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市关于试行—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的通知
!
,甬规字?〔2007〕32】号
?
各规划》分局、设计、建设】单位
》 ? 为?规范我市建设项目】的日照分析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特制订》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并于—2007年5月1日!起试行
在宁波】市,城乡规?划区内报批》的建设项目》应按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的:要求编制日照分析】报告并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依【据之一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试行【
,
附件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试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
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市建设项目【的,日照分析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1:46号?令)、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 第二条 日照分析!是指利?用计算?机分析软件根据【。国家标准对有日照】要求的拟建、在建】、或已?建的建筑《、组团绿地、托儿所!和幼儿园活动场地模!拟其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大寒日【或冬至日)的—日照情况分析计【算其相关的量化指】标
— 根据》日照分?析结果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管理部门审核】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依据之一
!
—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宁波市城【市规划区内报批的】建,。设项:目,
— 对存在》日照遮?挡影响的《建设项目均》需进行日照》分析具体日照遮挡】情况主要分为以下五!种
:
》 (一《)拟建高层建筑【对附近已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二)拟建高层建【筑对附近《在建或已通过审批】待,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 (三)拟建高层!建,筑对同一《方案中?拟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 (?四)周?。围已建的高层建筑对!拟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 (?五):周围在建《或已通过审批待【建的高层建筑对拟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对新建?低层、多层建筑与】周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日照间距按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规定的建】筑间距要求控制【特殊:情况也可进行—日照分析确保满足日!照,标,准时数
》。
第【四,条 因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致使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对调整后的—。方案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
《 :第五条 各类建筑、!绿地、?活动场地的日照【应符合以《下要求
》 : (一)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
! 1.住宅建筑】。的居住空间大寒【。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居住:空间是指卧室—、起居室《(厅)(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2,.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5.1.1条【规定)
【。 : 3.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标准降!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 4.?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
(二)】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05)第4.1.】3条:规定)?。
《 (三)老—年人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2003)第【3.2.6规—定)
《 : (四)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应:能获得冬至日日照不!少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
?
: : (五)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的要:求(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8,。9-87)第3.1!。。.8条规定)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中小》学教学?楼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第2.3.6条】规定)?
: (六)医】院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
【 (七—)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疗养》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
? ? (八?),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内?的组团绿地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7.0》.4.1条规—定)
》 满足上述【日照要求《即视为日照符合国家!标准:
第六条 日!。照分析应执行以【。下程序
】 (一)收集—资料日照分》析前应?先收集资《。料,了解拟?建,项目周边《现状、规划情况确定!日照:分析的主体》建筑范围和客体建筑!。范围
》 (《二)实地踏》勘必须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实地踏勘确认资】料,的现势?性和完整性如发现】现有资料与实—地情况存在》不符或者现有资料】不完整影响日照分析!结,。果的必须进行实地】测量
?
? (三)日照分析!日照:。分,析时应对拟建高层建!筑及周?围建筑(含》设计方案《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尚未建设或正—在建设的《)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进行叠加分析(包括!拟建项目周围高【层建筑?对拟建建《筑的日照遮挡影响】)如果拟《建建设项目》。周,围存在客体建筑【(含:设计方案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尚未建设或正在建设!的):则应:先分:析,客体建筑的》现状日照状况—再分析拟建高层建】筑建后的日照—状况并对比分析【建前建后的日照情况!同时应?充分考虑《拟,建高层建筑建造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高度误差!
《 (四)检查必须!对,分析:结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
: (《五)编制报告根【据日:照分析结果编制【日照分析《报告报告中必须包】括拟建?项目:设计图纸《、说:明,及其他原始资料【的来源说明》如有实测资料则应】。附在报告中》
?。
第七条《。 日照?分析:的软件及参数应【符合以下要求
】 : (?一):软件要求宜》采用建设《部评估?认可:的天正日照6.【5及其以上》版本的正版软件
】
, (二)地理!位置宁波市区—东经121°32】′北:纬,29°54′
! , (三)有效【时间带大寒》。日为:上午8时至下午1】。6,时冬至日为上—午9:时至下午15时
! , (四)—时间统计方式对连】续日:照时间超过15分钟!的时间?段进行累加》
,
》(五)时间间隔(】计算精度)不超过】5,。分钟
《 : (六)多—点分析的采样点【。间距不超过1米
!
第八《条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 ,(一)采《用主体建筑在有【。效时:间带的日照阴—影覆盖区域作为客】。体建筑的范围
! (二)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已建、方案》已,经规划?部门审定的拟—建或在建的》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为客体建筑
!
,
第?九,条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一—)以已经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调】查了解周《围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在此?范围内?。。确定日照分析主体】建筑
】 (?二)在上述范—围内采用本办法第】八,条提出的规则—排,除对客体建筑不【形成遮挡的建筑【明确主体建筑的具体!对象
】(三)在上述范围】内方案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拟建或在建】的建筑?。也必须?纳,入主体建筑一并【分析
?
《 (:四,)除高度大于等于】4米的围墙作为日】照分析?主,体外其他围墙一【般不作?为日照分析的—主体
— (五)参与【投影的建、构—筑物均应纳》入分析镂空》透光的栏杆等构筑物!可,忽略不计
—
第?十,条 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的窗】户,的,有效日照《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
—。
板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塔】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东西向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度内(!不含45度)—〕
在】特殊情况下难—以确定建筑朝向时】以每套住宅获—得日照?的方向作为主要朝向!
第十—一条 ?对住宅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应采—用“满窗分析—”的:方法因客观条件无法!。进行“满窗分—析”的可采用—“线上?日照”与“多点分析!”的方法;对组团绿!地以:及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场地等则采》用“:阴影:分析”的方》法
:
第十》。二条 满窗日照【分析:中窗户的计算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满窗日?照,的计算以经》确,认,的,日照计算基准面左右!两个端为计算—点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等》于2:.4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4米【的按2?.4:米计算以《窗户(或阳台—)的中?点两侧各延伸1.2!米,为计算范围》(如图?1)
】 (二)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
】 , 1.一般窗户!以,窗台外?墙面为计算》基准面;
【 2.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2)
—
? ? 3.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窗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窗台外墙面】为计:算基准面对》阳,台顶板?所产生的《遮,挡影响忽略》不计;(《如图3)
— —。4.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栏杆面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4)
》 5.设计】封窗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面?。为计算基准面(如】图5)?
》 6.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窗的凸阳台!被住户自行封—闭的计算《基准面?仍为原窗户的窗台外!墙面
】 7.形式复【杂的窗或阳台当按上!。述要求较难确定计算!基准面时取窗户或】阳台日照较》。。好的基准面为计【算基准面
》
【(三)窗台的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均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第十三条【。 线上日照中的【“线”主要》参照外墙轮廓—线如遇?到,转角窗?。户、凸窗、》阳台等其轮》廓线:参照上述的异形窗与!。各类:阳台的计算》。。基准面
》 线【上日照?的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均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第十四条 在【制订规划设计条【件时为了体》现,相邻地块《之间:日照资源分配的【合理性拟建建—筑周:边为:尚未:。进入实施阶段—的规划地块时亦应进!行模拟叠加分—析
【(一)拟建建筑的北!侧为规划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用地时应进行日【照分析在《地界以北规》定的距离《线上(建筑控—制,。线或者其他控制线)!应满足相《。应,日照标准《(如图6)
—
— (《二)拟?建建筑为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其南侧为规划!高层:地块时?应进行模拟日照分析!地界以?南规定距离(以【高层建筑控制线为准!)布置板式高层建筑!(高度以详细规划】为准)对拟建—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并!满足日照要求(如】图7)
【。 ? (三?)拟:建建筑?为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其东、西两侧!为规划?高层地?块时:应对规划地块—做,模拟方案进行综【合叠加日照分—析模拟方《案,建筑布置按》。退地界?一定距离(》以高层建《筑控制线为准)高】度以详细规》划,高度为依据》高,层建筑的南北间距】以及:东,。西间距应满足日照】和,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如,图8:)
《
第十五《条 日照分析所【必需的资料有—
(!一)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1】500电子》。地形图
《
【(二)?本基地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园:林,景观总平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光盘(附有【建,筑坐:标、建筑《外轮廓尺《寸和标高、±0.】0,0,处,。绝对标?高等)
】 (三)本基】地,外已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平立剖》面图(?附有详细的窗位【尺寸)
》 (【四)本基地外已【确定的?主体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
!(五)根《。据本文?规定已确定纳—入主客体建筑—范围的在《建或拟建的》建筑:。资料
《
第十六!条 为?保证日照分析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建设单位提供日【照分析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 (一)!本,基地拟建建筑设计】图纸必须由建设单】位提供任何的—调整必须《。出具设计院正式【的技术联系》单(:原件)同时必须保证!与报审资料一致;】
【 (二)已审批的】建筑项目其》图,纸采用审批后在规】划部门档案室或者】相关档案部》门备案存档》。的建筑施工图纸【。;,
【 ,(三)已建建筑【其图纸?原则可以采用—审批后在规划部【门档案室《或者相关档案部【门备案存档的建筑】施工图纸但如果【施工图?纸与现?。状存在差异或—者已经?无法获取设计图纸】的老建筑等则—必须由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实地测绘;
!
: ? :(四)本基地外【。拟建或正在建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区规划管理部—门收集;
》
,。 (【五,)地形图资》料必须从相关—测绘主管部门—获,取
【 第十七条 【日,照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 (一《),。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 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 2.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等【);
— 3》.根:据本:基,地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
:
4】.参与叠加分—析的本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高度、位置等)【;
:
? : 5.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
, 6.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 : 7.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 (二)日】照分析结论
—
《 对受日照影】响的现状客》体建筑计算出—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每幢:客体建筑的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建筑】。幢号和?位置
】 (三)附—图
:
1.!主客体建筑》范,围图(?日照分析示意—图);
— , ? 2.日照分析【计算图;
【 3.建筑!设计图
—。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全!部的责任
—。 日照】分析单位应》对,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日照分析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十九条 】本规则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 第二十》条 术语
!
— (一?)阴:影,分析根据单体建筑】或组合多《栋,建筑物?的日照分析模型自动!计算并绘制日照投影!。轮廓图通过》本,分析方法《可直观的观》察建筑物的阴影轮廓!对其它建筑的遮挡情!况
? (二)!多点分析一般—是分析某一平面区】域内的日照按给定】的网格间距(—采样:。点间距)将》实际计算结果(【。日,照时数)直观—地标注在该区域内
!
, : (三—)线上日《照一:般,是沿建筑物轮—廓线或任意》定义高度的》线等距离布点进行】日照时间计算并将实!。。际计算?结果(?日照时数)直观【的,标注在线上
! (四)【线上日照《中的“?。线”指在对应受影面!。高度上的外墙轮廓】线
【。。 (?五)满窗分析一【般,是,根据有?关规定对窗户的整个!窗台面进行日照分析!计算:并将计算《。结果:绘成表格
】 : (六)采样【点间距?指多点分析与线上】日照分析结果中日】照时数显示的疏密】程度
》 (七)】时间间隔(计—算精度)指日照的】连续计算时》间,间隔计算《误,差将保持在》。该时间?之内
》 (—八)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 (九】)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
: (十)!计,算,基准面指《在日照分析》时所:。要分析的日照—竖,向面
《
(!十一)计算高度(】受影面高度)指日】照分析?中计算的水平面【高度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受影面【高度为距离》室内地坪《0,。.,9m高度《的位置
《
宁波市《规划局
《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