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市关于试行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的通知
甬!规字〔?2007〕3—2号
—各规划分局、—设计、建设》单位
》 , 为规范我市!建设:项目的日《照分析?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特制:订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并于20—。07年5月1日【起试行
在宁【波市城乡规划区【。内报批的《建设项目应》按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的要求编制日【照分析?报告并?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依【据之一?。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试行?
附件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试《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宁波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市建《设项目的日》照分析工《作,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146号令)、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 第二条《 日照分析是指利】用计算机分》析,软件根据国家标准对!有日照要《求的拟?建、在建、或—已建的建筑、—组团绿地、》托儿:。所和幼儿园活动场】地模拟其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大寒》日或:冬至日)《。的日照?情况分析计》算其相?关的量化指标
【
【根据日照分析结果】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作为》规划管理部门审核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依据之一】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宁:波市城市规划区【内报批的建》设项:目
? : 对存在【日,照,遮挡影?响的建设项目均需】进行日照《分析具体日照遮【。挡情况主要分为【以下五种
》
》 (一《)拟建?。高,层建筑对附近已【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二)拟建高层—建,筑对附近在建或已通!过审:。批待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三)拟建高!层建筑?对同一方案》中拟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四】)周围已建的高层】建筑对拟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 (五)》周围在建或已—。通过审批《待建的高《层建筑对拟建住宅等!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
》。 对新建》低,层、多层建筑与周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日照间距按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规定的建【筑间距要求》。控制特殊《情况也可进》行,日照分析确保满足】日照:标,准时数
! 第四条 因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致使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对调整后的方】。案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
第五条 各类!建筑、绿地》。、活:动场地的日》照应符合以下—要,求,
《。 ? (一)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
《 : 1.住宅—建筑的居住空—。间大寒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居住空间是指卧【。室、起居《室(厅)(》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 , 2.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5—.1.?1条规定)
】 3.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标准降?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
4.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5,.,0.2.1条规【定)
【 (二)《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05:)第4.1.3条规!定)
【 (三)《老年人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20?03:。)第3.2》.6规定《)
? (四)【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应能获得!冬至日日《照不少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
】 (五)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应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的要求(】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8:9-87)第3【.1.8条规—定)其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中小学教】学,楼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第2!.3.6条规定)
!
(—六)医院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表A.《。0.3?中规定)
! ,。(七)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疗养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5.1.【3条规定)
【。 (八)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内的组【团绿地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7.0.4.!1条:。规定)
《
, 《满,足上述日照要求【。即视为?日照符合国家—标准
第【六,条 日照《分析应?执行:以下程序
】 (一)收集资】料日照?分析前应《。先收集资料了解拟建!项目周边现状、规划!情况确定日》。。照分:析的:主体建筑范围—和客体建筑范围
】
》(二)实地踏勘必须!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实》地踏勘确认资料【的现势性和完整性】如发现现有资料与】。实地情况存在不符或!者现:有资料不《完整影响日》照分析结果的—必须进行实地测【量,
,
(三)日!照分析日照分析【时应对拟建高层建筑!及周围建筑(含设】计方案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尚未建【设或正?在建设?的,。)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进《。行叠:加分析(包括拟建项!目,周围:高层建筑对拟建建】筑的日照遮挡影【响)如?果拟建建设项—目周围存在客体【建筑(含设》计方案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尚未建设或正在】建,。设的)则《应先分?析客:体建筑?的现状日照状况再】分,析拟建高层》建筑建?后的日照状况并对】。比分析建前建后【的日照情况》。同时应?充分考虑拟建高【层建筑建造》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高—度误差
!。(四)检查》必须对分《析结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五】)编:。制报告?根据日照《。分析结果编制日照】分析:报告报?告中必须包括拟【建项目设计图—。纸,、说明及其他—原始资料的来源说】明如有实测资—料则应附在》报告:中
:。
:
第:七条: 日照分析的软件及!参数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一)软!。件要求宜采》。用建设部评估认可的!天正:日照6.5及其以上!版本的正版软件
! (二)地】理位置宁波》市区东经121°3!2′北纬《29°54′
! (三)有效】时间:带大寒日为上午【8时至下午1—6,时冬至日《为,上午9时至下午15!。时
? (四)时间!统,计,方式对连续日照时】间超:过15分钟》的时间段进行累加
!。
? :(五)时间间隔(计!算精度)不超过5分!钟
:
(六【)多点分析的采【样点间距不超—过1米
【第八:条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一,)采用主体建筑在有!效时间带的》日照阴影覆盖—区域作为客体建【筑的范围
》
(二)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已建】、方案已经规—划部门审定的—拟建或在建的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为【客体建筑《
第九—条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以已经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调查了!解周围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在此范围!内确定日《照分析主体建筑【
(!二)在?。上述:范围:内采:用本办法第八条提出!的规则排除对—客体:。建筑不?形成:遮挡的建筑明确主】体建筑?的具体对象
】。 (三》),在上述范围内方案】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拟建或在建》的,。建筑也必须纳—入,主体建筑一并分【析
? : (四)除高度大!于等于4米》的围墙作为日照【分析主?体外其他围墙一【。般不作为日照分【析的主体
【 ?(五)?参与投影的》建、构筑物均应纳】入分析镂空透光【的栏杆?等构筑物《可忽略不计》
,
第十条— 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的窗户《的有效日照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要》求,
》 板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塔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东西向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度内(不含45度)!〕
:
《 在特殊情》况下难以确定建筑】朝向时以每套住【宅获得日照的方【向作为?主要朝向
【
第十一条 —对住宅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应采【用,。“满:窗分析?。。”的方法因客观条件!无,法进行“满》窗分析”的》可采用“线上日照”!与“多点分》析,”的方法;对组团绿!地以及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场地等则采用“】阴,影分析?”的方法
》。
第十二条【 满窗日照》分析中?窗户的计算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满窗日照的计】算以:经确认的日照计【算基准面《左右两个端》为计算点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等于?2.4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4米的按2.!4米计?算以窗?户(或阳台)的中点!两侧各?延伸1.2米为计】算范围(如图1)
!
,
》 (二)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
《 《1.一般窗户以窗台!外墙面?为计算?基准面;《
,
2.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2)》
3!.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窗【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窗台外墙面为计算!。基准面?对阳台顶板所产【生的遮挡影响忽略】。不,计;(如图3)
】
: : 4.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栏杆面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如图4)
! 5.设计封窗!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面为计算基准—面(如图《5)
! 6.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窗的凸阳台被住户!自行封闭的计—算基:。准面仍?为原窗户的窗台外墙!面
【 :7.形式复杂的窗或!阳台当按上述—要求:较,难确定计算基准【。面时取窗户或阳台日!照较好的《基准面为计算基准面!
【 ,(三)?窗台的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均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
: 第十三》条, 线:上日照中的“线【。”主要参照外墙轮】廓线如遇到转—角窗户、凸窗—、阳台等其轮廓线】参照上述的》异形窗与各类阳台】的计算基准》面,
《 ? ,线上日照的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均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
第《十四条 在制订规】划设计?条件时为了体现相邻!地,块,之间日照资》源分配的合理性拟建!建筑周?边为尚未进》入实施阶段的规划地!块时亦应《进行模拟叠加分【析
:
? (一)拟建【建,筑的:北侧为?规划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用《。地时应?进行日照分析在【地界:以北规定的距离线上!(建:筑控制线《。。或者其他控制线)应!满足相应日照标【准(如图6》)
《
? (二)【拟建建?筑为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其南侧为—规划高层地块时应进!行,模,拟日照分析地界以】南,规定距?离(以高《层建:筑控:制线为?准)布置《。板,式高层?建,筑(高度《以详细规划》为准)对拟》建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并满足日照要求】(,如图7)
! : (三)拟》建建:筑为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其东、西两】侧为规划高》层地块时《应对:规划地块做模拟方】案进行综合叠—加日照分析模拟方】案建:筑布置按退地界一】定距离(《以高层建筑控—制线为准)高度以】详细规划高》。度,为依据高层建—筑的南北间距—以及东西间距应满足!日照和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如:图8)
【。第,十五条 日照分析】所必需的资料有
】
: (一)】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150《0,电子地?形图
【 (二)本基地!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园》林景观总平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光盘!(附有建筑坐标、】建筑外轮廓尺—寸和标高、±0.】00处绝对标高等)!
: 》 (三)本基—地外已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平立【剖面图(附有详细的!窗位尺寸)
! ? (四)本基地【外已:确定的主体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
! , (五)根【据本文?规定已?确定纳入主客—体建筑范《围的在建或拟建【的建筑资料》
】第,十六条 为保—证日照分《析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建,设单位提供》日照分析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 ?(一)本基地拟【建建:筑设计图纸必须【由建:设单位提《供任何?的调:整必须出具设计院正!式的技术《联系单(原件—)同时必须》保证与报审资料【一致;
》 (二)!已,审批的建筑》项目:其图:纸采用审《批后在规划》。部门档案室或者【相关档案《。部门备案《存档的建筑》施工:图纸;
】。 , (三)已建建筑!。。其图纸原则可—以采用?审批后在《规划部门档案—。室,或,者相关档《案部门备案存—档的建?筑施工图纸》但,如果施工图纸与【现状存在差异或者】。已经无法获取—设计图纸的老—建筑:等则必须由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实《地测:绘;
! (四)本基地外】拟建或正在建—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区规?划管理部门收集;】
: —(五)地《形图资料必须从【相关测绘主管部门获!取
—
第十七条【 日照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 ? (一)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 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2!.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等)!;
:
? , , 3.根据本【基,地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
!
【。4.参与叠加—分析:的本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高度!、位置等);
【
,。 5.】。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6!.,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
7.!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二)日照分—析结:论,
? 对受【日照影响的现状客】体建筑计算出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每,幢客体建《筑的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建,筑幢:号和:。位置
?
(】三)附?图
【 1.主客体建】筑范围?图(:日照分析示意图)】;
】。 2.日照分析计】算,图;
》 : ?3.建筑设计图【
?
?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全部】的责任
》 日照】分析单位应对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日》照分析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十九条! 本规则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 第二十条 术【。语,
:
《 》 (一)阴》影,分析根据单体建筑】或组:合多栋建筑物的日照!分析模型自》动,计,算并绘?制日:照投影轮廓图—通过本分析方法可直!观的观察建筑物的阴!。影轮廓对其它建【筑的遮挡《情况
— (二—)多点?。分析一般《。是分析某《一平面?区域内的日照按给】定的网格间距(【采样点?间距)将实际计算】。结果(日照》时数)直观地—标注在该区》域内
】 (三)线上日】照,一般是沿建》筑,物轮:廓线或任意》定义高度的线等距】离布点进行日—照时间计算并将【实际计算《结果(日照时数)直!观的标注在线上
! : (四—)线上日照中的“】线,”指在?对应受?影面高度《上的外墙轮廓线
】
《。 (五》)满窗分析一—般是根据《有关规?定,对,窗户:的,整个窗台面进行日】照分析计算并—。。。将计算结果绘成表格!
,
? ? ,(六)采样》点间距?指多点分析与线【上日照分析》结果中日照》时数显示《的疏密程度》
,
》 (七)时—间间隔(计算精【度):指,日照的连续计算【时间间?隔计算误差将保持】在该时间之内—
】(八)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
? 》 (九)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
! (十)计算!基准面?指在日?照,分析时?所要分析的日照竖向!面,
! (十一)计算【。高度(受影面—高度)指日照—分析中?计算的水平面—高度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受影面高【度,为距离?室内地?坪0.9m高—度的位置《
宁波市规划【局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
:
》