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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宁波市关于试行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的通知 — 甬?规字〔20》07:〕32号 》 各规》划分局、设计—、建设单位 !    为规范我市!建设项目的日照分析!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特制订》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并于20!07年5月1日【起试行? 在宁《波市城乡规划区内】报批的建设项目【应按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的要求【编制:日照:分析报?告并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依据之一【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试行 — 附件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试《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市建】设,项目的?日照分析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14—6号令)、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 : 第二条 !日照分析是指—利用计算《机,分析软件根据国【家标准对有日照要求!的,拟建、在建、或已建!的建筑、组团绿地】、托儿?所,和幼儿园活动—场地模拟其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大寒日或冬至【日)的日照情况分】析计算其相关的量化!指标 ?     【根据日照《分析结果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管理部门》审核: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依据之一 — 》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宁波市城—市规:。划区内报批的建设项!目   【  对存《在,日照遮挡影》响的建?设项目均需进行【日照分析具体—日照遮挡情况主要】。分为以?下,五种 ? ,     (【一)拟建高》层建筑对附近已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二)拟建高层】建筑对附近在建或已!通过审批待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   (三)拟建高!层建筑?对同一方案中—拟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  (四)周—。围,已建的高层》建筑对拟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五】)周围在建或已通过!审批:待建的高《层建筑对《拟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对新》建低:。层,、多层建《筑与:周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日照间—距按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规定的建筑间距要】求控制特殊情况【也,可进:行日照分析》确保满足日照标准】。时,数 》 ?。 第四?条 因?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致《使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对调整后!的方案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 【第五:条, 各类建筑、绿【地、活动《场地的日照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一】)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 】。     1【。.住宅建筑的居住】空间大寒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居住空间是指—卧室、起《居室(厅)》(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   2.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5!.1.1条规定【) ?     —3.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标?准降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   4.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  :  (二《),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0《5)第4.1—。.3条规定) 】    (》三):老年人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2?003)第3—.2.?6规定)    ! (四)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应能获得冬至日!日照不少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 《  :  (五)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的要:求(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8】9-:。8,7)第3.1.8】。条规定)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中小学教学—楼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第2.3!.6条规定)  !。  : (六)医院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 :     (七【)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疗养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 《    《(八)?。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内的组团绿!地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7.0.4.】1条规定)  】   满足上述日照!要求即视为日照【符合国家标准 ! 第六条《 日照分析应执【行以:下程序    】 (一)收》集资:料日照分析前应先收!集资料?了解拟建项目—周边现?状、规划情况—确定日照分析的主体!建筑范围和》客体建筑范围—     —(二)?。实地踏勘必须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实地踏勘】确认资料的现势性和!完整性如《发现现有资》。料与实?地,情况存在不符或者现!有资料?不,完整影响日照—。分析:结果的必须进行实】地测量 《。     (—三)日照分析日【照分析时应对拟建】高层建?筑,。及周围?建,筑(含设计方案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尚未建设或正】。。在建设的)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进—行叠加分析(包括拟!。建项目周围高层建筑!对,拟建:建筑的日照》遮挡影响《)如果?拟建建设项目—周围:。存在客?体建筑(《含,。设计方案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尚未!建设或正在建—设,的)则?应,先分析客体建筑的】现状日照状况—再分析?拟建高层建筑—。建后的日照状—。。况并对?比,分析建前建后的【日照情况同时应充】分考虑拟建高—层建筑建造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高度误差《    》 (四?)检查必须对分析】结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     》(五)编制》报告根据日照分析结!果编:。制日照分《析报告报告中必【须包括拟建项目【设计图纸《。、说明?及其他原始资—料的来源《说明:如有实测资料则应】附在报?告中: : , 第:七条 日《照分析的软件及【参,数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一)》软,件要求宜采用建【设部评估《认可的?天正日照《6.5及其》以上:版,本的正版《。软,件     (】二)地?理位置宁波市区【。东,经1:21°32′北纬】。29°?54′     !(三:)有效时间》带大寒日为》上午8时《。。至下午16时冬至】日,为上午9时至下午】15时?  ?   (四)—时间统计《方式:。对连续?。日照时间超》过15分钟的时间】段进行累《加 ?    (五)【时间间隔(计算【精度:)不超过《5分钟     !(六)?多点:分析:的采样点间》距不:超过1米 》 : 第八条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一)采用》主体建?。筑在有效时间—带的日照阴影—覆盖区域作为客体】建筑:的范围    】 (二)《。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已,建、方?案已:经规划部门审定的拟!建或在建的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为客体建筑 】 :。 ,第九条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一)以已经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调查了解】周围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在此范《围,内,确定日照分析主体建!筑, 《   ? (二)在上述范围!内采用?本办法?第八条提出的规则排!除对:客体建?筑不形成遮挡的【建筑明确主体建筑】的具:体对象     !(三)在上述范【围内:方案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拟建或】在建的建筑也必须纳!。入,主体建筑《。一,并分析    】 (四)除高度【大于等?于4米的《围墙作为日照分【析主体外其他围【墙一般不作为日照】。分析的主体 —    《 (五?)参与投影的建、】构,筑物均?。应纳入分析镂空透】光,的栏杆等构》筑物可忽略不—计 ? 第十条 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的【窗户的有《效日照?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 !。   ?  板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塔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东:西向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度《内(不含45度【)〕     】。在特殊情况下难以】确定建筑朝向—时以每套住宅获得】日照的方向作为【主要:朝向 ? ?第十:一条 对住宅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应采用“—满窗分析”的方法】因客观条件无法【进行“满窗》分析”?的可采用“》线上日?照”与“多点分析】”的方法;》对组:团绿地?以及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场地等—则采用?“阴影分析”—的方:法, : ,。 第十二条 —满窗日照《。。分析:中,窗户的计算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 ,  :(一)满窗》日照的?计算以?经确认的《日照计算基准—面左右两个》。。端为计算点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等于2】.4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4米的按》2.:4米计算以窗户【(,或阳台)的中点两】侧各延伸1.—2米:为,计算范围(如图1】)    】 (二)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 】 ,     1.【一,。般窗:户以窗台外墙面【为计算基准》面;   — , 2.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2)   !  3.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窗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窗台外墙面为计算】基,准面对阳台》顶板所产生的遮【挡影响忽《略不计;《(,如图:3):     4!。.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栏杆面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4) 》    5.设计封!窗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面为计《算基准面(如—图5) 【  :  6.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窗的凸阳台被住户!。自行:。封闭的计算基准【面仍为原窗》户的:窗,台,外墙面 》。     7.形!式复杂的《窗或阳台《当按:上述要求较难确定计!算,基准面时取窗—户或阳台日照较好的!基,准面为计算基准面 !   》  (三)窗台【的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均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 第十三条【 线上日《照中的“线”主【要参照外墙》轮廓线如遇到—转,角窗户?、凸窗、阳台—等其轮廓《线参照上述的异【形窗与?各,。。类阳台的计》算基准面 》 :  :   线《上日照的《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均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 第十四《。条 在制订规划设】计条件时为了—体现相?邻地块?之间:日照资源分》配的合理性拟—建建筑周边为尚未进!入实施阶段》的规划地块时亦应】进行模拟叠加分析】。   《  (?一)拟建建》筑的北侧《为规划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用地时应进!行日照分析在—地界:以,北,规定的?距,离线上(《建筑控制线或—。者,其他控?制线:)应满足相应日照标!准,(如图6《)   !  (二)拟建【建筑为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其南侧为规划高【。层地块时应进行模】拟日:照分析地界以南【规定距离(以—高层建筑控制—线,为准)布置板式高】层建筑?。(高度以详细规划】为准)对拟》建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并满足日照要求(】如图7) 【     (—三)拟建建》。筑为: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其东、西两】侧为规划高》层地块时应对规【划地:块做模拟方》案进行综合叠加日照!分析模拟方案建筑】。布置按退《地界一定距离(以】高层建筑控制—线为准)高度以详细!规划高度《为依据高层建筑的南!北间距以及东西间】。距应满足《日照和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如图8) ! 第:十五条 日照分【析所必需的资料【有 《   ?  (一)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1500电》子地形图  ! ,  :(二)本《基地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园林:景观总平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光盘(附有—建,筑坐标、《建筑外轮廓尺寸和标!高、±0.00【处绝:。对标高?等,) ?    》 (三)本》基地外已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平立剖面图】(附有详《细的窗位尺》寸) 《 :    (》四)本基地外已确定!的主体?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     !(五)?根据本文规定已确定!纳入主客体建筑【范围的在建或拟【建的建筑《资料 【。 , 第十六》。条 为?保证日照分析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建设!单位:提供日?照分析?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     (【一)本基地拟建建筑!。设计图?纸必:须由建设单位—提供任?何的调整必须—出具设计院正式【的技:术联:系单(原件》)同时必须》保证与报《审,资料一?致; —   ? (二)《已审批的建》。筑项目其图纸采用】审批后在《规划:部门:档案室或《者相:关档案部《门备:案存:档的建筑施工—。图纸;   !  (?三)已建建筑其图】纸原则可以采—用审批后在规划部】。门档案室或者相【关,档案部门《备案存档的建筑施】工图纸但如果施工图!纸与现状存在差异】或者已经无法获取】。设计图纸《的老建筑等则必须】由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实地测绘;—   —  (四)本基地外!拟建或正在建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区规划管》理部门收集; 【。     (】五)地形《图资料必须从相关测!绘主管部《门获取 《 》 , 第十七条 —日照: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    (》一)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     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   ?  2.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等); 【     3.!根,。据本基地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 —  《 , , 4.?参与:。叠加分?析的本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高!度、位置等); !  ?   5.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 :    6.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     7.【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   ?  (?二)日照分》析结论 —     》对受日照影响—的现状客体建筑计】算出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每:幢客体?建筑的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建筑幢号!和位置 》。 ,     (三【。),附图 —  :  1.《主客体建筑范围【图(日照《分析示意图》); —    2.日【照分析计《算图;   !  3.建筑设计】图 《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全》部的责任 —     日【照分析单位应对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日照分析《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 第十九条 本】规则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 第二十!。条 术语 ! :     (一)】阴影分析根据—单体建筑或组合多栋!建筑物的日照分析模!型自动计算并绘制】日照投影轮廓图【通过本分析方法【可直观的观察建【筑物:的阴影轮廓对其它建!。筑的:遮挡情况 】。    (二)多点!分析一般是分析某】一平面区域》。内的日照按给定的网!格间距(采样点间距!)将实际计算—结,果(日照时数)直观!地标注在该区域内】 ? ,    (三)线】上日:照一般是沿建筑【物轮廓线或》任意定义高》度的线等《距离布点进行日照时!间,计算并将实》际计算结果(日照时!数)直观的标注在】线上: :  ?。   (四)—线上:日,照中的“线”—。指在对应受影面高】。度上的外《墙轮廓线 》   》  (五)满窗分】析,一般是根据有关规定!对窗户的整个—窗台面进行日照【分析计算并将—计,算结果绘成》表格  【   (六)采样点!间距指多点》。分析与线上日—照分析?结果中日照》时数显?示的疏密程度 【   》。。  (?七)时间间隔(计】算精度)指日—照的连续计算时间间!隔计算误差将保持在!该时间之内 】     (八)】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 (九?)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 ?   《  (十)计—算基准面指在—日照分析时所要【。分析的日照竖—。向面 》  《   (十》一):计算高度(受影面高!度)指日照》。分析中计算的—水平面高度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受影面高】度为距离室内地坪】0,.9m高《度的:位置 宁波市规】划局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