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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关于试》行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的通知
!。
甬?规字〔?200?7〕:32号
各】。规,划分局、设计、建】设单位
【 为规范【我市建设项目—的日照分析》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特制订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并于2007年【。5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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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宁波市城》乡规:划,区内:报批的建设项—目应按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的要》。求编制日照分—析报告并《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依据之一【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试行!
附件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试行)
【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市《建设项目《的日照分析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1》46号令)、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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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日照分析是】。指利用?计算机?分析软件根》据国家标准对—有日照要求的拟【建、在建、或—。已建的建筑、组团】绿地、托儿》所和幼儿园活动【场地模拟《其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大寒日或冬至日)的!日照情况分析计【算其相关的量—化指标?
》 : 根:据日照分析结—果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管理部门审核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依?。据之一
【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宁波市《城市规划区内报批】的建设项目
! 对》。存在日照《遮挡影响《的建设?。项目均需进行日照分!析具体日《照遮:挡情况主要》分为:以下:五种
】 (一)拟建【高层建?筑对附近已》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 (二)拟建高】层建筑对附近—在建:。或已通过《审批待?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 (三)拟【建高层?。建筑:对同一方案中拟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四)周围已建的高层!建筑:对,拟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 (五)》周围在建《或已通过《审批待建的高层建筑!对拟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 ?对新建低层、—多层建筑与周—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日照—。间距按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规定的建筑间—距,要求控制特殊—情,。况也可进行日照【分析:确保满足日照标准】时数
》
》第四条 《因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致使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对调—整后的方案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
第五!条,。。 各类建筑、绿地、!活动场地的日—照应符合以》。。下要求?
: : (一)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
】 —1.住宅建》筑的居住《空间大?寒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居住—空间是指《卧室、?起居室(厅》)(: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
2.!。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5.1【.1条规《定)
【 3.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标?准,降,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 :。 :4.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 《(,二)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05)第4.1.】3条规定)
—
(—三)老年人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2003》)第3.2.—6规定)
》
(四)】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应能获得冬至!日日照不《少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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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的要—。求(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89-87【。)第3.1.—8条规定)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中小学教学!楼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第《2.3.《6条:。规定)
【 :(六)医院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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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疗养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
(!八)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内的组团—。绿,地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7《.0.4.1条规】。定)
》 满足上述【日照要求即视为日照!符,合国家标准
【
:。第,。。。。六条 日照分析应】执行以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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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集资料日照》分,析前:应先收集《资料了?解拟建项目周边现】状、规划情况—确定日照分》析,的主体建筑范围和】客体建筑范》围
:
《 (二)实地踏【勘必须?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实地踏勘确认—资料的现《势性和完《整性如发现现—有资料与实地—情况存在不符或者现!有资料不完整影响日!照分:析结果的必须进行】实,地测量
】 ,(,三)日照分析日【照分析时应对拟【建高层?建筑及周围建筑【(含设计方案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尚】未建:设或正?在建设的)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进行《。叠加分析(包括拟】建项目周围高—层建筑对拟建建筑】的日照遮挡影响【)如:果拟建建设项目【周围存在《客体建筑(含设计】方案: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尚?未建设或正在建设】的,)则:应先:分析客体建》筑的现状日照状【况再分析拟建高层】建筑建?后的日照状况并对比!分,析建前建后的日照】情况同时应充分考虑!拟建高层建筑—建造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高度误《差
《 (四)检查】必须对分析结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 ,(五)?编制报告《根,据日照分析结果编】制,日照分析报告报【告中必?须包括拟《建项目设计》图纸、说明及—其他原?始资料的来源说明如!有实测资料则—应附在报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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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日照分析的软!件及:。参,数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软件要求宜采!。用建:设部:。。评估认?可的天?正日:照,6.5?。及其以上版本的正】版软件
】 (二)《地理位置宁波市区】东经121°—32′北纬2—9°54′
—
(—三):有效:时间带?大寒日为上午8时至!下午16时冬至【日为上午《9时至下午15【时
【(四)时间统计方】式,对,连续日照《时间超?过15分钟》的时间段《。进行累加
— (五)时】间间隔(计算—精度)?。不,超过5?分钟:
—(六)多点》。分析:的采样点间距—。不超过1米》
?
第八条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一—)采:用主体建筑》在有效时间》。。带的日照阴影覆盖】区域作为客体建【筑的范?围
? ? (:二)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已建、方案》。已经规划部门审定的!拟,建或在?建,的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为客体建筑【
第九—条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 (?一)以?。。已经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调,查了解周围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在此范围内确定【日照分析主体建筑
!
:
(二)】在上述范围内采【用本办?法第:八条提出《的规则排《除对客体建筑不【形成遮挡的》建筑明确主体建筑的!具体对?象
:
(三)】在上述范《围内方案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拟建或在建的建!筑也必须《纳入:主体建筑一》。并分析
】 (四)《除高度大于等于4米!的围:。墙作为日《照分析主体外—其他围墙一般不作为!日照分析《的主:体
— (五)参》与投影的建、构筑】物均应纳入分析镂空!透光的栏杆等构筑】物可忽略《不计
第【十条 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的【窗户的?。有效日照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
! 板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塔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东西向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度《。内(不含45—度):〕
— 在特殊情况下难】以确定建筑朝—向时以每套住宅获】得,日照的方向作—为主要朝向
【
第?十一:条 对住宅》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应采》用“满窗分析”的】方法因客观条件无法!进行“满窗》分析”的可采用“】线,。上日照”与》“多点分析”的方法!;对组团《。绿地以及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场》。地,等则采用“阴影分】析”的方法
!第,十二条 满窗日照分!析中窗?。户的:计,算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满窗日【。照的计算以经确认的!日照计算《基准面左右两个端为!计,算点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等于2》.,4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4米的按】2,.4米计算以窗【户(或?阳台:),的中点?两,侧各延伸1.—2米为计《。。算范围(如图1【)
《
(—二)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
】。 《。 1.一》般窗户以窗》台外墙面为》计算基准面;
! 2.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2【),
:。
? ?3.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窗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窗】台外墙面为计算基】准面对阳台》顶,板所产生的遮挡影】响忽略不计》。;(如图3》)
【。 ,。 ,4.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栏《杆面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4)?
—5,.设计封窗》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面《为计算基准面(如】图5)?
— 6.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窗!的凸阳台被住户【。自行封闭的》计算基准面仍为原窗!户的窗?台外墙面
【 7.形式!复杂的窗或》阳台当按上述要【求较难确定计—算基准面时取—窗户或阳台日照较好!的基准面《为计算基准》面
】 (三)《窗台的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均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第!十三条 线上日照中!的“线”主要参照外!墙轮:廓线如遇到》转角窗户、凸窗【、,阳台等其轮廓线参】照上述的异形窗与各!类阳台的计》算基准面
—。 《 线上日照—的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均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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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在制订规划设—。计条件?。时为了?体现相邻地》。块之间日照资源分配!的合理性拟》建建筑周边》。为尚未?进入实施《阶段的?规划地块时亦应进】行模拟叠加》分析
】(一)拟建建—筑的北侧《为规划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用地时?应进行日照分析【在地:界,以北规定《的距离线上》(建筑控制线或者】其他:控制线)应满足【相应日照标准(如图!6)
—
(二】)拟建?建筑为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其南【侧为规划高层地【块时应进行模拟【日照分析地》界以南规定距离(以!高层建筑控》。制线为准)布置板式!。高,层建筑(高度以【详细规划《为准)?对拟:。建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并满足?日照要求(如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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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拟,建建筑为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其东!。、西:两侧为规划高层【地块时应对规划【地块做模拟方—案进行?综合叠加日》照,分析模拟《。方案建筑布置按【。退,地界一定《距离:(以高层《建筑控制《线为准)高度—。以详细?。规,划高度为依据—高,层建筑的南北间距】以及东西间距—应满足日照和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如图8)—
第》十五条 日照—分析所必需的资料】有
— (一)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1500电子地形】图
:
: (二)本!基,地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园林景观《。。总平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光盘(附有建筑坐】标、建筑外轮廓尺】寸和标高、±—0.00处》绝对标高等)
!。 》(三)本基地外已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平立【剖面图(附》有,详,细的窗位尺》寸)
《。 , : : (:四,)本基地外已确【定的:主体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
《 《(五)根据本文【规定已确定纳入【主客体建筑范围的】在建或拟建》的建筑?资料
【
, 第十六条— 为保证日照—分析: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建设单位提供日!照,分析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 》(一)本基地拟建建!。筑设计图纸必须由建!设单位提供任—何的调?整必须出具设计院】正式的?技,术联系单(》原,件)同时必须—保证与报审资料一致!;
—。 (《二)已审批》。的建筑项目其—图纸采用审》批后在规划部门【档案室或者相关档】案部门?备案存?档的建筑《。施工图纸;
】 (三)已!建建筑其图纸原则】可以采用审批后【。在规划部门档案室】或者相关档案部【门备:案存档的建筑施工】图纸但如果》施工图纸《与现状存在差异【或,者已经无法》获取设计图纸的【。老建筑等则必—须由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实:地测绘;
【 : (四)本基】地外拟建《或,正在建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区规划!管理部门收集;【
》 (五)—地形图资料》必须从相关》测绘主管部》门获取
! 第十七》条 日?照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 (一—)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 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 2.【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等);
—。 ? 3.根据本基!地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
《 ? 4.参与叠加分!析,的,本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高度、位【置等);
— : 5.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 6.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 ? :7.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 (》二)日照分》析结论
— ? 对受日照—影响的现状客—体建:筑计算出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每幢客【体建:筑的: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建筑幢号【和位置
【 (三)附图!
》 , 1.《主客:体建筑范围图(日照!。分析示意图);
】
— 2.日照》分析计算图;
! ? 3.《建筑设计图》
》
: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全部的责任
】。 日照分析!单位应对《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日—照分析?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 第十九《条, 本规则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
【第二十条 术语【
【 : (一)阴影分!析根据?单体建筑或组—合多栋?建筑物的日照分析模!型,自动计算《并绘制?日,照投影轮廓图—通过:本分析方法可—。直观的观《察,。建筑物的阴影—轮廓:对其它?建筑的遮挡》情况:。
《 ? (二)《多点分析一般是分】析,某一平面《区域内的《日照按给《定的网格间》距(采样《点,间距)?。将实际计算结果【(日照时数》)直观地标注在该区!域内
?
《 (三)线上日!照,一般是?沿建筑物轮廓线【或任:意定义高度的线【等,距离:布点进行日照时间】计算并将实际计【算结:果(日照《时数)?直,观的标注在线上
! (四)!线上日照中的“线】”指在?对应受影面高度上的!。外墙轮廓线
! (五)满窗!分析一般是根据有关!规定对窗户的整【。个窗台面进行日【照分析计算》并将计算结果—绘成表格《
? 《 (六)采样—点间距指多点分析】与线上日照分析结】果中日照时》数,显示的疏密程—度
【 , (七)时间—间隔(计算精度【)指日照的连续计】算时间间隔计—算误差将保持—在,该,。时间之内
! ?。(八)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 (《九):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
】 ?(,十):计算基?准面指?。在日:照分析?时所要分析》的日照竖向面
!
【(十一)计》算高:度(受?影面高度《)指:日照分析中计—算的水平面》高度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受影面高度为距!。。离室内地坪0—.9m?高,。度,的位置?
宁波市规—划局
》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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