【影轮廓?对其它建筑》的遮挡?情况
?
》 :。(二)多点》分析一般是分析某】一平面区域内—的日照按给定的【网,格间:。距(采样点间距【)将实?。际计算结果(—日照时数)直—观地标?注,在,该区域内
》。
?。 《(三)线《上日照一般是沿建】筑物轮廓线或任意定!义,高,。度的线等距离布点】进行日照时间计算并!将实际计算结果【(日照时数》)直观?的,标注在线上
【 (【四)线上日照—。中的“线”指在对应!受影面高度上—的,外墙轮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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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满窗分析一般是根据!有关规定对窗户的整!个窗台面《进行日照分》析计算并将》计算结果绘成—表格:。
? (六)采!样点间距《指多点分析与线【上日照分析结—果中日照时数显【示的疏密程度
! 》(七)时间间—隔,(计算精《度,。)指日照的连续计】算时间间隔计—算误差将《保持在该时间之内
!
》 (八《),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九)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
— (十)计算基准!。面指在日照分析时】。所要分?。。析的:日照竖向面
【 ,。
? (十一)计!算高度(受影—面高度)指日照分析!中,。计算的水《平面高度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受影面高【。。度为距?离室内地坪0.9】。m高度的位置
】。宁波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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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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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